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园小娇妻:捡个僵尸做相公_子湮【完结】(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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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后面,白柯的声音越来越小,情绪也有些低落起来。

  不过想想也是,白柯的第二任主人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也能看出它在这里关了很久很久,简直就跟坐牢没什么区别。

  “你要是出去了,这个地方还会存在吗?”

  “会。只要我还活着,这个地方就会一直存在。”

  慕长歌看了看地图,沉思了一会儿,说道:“行。等我膝盖的伤好了,我就去那里瞧瞧。不过,作为交换条件,你得好好给我认真打理我的药草!”

  白柯扑扑翅膀,飞在半空中:“成交!”

  “白柯,你说的那个碧月到底是什么东西?光是一个名字,我怎么帮你找?总不能它就放在一个上面写着‘碧月’的盒子里吧?”

  “这个,你说对了一半。碧月长什么样子没人知道,只是相传它是装在一个木盒子里。那个盒子雕刻着一半梅花一半桃花。我也就只知道这么多了。”

  “那个是一朵开满了的花?但是花瓣是一半梅花一半桃花?”

  慕长歌有些激动地问道。

  “没错,就是那个。看来你是见过了,我也不多说了。”

  她怎么可能没见过,就是因为这个东西,她才穿越到这个世界来的。

  “这个东西到底是什么用处?”

  白柯见慕长歌这么认真,于是也不打算跟她开玩笑了,认真地回答她的话:“这个碧月,我不知道它长什么样子。只知道它能够连接两个空间,让那个人能穿梭自如。就好像你脖子上戴的项链一样,能够让你在这个空间和现实世界自由来往。”

  慕长歌张大了嘴,她一直觉得这个时代是那种不仅科技落后,而是什么都落后的时代,没想到在这样一个落后的时代居然还有时光机!

  正文 第一百一十二章 时光机

  “什么是时光鸡?跟普通的公鸡母鸡不一样的鸡吗?”

  白柯一脸天真地问慕长歌。

  慕长歌却莫名有一种优越感:“你居然也有不知道的时候。求我!我也不告诉你,哼!”

  白柯白了她一眼,却又无话可说。毕竟有求于人,它最近也不敢惹慕长歌,免得她不高兴的,不去帮它拿碧月,它就得永远待在这里。

  慕长歌让白柯在这几天再多收集一下关于那口井的资料,她自己也去秦逸的书房里看看有没有相关记载。

  秦逸书房里的书大多都是诗经、论语之类的,不过这些读书人最喜欢收集书籍,说不定会翻到一两本记录定绥城历史的书呢。

  慕长歌发现这段时间秦逸特别关心她膝盖的伤口,以至于她都不敢用泉水来清洗伤口。

  用泉水洗过的伤口差不多三五日就会痊愈了,这个痊愈速度绝对会吓死人。

  由于秦逸和雪儿两个人天天都要过来看一遍,有时候甚至秦逸会来亲自上药,弄得慕长歌都不敢轻举妄动。

  眼看着去锁龙井探险的事情拖得越来越久,慕长歌心里也是挺焦急的。

  不过白柯反而比慕长歌镇定许多。

  “这个空间里有许多的书,有各种奇奇怪怪的记录,都是我第三个主人收集的,有的甚至是他自己亲手写的。他就住在定绥城,所以对定绥的历史非常熟悉。你要是这么着急,不如多去找几本书来看,知识就是力量。”

  看到白柯这么认真的回答,慕长歌倒是有点自惭形秽了。看着它用小尖嘴翻着厚厚的书,感觉还挺可爱的。

  “白柯,你要是在我们那儿一定也能成为一个小网红。”

  “网红是什么?不要,我讨厌蜘蛛,讨厌网。”白柯眼睛也一直盯着书页,头不抬的回答慕长歌的话,“女人,你要是真的这么无聊,不如去帮我办一件事。”

  “什么事情?”

  “去买一点糯米、艾草……哎算了,我写给你,你按照上面的买。”

  白柯用小尖嘴在它看的书上折下一个印记,然后就飞到书桌上面,用嘴叼起笔,写下了一堆它要买的东西。

  慕长歌看稀奇一样的走过去,发现白柯写的字居然比她还工整好看!

  它是用嘴写的诶!

  慕长歌有些小小打击到了,结果白柯写的纸条,默默不语。

  虽然慕长歌心里活动并不明显,不过白柯似乎也看懂了她心中所想的,于是安慰道:“你要是能像我一样在这里关这么久,你也什么都会了。”

  慕长歌收起纸条,问:“你别告诉我这里的书你都背下来了……”

  “对啊。”

  “哦……厉害了!”

  慕长歌也不再打扰白柯,她突然发现孤独是真的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回想着当初师父去办事的时候,她也被师父关在屋子里。由于她曾经无聊出去骗人卖符,所以师父不许她出门,屋子里虽然食物充足,也有许多好玩的东西,但是始终都觉得心里空荡荡的,好想旁边能有个人陪自己说句话。

  正文 第一百一十三章 再遇陆子豪

  慕长歌拿着白柯写的纸条,带上零钱上了街。

  经过这几天的休整,膝盖上的伤口已经完全结疤了,只是走起路来还是不怎么方便,所以慕长歌走路的姿势有些奇怪,稍微走慢一点还是看不出什么来。

  白柯给慕长歌写的东西都是一些生活中常备的东西,所以很容易买到。

  因为这几天没有赶集日,又加上开春了,基本上许多人都赶回乡下插秧种田去了,路上的行人并没有多少。

  慕长歌将买的东西全部扔进空间里了,于是趁着人少就逛了一下。

  上次的赶集日其实慕长歌挺喜欢的,可惜全部那几个幺蛾子给破坏了,最后她也是被秦逸拉回家里去的。

  其实慕长歌这么喜欢这种赶集日或者庙会就是一个目的,吃!

  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只要有集会或者人群聚集的活动,周围都少不了吃的,慕长歌正是一个吃货。

  不过看情形,今天路上都没几个人,肯定也不会像上次那样满街都是摆摊的,卖各种小吃的人了。

  慕长歌感觉有些泄气地往回走,没想到走了没多久,就碰到一个老伯挑着担子在卖糕点。

  想着白柯也挺喜欢吃糕点的,于是就找老伯多买了一些糕点回去。

  慕长歌接过老伯用纸细心包好的糕点,将几个铜板递给老伯,却被一只手抓住了。

  见这熟悉的明黄。色的袖口,不用转身看就知道是陆子豪了。

  慕长歌转过身,疑惑地望着陆子豪:“怎么了?”

  陆子豪从口袋里掏出几十文钱递给老伯:“她的这些我付了,另外再多买几个给她包好。”

  “好嘞,谢谢陆二公子了!”

  老伯向陆子豪道了声谢,就赶紧又拿着糕点包装起来。

  “多谢……”

  慕长歌有些懵了,不知道为什么陆子豪要对她这么好。

  陆子豪展开那把“我有钱”的扇子,一边摇着一边得意地说:“我上次说过了我要请你吃饭,但是一直没回请。看你相公的样子,我也知道不可能了,不如,就请你吃这些糕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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