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侠之他有十根金手指_老茶梗【完结+番外】(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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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娘看着她眼泪鼻涕横飞的样子,有些担忧地问,“秀秀,路大哥都被抓走好几天了,咱们不去救他吗?”

  “啊楸——”秀秀又打了个喷嚏,揉揉红彤彤的鼻子,“怎么救啊?我们俩个又不会武功。再说了,你知道逍遥宫在哪里吗?”

  那天她拜托柳捕快去逍遥山庄查看,早就人去楼空了。

  “那怎么办?”

  “还是等我风寒好了再说吧。”她实在不想像火鸡似的拖着两条鼻涕四处行走,路仁甲一时半会也死不了,目前还是她的身体要紧。

  而这边,黎初风把路仁甲带回山庄,净鱼一听到路仁甲这三个字,就忍不住又吐了。一想到和这么恶心的男人距离那么近,净鱼就坐立不安,她赶紧叫来婢女,马上收拾行李,即刻启程回昆仑山的逍遥宫。也许唯有那纯白无暇的地方,才能抑制她的反胃。

  秀秀抱着那两只信鸽,满脸的怀疑,没有地址,它们是如何把信传递到收信人手中的?难道信鸽和写信人心有灵犀?不用说也能知道她心里所想?即使是现代,那么多样化的通讯方式,好歹也需要个号码或者是地址吧。

  死马当活马医,大不了被人捉去当烤乳鸽。

  她叫三娘把事情的大概写下来,寄去给天机老人,把装信的竹筒绑在信鸽腿上,秀秀想了想,还是开口对着信鸽说到,“寄给天机老人!天机老人!”然后松开手,信鸽扑棱棱地就飞走了。

  三娘不解地问,“秀秀,这是要干什么?”

  “我听说昆仑山延绵百里,终年积雪,温度极低,即使是老猎人进了山里,要是遇到暴风雪都会迷路,没有人带路,我们是找不到逍遥宫的。而且没有武功,去了也没用。不知道爷爷有没有办法?”

  “那我们就这样干等着吗?”

  “当然不是。我们要搞臭逍遥宫的名声,至少要让舆论站在咱们这边。”

  正说着,小二就来敲门,秀秀打开门,小二就带着三个书生样子的中年人进来,他介绍道,“客人,这三位就是江湖有名的写书人。”

  打发了小二后,几人坐在一起,秀秀连忙把自己的要求说出来,她要求这三人把逍遥宫强抢民男的事情加油添醋地写出来,最好把逍遥宫刻画成目中无人、自以为是、罔顾法纪、看不起其他门派的江湖对立面。

  三个中年人面有难色,把白的说成黑的容易,就是逍遥宫财大气粗,得罪不起。

  秀秀立即开价,“一百两!”

  三人犹豫。

  “三百两!”

  三人纠结。

  “五百两。不能再多了。不然我找其他人做!”

  三人立即回答,“成交!”

  有钱能使鬼推磨!一到三天,受秀秀指使、新鲜炮制的逍遥宫的黑文就出炉了,印刷成无数份,送了点银子讨好了情报贩子,刊物就能迅速在各大悦来客栈出售,引得不明真相的、八卦的江湖人纷纷购买。

  有了当日在金盆洗手大会上被殃及的江湖人推波助澜,逍遥宫的各种小道消息传得纷纷扬扬,即使是路人,也能添油加醋地讲上一二。

  原本逍遥宫的外在形象是亦正亦邪、有钱有颜、逍遥如仙,结果众口铄金,名声臭得不成样了。

  逍遥宫的人当然是恨得牙痒痒的,只是难堵天下悠悠众口,刚想教训那些造谣者,就被人家吼一嗓子,“逍遥宫要杀人灭口啦!”就被引来呼啦啦的一群人围观谩骂。

  更甚者,有些二流子、混混听说逍遥宫的女人十分饥渴特别喜欢丑男,便信以为真地跑去逍遥宫设在各地的山庄门口去毛遂自荐,结果被打个半死,使得逍遥宫罔顾法纪,看不起其他门派的坏名声传得越来越远。

  十五天之后,秀秀接到了天机老人的来信,老人要秀秀立即去昆仑山脚下等候他,他带着秀秀去讨说法!

