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怕麻烦。
那些一眼就能看穿的小心思,写在脸上的小算计,偏生沾沾自喜,以为旁人都是傻子……嗯,的确,许多男子,碰见了女子,就会变成傻子,比如林少华。
所以那一天,究竟是有多无聊,听了伎院老妈子的话,我竟然会想见一见她们当家的。伎院当家的,如果是个年轻女子,嗯……一定会比较有趣。
这是第一个,我没有一眼看穿的人。
无论是冰窟中吃了十年人肉的少年,或是穿过死亡戈壁挟黄沙归来的少将,抑或是心如绵里针的叛军首领,或者更多更多千奇百怪的人,见到他们的第一刻,我便可以大致推导出他们近些年走过的路、遇过的事。
但这一个,我看不透。
他让我叫他二当家。
他的气质和他的经历南辕北辙。
他让我感到有趣,我很开心,发自内里的开心,所以我对着他笑得出来。
他就像一个谜团、一处宝藏,接触越多,越让我想要更深地探究……
嗯,此时我已知道她是个女子。
是我想要的人。
所以机会来临时,我当机立断,把她变成了我的女人。
原来是这样的。难怪林少华能被沈薇那个蠢笨的女人迷乱了心智。原来是这样的。
真的……很美好啊。
这就是爱情吗?
我好像也变成了一个傻子。
患得患失。
她笑,我会跟着她笑。她不笑,我心中忧愁,生怕自己哪里做得不够好,让她失望。
我们一起经历了许多事。
我并没有很好地护住她,跟我在一起,她受了很多苦。
原来,我也并不是无所不能。
我这样的人,从来也不屑用那些阴暗伎俩,因为根本没有必要。但为了她,也要改一改这个自大的毛病了。
只有化身为黑暗,才能在暗夜中行走自如,保护想要保护的人啊……
我以为,我对命运做出了巨大的让步,它将回馈我想要的顺遂。
可惜,生活总是不爱如我所愿。
乌癸镇。
线索越多,我心越是烦躁。
第一次,我讨厌自己的直觉。
我不愿意正视眼前能看到的结果,我希望关心则乱,这只是错觉。
我寻找更多的线索,想要证明它是错的。
但,越向前走,却离它更近了。
我的心,有点颤抖。
我急躁了,再也维持不住表面的平静。
我从来没有想过,没有她的将来,会是什么样子。
我是不是应该开始学会适应失去她之后的心境了?
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总好过一切突然降临时,露出狼狈的样子,让她看了笑话。
她,离开我,也许会过得更好吧。
我可以割舍一些东西,和轩辕去邪做一些交易,让离开了我的她,可以平平安安,顺顺遂遂和心上人共度余生。
心上人?到那个时候,不知道她会不会偶尔想起我。至少现在,我还是她的心上人啊……
我为什么会想要放手?
因为骄傲吗?
像我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和市场上的鱼肉一般,放在那里,任卿挑选?
不,如果挑选的人是她,我愿意等她,愿意接受好的或者是不好的结果。
如果会痛会受伤的那个人是我,我可以承受。
如果是她……
我始终无法忘记,初次相见,她语气淡淡——“并没有一个人,我时刻需要他得知我的行踪……没有这个人呢。”
如果不是没有,只是暂时将他忘记了呢?
那一次,她从噩梦中惊醒,那样苍凉,那样绝望。【注1】
是因为忘记了很重要的人吧。
这个人……又怎么会是我呢?在那时,我不是就已经清清楚楚知道,那是她从前的事,与我无关。
我曾以为自己可以将命运玩弄于股掌。此刻,被命运推着,一步一步,走向那个真相,每踏出一寸,我的心,就撕裂一寸……
这些话,又怎么能对她说?她迟一刻记起来,于我而言,就是偷得一刻不属于我的光阴。
我,怎么会成了一个卑鄙的窃贼。
慢一点吧…慢一点吧……
乌癸山中藏了二十年的秘密,我已无心理会了。
小二,你不该懂医术的。
这一刻,我多么自私的希望,你和我,并没有服下那剂解药,而是像谢倾宁一般,无知无觉地离开这里,继续过着懵懂幸福的生活。
多么希望,我能够再自私一点,不要再提醒你了……
小二,多幸运,你该傻的时候,一直是这样傻乎乎的,我甚至可以期待着,你就这样一直傻下去,不要醒悟了罢。
但你终究会醒悟的。在一切发生之前,我会做好准备,我会清醒而又理智,不会伤害你,不会让你为难。
如果我的爱变成了对你的束缚,那么,我会平平静静地放手,让你甚至以为……
我不曾爱过……
第126章 五日和六夜
次日,林少歌又重新变成淡淡的模样。
挽月在夜里调整好了心态,对他更是万般温柔。
他依旧不回应,但是并没有关系。挽月自以为能够理解他了。
一整日里,他只安安静静待在屋中,该吃饭吃饭,该睡觉睡觉。
谢倾宁几乎都在睡。
他们两个如果还是活蹦乱跳,就要引人起疑了。于是无事的时候,二人坐在桌边,关上门窗,装作也在睡觉的样子。
程里正依旧拉把藤椅坐在他们门口唱着那支很土的思乡的歌谣。
上山的第五日,就这样平淡地度过了。
到了第六日,谢倾宁想起他的云海银簪。
一连几日,越睡越久,他竟也无知无觉,没有起丝毫疑心。
明日一早,程里正便要送他们下山,所以他虽然呵欠连天,倒也挣扎着从铺盖上爬了起来,摇摇晃晃向外走。
程里正不在,少歌和挽月自然不放心让他这样梦游一般自己走过几条街。
三人一齐出了门。
“林、林老弟,弟妹。”谢倾宁不住地揉眼睛,“方才,又梦见咱们仨回到京都了。明儿、明儿便要走了,倒是没有舍不得,这田蛙虽好啊,不及家里安稳,舒服。”
挽月偷偷抬眼望少歌,见他面色无异。
“是啊,明儿就要回去了。”挽月叹道。
还是谢倾宁好,傻人有傻福,什么都不用操心。万一真出事,也是个幸福的糊涂鬼。
可说起来,自己不也是糊涂的?
只有少歌,明镜似的。
这家伙偏生什么事都喜欢憋着不说。日后,一定要慢慢纠正他这个毛病。
是不是太聪明的人,都会有那么些怪癖?
到了云海家,九根簪子,谢倾宁甩过五十两的银锭,大手一挥,取了簪子就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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