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对凌壮真的有什么无法化解的不满,还真没有。
尤其是知道两人同样都是富二代后,齐彬同学一直孜孜不倦的想要教授凌壮什么样才是一个合格的富二代,隐隐的,他也还带着一些攀比的心理。
他想着自己模样身材比不上凌壮,学习补不上凌壮,家世半斤八俩,似乎隐隐也还差凌壮一些,但是早晚有一天,他能找到一个比凌壮好的地方的,他坚信。
这一次,他是抱着充足的信心来的。
“其实在你身上也是有效果的。”凌壮看着他脸上越发旺盛的小痘痘,觉得这话还是不说的好。
“啊?”
齐彬摆了摆手,他每天都量身高可体重,凌壮这话估计就是安慰他罢了,虽然他这个朋友兼对手不是一个合格的富二代,但是不得不说,心底还是很善良的,这让齐彬有些犹豫,接下来还该不该刺激他了。
“彬,不给我介绍一下吗?”
一个妙龄少女跟在齐彬的身后,身姿袅娜地走了过来。一头金色的长发,丰乳纤腰肥臀,肤白胜雪,一身大红色的裹身连衣裙显得她极其惹火诱人。
“这是玛丽。安,你可以叫她玛丽或者安,她是我女朋友。”
齐彬挺了挺胸膛,凌壮什么都好,可就是太好了些,导致很多女孩都觉得他只可远观不可亵玩,加上他自己也没长那根筋,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找到女朋友。
“这是我的好兄弟威廉。凌,你可以叫他威廉。”
齐彬看着漂亮的女朋友感动的都快要哭了,总算有一件事他能赶上凌壮了,心情大好之下,脸上的小红痘痘也越发耀眼了起来。
“真是太巧了,没想到你也交了女朋友,齐叔叔知道这个好消息吗?”
凌壮为齐彬感到开心,丝毫没想过齐彬这一次是特地带着新交的女朋友来他面前显摆的。
“咳咳,这个好消息我会自己和他说的,这是惊喜,你懂么?”齐彬和凌壮交流的时候换回了中文,他的女朋友听不懂中文,但是依旧保持着微笑,小鸟依人的挽着齐彬的胳膊。
他可不敢和他爸说自己找了个洋媳妇,他爸要是知道非打死他不可。
而且他并不是那么喜欢玛丽,只是有这么漂亮的女朋友很有面子罢了,玛丽也不见得喜欢他。
他要是有凌壮的外貌他还能有一些信心,就他小胳膊小腿外加一脸青春的象征,她能看上他,那绝对是真爱了,齐彬觉得,身边的这姑娘更喜欢的估计是他的钱,这几个月他爸寄来的生活费加上他打工兼职赚的钱,基本上都花在她身上了。
一开始的好奇和冲动消退后,齐彬开始渐渐吃不消有这么一个能败家的媳妇了,他就想着这次和好友显摆完回去就和玛丽提分手。
“也是什么意思?”
阻止了好友有可能会和他爸报告他找对象这一“喜讯”的残局后,意识到好友刚刚的话里似乎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就是,我也有女朋友了。”
凌壮有些不好意思,尤其是和好友说这件事的时候。
“什么!!!”
这个消息对齐彬而言就如晴天霹雳。
“要不我问问她有没有空,咱们今天晚上一起吃顿饭吧?”
说实话,凌壮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怎么稀里糊涂就多了一个女朋友了,只是奥利薇亚很可爱,也很体贴,最主要的她的爸爸真的是一个很优秀的长辈,他似乎想不出拒绝她的理由。
最重要的,凌壮觉得自己今年也已经二十二了,所谓先成家后立业,想想他也到了组建一个小家庭的时候了啊。
“好、好啊。”
齐彬来时的幸福和激动被打击了大半,他看着身边挽着他的胳膊朝他笑靥如花的姑娘,只能在心里安慰自己,就算同样有了女朋友,他的玛丽也是更漂亮的那一个。
这么一想,齐彬又鼓起了信心。
而且他想着凌壮这性子比他还单纯还好骗,谁知道他喜欢的那个姑娘是不是和玛丽一样冲着钱来的,他那性子,就算浑身上下的钱被骗光了估计也感觉不到吧。
作为老朋友,齐彬觉得自己有替凌壮考察考察他那个女朋友的责任。
*****
当天晚上,吃完饭凌壮先是送奥利薇亚上了她家前来接人的私家车,然后又送齐彬和他的女友去酒店。
等到了酒店,齐彬让玛丽回了房,自己则是留下凌壮去酒店的吧台再小酌几杯。
“所以你那个女朋友家里?”
他觉得自己已经彻底被打击懵了,凌壮的女朋友不仅比他女朋友长得好看,气质更是无法比拟的,尤其是人家今天那一身一字齐肩的缎面长裙,加上脖子上那一颗硕大的蓝宝石,齐彬好歹也是长过见识的,还不至于认为人家脖子上带着的是塑料。
加上最后来饭店接人的司机,齐彬不用脑子也能想到凌壮的女朋友绝对出身不凡,而且那底蕴不是他们这样的家庭能够比得上的。
打击到了一定程度,就不是打击了,那是晴天霹雳般的绝望啊。
凌壮没有察觉好友的绝望,反倒滔滔不绝的和他聊起了自己未来的岳父,言语之间极尽赞美啊,反倒是奥利薇亚这个女朋友很少被提及。
好几次齐彬都想打断凌壮的话,问问他他到底找的是媳妇还是岳父,不过光是听凌壮的描述,也能知道他女友家的显赫的背景了。
而且听他的话,女友的家人似乎也很喜欢他,尤其是他那个伟大的岳父,和他更是忘年交一般的朋友,丝毫不存在女方长辈棒打鸳鸯,阻止他们在一起的惨剧。
齐彬看了下凌壮越发出众的五官,他不信是好友的人格魅力征服了女友一家,论人格魅力,他觉得自己也不差啊。
绝对是脸没错了,他对这个看脸的世界彻底绝望了。
第99章 团聚
“二姐。”
万多禄带着妻儿从车上下来,他的妻子是一个体态微丰的年轻姑娘,穿着一件藕荷色的外套和白色的宽松长裤,模样不算出挑,但胜在看上看上去舒服。
她牵着一个穿着印有孙悟空头像上衣的小男孩,那个小男孩看上去也就三四岁的年纪,白白胖胖和,和万多禄有几分相似。
“听说壮壮那孩子今天回国,还带着女朋友回来了,我们这舅舅舅妈也该去机场接接他。”
几年过去了,万多禄也有了很大的差别,此时他站在自家运送大型家电的小货车边上,穿着干净整洁的衣裳,看上去志得意满,颇有点小成功人士的风范。
“接哥哥。”
小男孩舔着棒棒糖,说话含糊不清的,看上去煞是可爱。
“正要出发呢,你过你也不必特地还来一趟,本来我就打算让壮壮歇两天后就回乡下看看他爷爷奶奶还有姥姥姥爷的。”
万金枝抱起一旁的小侄子,对着弟弟笑着说到。
当初万多禄拿着那些年攒下的积蓄以及万金枝借他的那笔钱去了省城,先是花钱跟了一个老师傅学手艺,然后又回了市里开了一家小修理店,一开始生意并不算好,赚的那些钱也就够顶房租和日常开销,后来万多禄发现收破烂这件事有搞头,一边进行着自己的修理生意,一边又搞起了废品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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