“咳,你还能花多少钱?”阿莼笑着说,“最销金的那些花费,也使不到尚仪你身上。”
接着,阿莼又开始说起哪家的酒最好,哪家有什么出名的菜肴,哪家的姑娘歌喉好,哪家的头牌最红……阿莼讲得舌灿莲花,阮沅听得津津有味,她觉得她就是那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
“阿莼,你知道得可真多!”阮沅由衷赞叹道。
“我这就算多么?”阿莼摇头,“还赶不上我师哥的万分之一呢。”
阮沅诧异:“你是说泉子?”
“可不是,”阿莼一笑,“他在京城里逍遥浪荡的时候,我可还在街头要饭呢。”
阮沅听说过,阿莼是孤儿出身,身世原本十分困苦。
阿莼又笑:“说起我师哥那股子纨绔范儿,谁也学不上来,那是天生的。他和我不一样,过不惯苦日子,身边离不了人伺候。”
在宫里久了,阮沅也结交了几个朋友,青菡那些自不必说,她的朋友里,也包括宗恪身边那几个太监。入宫之前,阮沅大概做梦都未料到,自己此生会有“太监朋友”,好在她全不在乎。
这些太监里面,阿茶是个古怪孩子,不喜欢和人聊天,莲子天性拙舌,聊也聊不出话题,阮沅只和泉子还有阿莼话很多,不过对这俩人,阮沅的态度也有区别,和泉子聊天,一直是比较实在的,彼此能触摸到对方更深的动机,但是和阿莼就不行了,阮沅能感觉出来,她和阿莼的友谊很浮泛,像水面的一层油,不能够深入下去,只能谈一些很表面的东西。就好像,阿莼并不想把自己的真实一面,暴露给阮沅。
也只有唯一的一次,他在阮沅跟前说漏了嘴。那次是不知怎么提到了有钱有势这个话题,阮沅就说了一句话:醉卧美人膝,醒握天下权。
“这话真好!”阿莼马上说,“是谁说的?”
这话是十九世纪日本首相伊藤博文说的,但阮沅不能直接告诉阿莼。
“一个掌权的人说的。”她说,“不过,他最后被人暗杀了。”
“那么,他也算死得其所了吧?”
这个,阮沅答不上来,伊藤博文的死影响了当时整个亚洲局势,这一点阮沅能背背教科书,至于他本人“得没得所”,阮沅就不知道了。
但这“死得其所”四个字,好像突然间勾起了阿莼的心事来。
然后他说他时常做梦,梦见自己又回到街头做乞丐,曾经得到的一切全都没了,他又回到衣衫褴褛、没吃没喝的状态里。
阮沅有点惊愕,她从没听阿莼提自己的过去,不过阮沅不想打断他,阮沅这人有个特点,她能够倾听,别人说到自己时,她总是能很认真的听,所以人家也爱和她说话。
阿莼进宫之前,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姓什么,阿茶不是他的亲兄弟,是一同乞讨时凑在一起的,但从那时候起,俩人就没分开过。后来这做乞丐的小哥俩,被偶然出宫的凌铁看中,这才带进皇宫里来。
阿莼说,他到现在也脱不了那一身乞丐气,所以泉子瞧不起他。
阮沅一听,马上反驳:“不会的,泉子不是那样的人。”
阿莼却只笑,他说,阮沅不能理解这些。
“我泉子哥哥不像我,他是个收敛的人,也总爱说我不知分寸。那是因为,他从来也没有缺过什么。可我和他不一样啊。”阿莼笑道,“我喜欢炫耀自己的所得,我也喜欢踩着台阶往上爬——为什么不呢?也许到明天,眼睛一睁开,我又回到街头那个角落里了。”
他这话,说得有点出格了。阿莼说这些话的时候,那双黑眼睛湿润润的,像是有不安的鱼儿游动的深潭。
这让阮沅觉得,他有点不像平日的阿莼了。
泉子这师兄弟四个,都是眉清目秀、风姿如玉的人,却各有各的特色。
泉子是世家公子范儿,神气高朗,轩然霞举,虽然身为内臣,举止言谈里,却没有阿谀猥琐的味道,而且琴棋书画样样都会一些。泉子是在宗恪身边长大的,习字读书都是宗恪亲手教的,四个人之中,宗恪最偏爱泉子,曾和阮沅说他,“濯濯如春月柳”;莲子肤白消瘦,骨骼清奇,性格内敛,擅长制造工具以及弹奏乐器,平日永远好像睡眠不足,对人类不感兴趣,只有遇到自己心仪的物件时,才会两眼放光,阮沅觉得,给他配上一副黑框眼镜,就是标准的优等生宅男;老三阿莼,拿宗恪的话来说,是个像莼菜一样“滑不溜手的俗物”,热衷世俗的一切,恨不能翻身扎进滚滚红尘,宗恪的口吻带着贬义,但这并不妨碍阿莼在宫里受欢迎,任何时候,阿莼的脸上都带着笑意,他还年轻,才十七岁,面如春花,鬓发乌黑,目光清澈,嘴唇红润,成日周旋于各个嫔妃女眷之间,欲望很多,显露得却很少。
还不到十五岁的阿茶,和那三个都不一样,他甚至还未变声,门牙上带着可爱的“小锯”,脸庞娇嫩得像个女孩儿,美得雌雄莫辩,男孩子的背后,仿佛生着一双薄薄的银白羽翼,整个人显得灿灿发光。头一次见阿茶,阮沅立时联想到BJD人偶。阮沅有同学是“养娃族”,一年的薪水积蓄,只为了给自己的“娃儿”换一身衣裳,她曾经把视如珍宝的娃娃给阮沅看过,那活生生的精致到发丝的人偶,让阮沅至今难忘。
阮沅疑心,如果给阿茶拍张照片,稍作处理放到淘宝上卖,价钱恐怕不会低于那些“欧洲原产”,只不过,真人远没有BJD娃娃那么可爱。
阿茶是那种让成年人发寒的孩子,他说话总是逐字逐句,经过深思熟虑,不易反驳,阿茶也不容易被逗乐,更不会跟着你的情绪走,那双毫不谄媚的黑眼睛盯着你的时候,就像见过血的利刃,会让你产生没躲没藏的恐慌。
他的美貌,不自然,不是天然天成,更像是精工细作的产物,这种雕塑一样凝固僵硬的美感,让阮沅想起在酒吧里见过的那个杀手,旧齐宰相之子秦子涧。
阿茶这孩子,和那个杀手一样,浑身冰凉凉的。他一点都不天真,于是让你无从爱怜起。
阮沅曾经问宗恪,会不会觉得阿茶“渗得慌”,宗恪说,那孩子年幼的经历很凄惨,对谁敌意都重,除了从小一块儿乞讨的伙伴阿莼,他最亲近的只有凌铁。
“你那同学是养娃族,凌铁也有养娃癖。”宗恪笑道,“只不过他养的是活生生的人。早先是我,眼看着我越长越大,养不下了,他转头捡回了阿茶。因为有了阿茶,他就抛弃了我。”
宗恪的语气很明显是在开玩笑,阮沅听得出来,他是希望用玩笑,来打断自己进一步的探寻。
“而且个个唇红齿白,精灵古怪。”阮沅悻悻道。
“凌铁是喜欢正太的变态怪蜀黍哦。”宗恪眨眨眼睛,好似很得意,“当年,可迷我啦!”
阮沅笑不可仰:“你这个正太,型号大了一点。”
“现在已经不是了嘛。”宗恪理所当然地说,“不过想当年,哼哼,我不得不说,如今这四个加起来都赶不上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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