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那个汉子,让我来_若初赖宝【完结+番外】(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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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居然这么说我,那就别怪我不君子给你看!”

  “可惜心有余力不足,消停点吧你。”

  “……我饿了,要吃东西。二丫,你给我等着。”

  谢谢大家看到这里,总算更完了,更品不好,好在坑是填满了,跟初衷大纲歪了很多,也算完整了吧,要不是群里基友们的鼓励,谢谢大家的留言支持,差点坚持不下去弃坑了,谢谢你们保住了我的坑品。

  下本不会这么拖拖拉拉了,因为码字时间不固定,连载暂时不考虑写了,存稿够小半本后再发吧。

  祝安。

  第后记(一)

  吉县是大夏境内再寻常不过的一个小县城,三面环山,一面临水,管辖范围不大,人口不多,跟富庶的江南差远了,但也不是最贫穷的地方,不高不低,寻常也不起眼。

  最近却出了一件延续了十年的恶性大案,前后死伤有五十余人,其中还有一名死者是回乡探亲的前吏部侍郎,吉县因为这个凶杀案而一夕之间名扬州府,震惊朝野。

  永昌帝亲自下令要严查严办,尽快查清案情始末,及早破案,天子震怒,消息一层一层的传达下来,到吉县县令邓文诚这里的时候已经是叠加了天字、大理寺、平阳府知府等等几层的怒气和催促。

  邓文诚已经有小半个月没有睡个整觉了,一直就在最前线带着捕头衙役搜寻杀人潜逃的凶犯,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这凶手被他逮住了。

  凶手都抓住了,剩下的审理就好办了,邓文诚也松了一口气。

  哪知,这口气还没有吐出来呢,倒是将他哽住了,不上不下的。审完案子的当天,他一夜未睡。

  案情并不是太复杂,一连砍死砍伤五十余人,潜逃十年隐匿柏乡寺中为僧的人犯余聪说起来也是个可怜人。

  他自幼丧父,寡母将其抚养长大,又送他去学木匠手艺,他也争气上进,娶了师父的女儿为妻,夫妻恩爱,很快就有了一个聪明伶俐的女儿,本来一家人和和美美,哪知道,村里地主家的纨绔儿子在他媳妇洗衣的时候生了歹念,光天化日的欺辱他媳妇,寡母抱着女儿过来寻儿媳,发现之后上前制止纨绔,被纨绔一脚踹倒在洗衣石上,磕死了,女儿在推推拉拉中落入水中被淹死,媳妇被奸污,撑着一口气等他寻来之后告知了真相就一头扎进河里了。

  一夕之间家破人亡,余聪首先想到的就是报官,可纨绔无耻,反而倒打一耙说他媳妇勾引人,奸情被撞破之后杀了婆母,至于女儿那是自己溺死的,与人无忧,当时的县令包庇纨绔,反而将余聪打了二十板子,再老实的人也发了狂。

  余聪伤好后就想方设法将仇人一家给烧死了,之后他浑浑噩噩的逃进了柏乡寺为僧,过了十年,没想到十年后遇见回乡探亲的吏部侍郎,当年的纨绔没死,正是这吏部侍郎的外甥,余聪一不做二不休在他们的饭食里下了毒,将他们都给结果了。

  邓文诚在吉县已经当了三年的县令了,这只是余聪的一面之词,他并不全信,还连夜走访乡里跟余聪熟识的人,这三年来他为人公正,做了不少实事,口碑颇佳,就有人跟他说了实话。

  余聪所言非虚。

  的确,他残害数十性命,可归根结底,他也是受害的可怜人。余聪暗律该杀,邓文诚虽然有点唏嘘,却也不觉得他冤枉,死在他手上的除了那草菅人命的纨绔和为虎作伥的仆从之外,其余人又何尝不无辜?

  只是,那个草菅人命的前吉县县令已经调任了,再追究其责,给他治罪就有些难办。

  邓文诚将此事原原本本奏报上级,请求追回原吉县县令究责,然而上官嫌他多事,明示暗示了他几次那个已经调任的县令如今身份非比寻常,岳家的背景颇深,让他略过这一层,简化案情,将凶手绳之于法给个交代即可。

  上官不想生事,律法规定又不能越级上报,且邓文诚在朝中又没有支持,唯一能说得上话的恩师已经告老还乡,表哥林春生中了进士之后没有做官而是回乡教书去了,他二人都是寒门子弟,同窗中也没有几个显贵的能说得上话的。

  无法可想,他思索几天之后,终于下定了决心,他找到了一个律法的漏洞——他暗中授意余聪的亲人乡邻故旧上万民请命书,有这个请命书之后,他就能够将此案公审,除了涉案人亲属,所有百姓都可以前去听审,是民众监督、法不责众,利用民意的意思。

  除此之外,他示意已经心灰意冷只一心求死的余聪上告已经离任的县令,亲自帮他写了的状子,有这状子在手,他还真就大着胆子派了衙差去京城拿人去了!

  事情如他所料的被闹大了,传到朝中,永昌帝下令严审此案,作为案件的原审理人,邓文诚依旧以县令身份主审,三司列席,他一个七品芝麻官竟然能够与三司同席!

  邓文诚之名一夜之间轰动朝野。

  这些对他来说太意外了,邓文诚为人虽然耿直古板,但是却并不傻,他得罪的是当朝太傅的女婿,却除了案件之前上官的警告叮嘱和请命书传到京城之后,有过一次有惊无险的意外之外,半点威胁也没有遇到过,事情进展的实在是太过顺遂了,可他思来想去也不明白谁能帮他说话。

  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只能放下心头疑虑,专心审理案件。

  案子虽然过去十年,可人证物证都有,又受上头重视,相干人等都十分配合,审理得很是顺利,半天的嘴仗功夫,一应人犯都判罪并带下去了,三司长官走了,围观百姓也陆陆续续的散了,邓文诚坐在“明镜高悬”牌匾下缓神。

  不经意抬头看向公堂门口,他突然目光顿住,眼睛也睁大了,霍的站了起来。

  门口的百姓已经散了大半,他一眼就看见了其中一个美妇,她瞧着约莫三十出头,身量颇高,脸庞白皙,杏眼跟他目光碰到的时候透出一丝戏谑,眉眼之间有他记忆中已经模糊的那道影子,她眉心一点胭脂痣……也跟他已经死去多年的表姐位置一模一样。

  他奶奶活着的最后那几年里已经糊涂不知事了,总是念叨表姐林二春,说她不听话在额间点了一颗胭脂痣,就是受苦受难的命,以此告诫家中新添的重孙女不要往额头点胭脂红,哪怕这是时下流行的装扮。

  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那妇人居然冲他眨了一下眼睛,熟悉的感觉扑面而来,邓文诚目光一紧,双手撑在面前的桌面上,他几乎以为下一瞬她会冲他招手,大声喊他:“邓文诚,你过来!”

  那些原本已经慢慢模糊的记忆突然又无比清晰起来。

  “今天我们来讲一个邓小毛的故事……”

  “你是男人就得让着女人,我是你表姐,你帮我点忙也是应该的……”

  “邓文诚,我一直跟你说要遵守法令,让你背着那些条例,今天还有一句话要你记着,律法虽然必须要遵守,这是立身之本,但是也不是所有的律法都绝对正确的。你长大后要有自己的判断。”

  “你得先想想你自己是不是可以做到,换做你是不是就能够比别人做得好,要是你也做不到,就别一开始给人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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