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配翻身启示录_棠初晓【完结】(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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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够杀死连简凝都敌不过的罗乐容,这人的实力当真是很可怕了。

  越子川与庄明轩住的是一间,庭院内一人一尸斗得欢快,简凝细细望去,分明是越子川被吊打,庄明轩不顾一切而杂乱无章的攻击本是极易化解,越子川却只顾躲闪,并不还手,偶尔会被庄明轩的乱扫击中,闷哼一声继续躲闪。

  看来,他不想伤害尸身。

  简凝心下了然,抽出链剑只一招便用铁链将庄明轩死死的捆住,后者呲牙怒吼,唇角涎水直流,在月光下显得十分可怖。越子川被庄明轩的手指划破了一点皮肉,微弱的血腥气息激起了庄明轩更强的杀念,他吼叫的愈发震耳欲聋,却无论如何无法挣脱简凝的链剑,只得徒劳无力的在地上滚来滚去。

  越子川不知从何处摸出两根银针,极快的扎在庄明轩的太阳穴上,后者双目溃散,不消片刻便平静了下来。

  简凝蹲下|身收回了链剑,回头对越子川笑道:“大半夜不睡觉,跑到院子里打架,师兄你好闲啊。”

  越子川摆了摆手,道:“好啦,知己知彼了还叫什么师兄,我可担不起,要是让赢策知道了,可不得剥了我的皮。”

  简凝嘻嘻笑了笑,起身拍了拍裙角的土,道:“行,地上这一坨怎么办?需要我帮你一起搬吗?”

  “不用了,”越子川一俯身,便将庄明轩整个人扛在了肩上,简凝目瞪口呆,直至越子川安顿好了庄明轩,回到简凝身前时,她仍旧愕然。

  庄明轩与赢策身量相近,二人皆是修长的人物。越子川虽不算矮,但在庄明轩那直逼一米九的身高面前,还是单薄瘦弱了些许,见这小身板轻而易举地将一人高马大的尸体扛回屋,脸不红气不喘,简凝不由得昂首赞叹道:“好臂力啊。”

  越子川倒有些不好意思,道:“没什么,庄兄每次失控都是我给扛回去,十几年来,练得次数多了臂力自然就提高了。”

  简凝装作不在意随口道:“控尸这么麻烦,怎么不让他入土为安啊?”

  越子川言语一滞,眼神飘向屋内的庄明轩,许久才不冷不热道:“那样我就再也见不到他了。”

  简凝良久的沉默,知道自己问出了不该问的话,没打算继续这个话题,便寻了个由头,起身告辞。越子川却突然唤住她,道:“简凝姑娘,生离与死别哪一个更痛苦?”

  简凝的脚步微微一顿,背对着他摇了摇头,歉意道:“对不起……我不知道。”

  她知道的,这两个选择,无论哪一个都是绝望。

  系统通知中的选择节点就在这个“执念”的副本中,究竟是HE还是BE全在简凝的一念之间。与赢策在一起时她并没有考虑到这个问题,如今看到越子川与庄明轩却兀的想起来一个很严重的事实——

  她和赢策处于不同的次元。

  简凝可以贪图一时之快与赢策在一起,但是未来又该如何?留在书中世界终究不是长远的打算,符峮子将她的脑电波连接到系统也只是权宜之策,在现世界中……简家出事了,尽管那个家根本不算是家,可她有必须要回去的理由……

  她和赢策不会死别,只会生离。

  如果简凝成功走完了剧情,回到现实世界自然是很好,可赢策该怎么办?简凝的离开于赢策而言必然等同于背叛,他本就不与人亲近,经此一事会更自闭,越子川与他虽是幼时好友,但以赢策的脾性,想来也是君子之交淡如水,谈不上什么过命的交情,越子川也做不到为他开解心结。

  简凝越想越后悔,当初怎么就一时脑抽没拒绝赢策,万一日后离开,她要怎么同赢策解释?

  儿子,我是把你创造出的作者神,现在有事必须要回自己的世界,不能再陪你过家家了,再见哟~

  简凝抱着自己的头痛苦呻|吟,这种话她自己都说不出口,想想对赢策该是一种怎样的打击,她更加不忍心。

  脑袋一团浆糊的简凝回了她在国师府的居所,刚一推门便见到了好整以暇看着她的赢策,简凝一个头两个大,现在有些不敢看他的眼,道:“这么晚了,怎么还不休息。”

  赢策笑吟吟的合起了书,将方才为了看书而特意多点的两盏灯熄了,屋内霎时暗下了许多,简凝心头一震,嘴角扯出一抹尴尬的笑,道:“你……”

  “休息,同你一起。”简凝只觉得颈旁有湿热的鼻息,鸡皮疙瘩起了一身,忍不住用双手抵着他的胸膛,不知该推开还是如何。

  “你作死么?”简凝忍不住道。

  赢策的动作微微一顿,声色带了几分委屈,道:“开玩笑罢了。”

  随着赢策的撤离,简凝亦深感放松,活动活动了筋骨,道:“那还不快走,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传出去我还要不要脸了?”

  在封建礼法严明的古代,简凝这样的早就该被浸猪笼了,如今还敢大言不惭的说自己要脸,赢策闻言微微勾唇,在昏暗的灯光下看得不甚真切,他很顾及简凝的面子,没有当着她的面笑出声来。

  “我不急,来日方长。”赢策低声道。

  简凝头皮发麻,她哪里有“来日”?

  送走了赢策,简凝一人躺在榻上,满脑子都是越子川和庄明轩,二人的脸又不知何时合在一处变成了赢策。深夜时,简凝被天际响起的惊雷惊醒,枕巾被噩梦中不经意间留下的汗水浸湿,这分冷意在冬夜被无限扩大,她忍不住抱紧了身子。

  身畔空落无人,更是寂静无声,国师府本便沉寂,活人没几个,简凝的住处又相对较偏,更是死气沉沉。

  她原本是怕打雷的。

  简凝抱着自己,回忆小时候她在简家被众星捧月的珍视。简家以杀手起家,一单的价位就高到吓人,家族每年的收入足以称作天文数字。简凝被二叔带回简家后,大家都叫她大小姐。无论走到哪里,身旁总会跟着几个五大三粗的保姆,既是照顾大小姐的起居,又是负责监视她以免逃跑。

  她素来胆子很小,是个十足的娇气包,动不动就哭鼻子。祖母曾扇了她一巴掌,厉声呵斥:“如果你不学会勇敢,在弱肉强食的简家就会被淘汰!别忘了你的父亲把你留下的目的是什么!”

  以她为人质,换取他们夫妻二人的平安。

  如今听到屋外的隆隆雷声,简凝已然没了任何恐惧感。

  一个人的时候,必须要坚强。这么多年来,她的早已被练得刀枪不入,挖掉蝴蝶蛊时,刀深深刺入皮肉,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身体上的血肉被生生的剜去,她一声痛也不曾喊,而是面无表情、技艺娴熟的进行着。

  不知何时……她似乎又变回了当年那个弱小的小姑娘,恐慌、畏惧、患得患失。

  门扉被轻扣了两下,赢策的声音传入简凝的耳中:“阿凝?”

  简凝起身下床,光着脚几乎是飞奔着开了门,发丝被冷汗黏着在脸颊、脖颈上,凌乱不堪。赢策装束齐整,看到她这副模样,眉头紧蹙,二话不说便将外袍脱了披在简凝身上,道:“我记得你怕黑,所以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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