  风餐露宿,何三娘一个美娇娘确实不适合赶路,而且舆论的控制,还需要留人下来和情报贩子等人对接,所以,三娘就被留下来了。鉴于悦来客栈如此牛逼,安全十分有保障,秀秀给三娘留下一大笔钱财之后,便孤身一人匆匆上路了。

  日子越往下,天气就越冷,刚刚走出开封城,今年的第一场雪,便纷纷扬扬地落下了。秀秀骑在银耳背上,冻得瑟瑟发抖,此时快到年关,路上也没其他的路人,万籁俱寂,除了哒哒的走路声。

  秀秀伸出手,一片晶莹的雪花落在掌中,转眼就融化成冰水,沁湿了手套,本就冻得通红的手指更加刺痛。这让秀秀更加想起了路仁甲,他们从未分开那么久,不知道他在逍遥宫过得怎么样了?是好吃好喝还是被打个半死?

  往年这个时候,她一定是和路仁甲窝在烧得暖和的房间里吃吃喝喝,路仁甲这人不太会讲话,可是做事细心,每次吃火锅,他都会把她喜欢的菜色和蘸酱摆在她面前,还会在饭后给她倒上一杯酸梅汤。

  一到冬天,他就什么活都包揽下来,洗衣做饭,不让她碰一丁点的冷水。

  知道她冬天手脚冰凉,他还用自己的内力帮她驱寒……

  越想,秀秀心里就越难受,原来路仁甲已经渗透到她生活的方方面面里,一旦他不在,她心里就空荡荡的,做什么事情都提不起兴趣,整个人就空了。

  如果路仁甲现在在身边,赶路就不会那么无聊辛苦了。一想到这,秀秀握紧缰绳,“银耳,跑快一点!”

  啊呃~银耳扬声大叫,仿佛能理解秀秀的心情般,撒开四蹄,跑得飞快。

  跑了一整天,将近傍晚,秀秀才停下来休息,她随便找个避风的地方坐下,刚拿出烧鸡准备吃,就听到雪呼啦呼啦滑落的声音,伸头一看,有二十多头狼正向她冲过来——

  秀秀连忙把烧鸡一扔,转身想爬上树,只是树干被雪冻得滑溜溜的,哪里爬得上去?反而还摔个四角朝天。

  秀秀被狼群包围住了,一头头灰狼裂开大嘴,朝天嚎叫,啊呜——声音把树上的积雪都震动下来了,掉在秀秀身上,秀秀忍不住打了个抖。

  秀秀看见银耳还那么镇定的样子,试探性地叫了一声,“大王?”原谅她真的分不出狼和狼的区别,所有的狼在她眼里长得都一样。

  头狼啊呜地叫了一声,声音更外悠长嘹亮。

  秀秀挥挥手,无数的烧鸡倾落下来,那些狼便低下头吃起来,秀秀见是老熟客了,放下心来,她挨着狼群的身体,跟着吃起烧鸡来。

  大家都吃饱之后,狼群便把秀秀围在里面睡觉,秀秀不会用打火石,只能裹紧身上的衣服挨着狼群休息。入睡前,秀秀不止一次委屈地想,都怪路仁甲,把她养得连石头怎么生火都不会!这么冷的天,要不是有大头它们取暖,估计她都要冷死了。

  作者有话要说:  要是我这样写,众人对路仁甲羡慕嫉妒恨,这样就算是人生赢家,秀秀任务完成,回到现代,本文完结。估计会被打吧。哈哈~

  我看文最怕遇到随便填坑的小说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管有没有人看,我都会填了这个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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