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汤圆伸手一指前面的别墅:“这里就是她家。我刚才已经给她打过电话了,就不陪你进去了,我先送真真回家,她累的不行了。等你跟她聊完了,随便找个电话亭给我打个电话,我过来接你。要是聊得晚了你就别回了,跟真真凑合一晚吧。”
说着递过来一张写着电话号码的烟盒纸。
黄露明看他脸色已经疲倦得很,却还要来回奔波,心里有些过意不去。天色不早,狗汤圆开了这么长时间的车,再劳烦他连夜送她回家不合适,免不了是要在这里呆一晚了。
黄露明下了车抬眼看,这时天色已经黑透了。这里应该是一个高级别墅区,眼前的双层建筑透着亮光,门口黑色雕花的栏杆上缠绕着绿色植物的藤蔓。
绿草坪、花园、假山一样不少。此刻大门已经裂开一道缝,黄露明听见身后车子发动的声音,轻轻呼吸一口夜晚混合着草木清香的空气,伸手推门走了进去。
走过直通房门的小径,迈过三两级台阶,没两步黄露明已经置身于一个奢华明亮的大厅里了。
然而这厅中的陈设再富丽堂皇,黄露明的视线却只被门口两个大花盆的植物吸引地移不开眼。
这两个描金的大花盆里面,种的植物都异常青翠,长势喜人,生机勃勃,一高一矮相映成趣。
但是,如果黄露明没有认错的话,这应该是——小白菜和大葱?
她再三确认,盆中所长,的确是这两种十分接地气的,蔬菜。
这时下楼的脚步声响起来,黄露明收回惊诧的目光,映入眼中的首先是两节纤细修长的小腿,踩着一双紫色的高跟鞋,随之露出了过膝旗袍的下摆,随着脚步摇曳生姿。
接着是臀、腰、肩,终于露出一张脸来。
她抿嘴微微一笑,双眼一闪,在明亮的水晶灯下闪着狐媚的光。
黄露明一看见她,就想起汪曾祺《人间草木》中的那段话来:
栀子花粗粗大大,又香得掸都掸不开,于是为文雅人不取,以为品格不高。栀子花说:“去你妈的,我就是要这样香,香得痛痛快快,你们他妈的管得着吗!”
栀子花气味太浓,甚至香到了毒辣的地步,正好用来形容这位下楼的美人。
中国人的审美一向是含蓄内敛的,比如梅兰竹菊四君子。梅花是“疏影横斜、暗香浮动”,兰花就是空谷静放幽香,菊花已残略过不提,竹子不过是普通的草木气味。
像栀子这样浓烈逼人的,自古以来被贬为下贱庸俗之物。
可是现下,黄露明眼见着这一位有着栀子花一样扑鼻子香的佳人,不由得承认,这样大张旗鼓、明艳照人的美的确有勾人魂魄、摄人心魄的力量。
她整个人都走下了楼梯,黄露明才看清,她身上所穿的是一件暗紫色海派无袖无领旗袍,精致繁复的花纹也压不住嚣张明艳的美感,行走之间带动香风。
她的头发出奇地黑亮,嘴唇涂得鲜红,面孔雪白,对比之下艳得惊人。
“你就是写恐怖故事那人?先坐下吧。”她轻轻招手,自个先坐下了。一条雪白晶莹的手臂斜斜搭在沙发扶手上。
接着便是寻常的问话,姓名、年龄、学校之类。
美女伸出一根手指绕着长发,说话时微微皱着眉头:“狗汤圆跟你说过,好几个写稿的都被我赶跑了的事了吧?我先给你讲明,我这个人个性比较直,有什么说什么。基本要求其实就是三点。”
“第一,不能文绉绉玄乎乎的让人听不明白。就说上一个吧,还说是什么教授?一上来就给我写了生平事迹120句回文诗,我一个字都听不懂。”
黄露明喜欢这个干脆的作风,立刻表示自己是走大众路线的,不会搞这么高雅的玩意惹人心烦。
“第二,不准笑我土鳖。你看见门口那两盆花没有?之前有两个姑娘,本来好好的,一听说我把别人送的草拔了种点菜,就嘀嘀咕咕笑得眉头乱颤。我就是不喜欢花草怎么了,她们拉屎是玫瑰香型还是郁金香的?笑我?!”
黄露明稳定了一下心绪,非常诚恳地表示:种菜是一种脱离了低级趣味的高雅活动,给整个室内环境增添了别样的魅力。
“第三,写好的稿子要给我念过,我说行了才能通过。因为,我不太识字,给我看也白搭。”
黄露明总算明白这么好的工作怎么会轮到自己头上了……不识字的人要出传记,而且风格这么一言难尽……
“另外,我希望你能兼任我这段时间的助理。因为我的经纪人带着以前的助理一起跑了,我现在身边没什么人可用。当然我可以加工资。”
黄露明看着那张涂满口红的嘴一张一合,一些奇怪的回忆涌现出来……
她突然想起,这位好像就是十年之后自己每天上班乘电梯都能遇到的——广告贴纸上的那个影后?
黄露明平时不太关注娱乐圈,但是这位由于名头大八卦多,到处都有人讨论,也听了一点事迹。
要是没有记错的话,大名应该是——阮颉依?
关于她的传说,黄露明大多是从乌龙茶那里听来的。
她喜欢听琵琶箫笛甚至是唢呐,最厌烦装模作样的小提琴。
她不知道达尔文是个人名,经常误认为是美国进口洗衣机的牌子。
她的演技所向无敌,最擅长刻画固执倔强的村里花姑娘。
她数次出国走红毯领各种奖项,却还是错误地认为米兰是一座美国的城市。
她挚爱高浓度白酒,曾经创造过把一屋子酒伴都喝到胃出血的光辉记录……
十年之后,所有人都称呼她为:土后。
乡土影后。
甚至很多黑子一路黑到最后,开始觉得这个坚持没有文化、坚持乡村审美的大龄美女还挺可爱的,简直是娱乐圈最后一道清流。
世间有四种人值得结交:有才之人、有貌之人、有趣之人,有情之人。
在黄露明看来,这位阮小姐已经既然是凭借出色演技立身,算是有才;能做出拔花种菜之事,算是有趣;相貌自然更加不必多言了。初次见面就令她确信聚齐了三项的人,在她28年人生经验中还是第一个。
于是她痛快点了头,答应做这位阮小姐一段时间的助理兼传记作者。
不过要命的是,她不爱读书,一看见文字就生理性厌烦,演了十几部电影电视剧,每次都要别人念剧本台词给她听,甚至录下来反复听,背熟了才能上场。
凭借着耳朵记台词,能记住当然是好事,但是出现理解偏差也是在所难免。
比如她后来咯咯地笑着,表示很喜欢黄露明的鬼故事,因为让她想起童年的一首歌:“我们坐在高高的骨灰旁边,听妈妈搅那锅里的古尸。”
之后,她还兴致盎然地提问:古尸是什么玩意?煮来很好吃的吗?
黄露明生平第一次,有了一种在讲鬼故事上败给别人,还被毁了童年的感觉。
☆、第18章 爷爷的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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