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问鼎仇城_洛无奇【完结】(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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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希乖乖回答:“十九。”

  好姐笑眯眯地问:“嫁人了吗?”

  凌希有些发懵,大眼睛不停眨巴着,求助地望向陆孝严,可那几个男人闹得正起劲儿,根本顾不上他,好姐还不依不饶地追问着:“嫁人了吗?”

  凌希很为难地抿了抿嘴:“阿姨,我是男的。”

  好姐一脸“我早知道”的不屑表情:“还真当我老糊涂啦,男的女的都分不出?走走走,吃饭去。”

  把凌希领到餐桌旁边,指给他位置坐好,可只不过转身盛了个饭,好姐就又开始上下打量起他来:“多大了?”

  凌希觉得好姐像在捉弄自己,但还是老老实实回答道:“十九。”

  好姐笑眯眯看着他:“嫁人了吗?”

  凌希郁闷地啃着嘴唇,默默将目光转向天花板一角,盯着那里的顶灯,努力装成了什么也没听到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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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饭好姐坚持不和大家同桌,她自诩老派人,处处要遵照老规矩做事,帮佣怎么能跟主人家一张桌子吃饭?所以她特地挑走了最大个的鲍鱼和最肥的龙虾一个人到厨房去吃了。

  这个时间正好开始播放璀璨之星的节目,餐厅里有电视机,几个人边吃饭边看着。比赛开场之前,先安排了一段参赛选手的集体舞蹈,因为人数太多,镜头都是一扫而过,很多人连长什么样子都看不清。好在凌希脸长得小,五官也精致,比较上镜,导播偏心给切了几个特写镜头。

  切近景有利有弊,一方面充分展现了凌希容貌上的优势,另一方面也暴露了他舞蹈上的缺陷。凌希身材不错,肢体也协调,学习各项运动总能很快上手,偏偏就是不擅长跳舞,同样的动作和舞步,放在他身上总显得极不协调,中间有一段甚至还把左右方向给跳错了。错也就算了,偏偏他举手投足件表现得自信满满,完全是一副“我最正确”的架势,很快就成功把前后左右几个人全都带错了。

  刚开始那几个人还在疑惑地东张西望,慢慢就都跟他保持一致了,搞得他们这一组跟其他组动作完全相反,挥手抬腿难免撞到一起,结果有人摔了跤,有人笑了场,还有人同手同脚,场面混乱不堪,没等音乐结束,后面的镜头就全都被剪掉了。而始作俑者凌希虽然出了丑,却给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因为凌希就坐在旁边,其他几个人没好意思当面笑出来,蔡史墨悄悄跟林广乐耳语道:“这节目编舞是谁?认识吗?让他小心点,凌希简直是噩梦一样的存在。”

  林广乐憋着笑,冲凌希赞许地竖起了拇指:“恩,凌希,表现不错,我看好你。以后不能光走唱歌这条路,也要好好练舞,说不定能混个‘里岛舞王’当当。”

  “乐哥,你是不是在嘲笑我?”凌希一本正经地问道,“说真的,你认为我跳得怎么样?”

  林广乐忍俊反问:“你觉得呢?”

  凌希很认真地思考了一下:“我觉得还不错,但是还有进步的空间。”

  林广乐被凌希噎得吞了口吐沫,转头去找陆孝严:“我认识几个脑科权威,带小希弟弟去看看吧,这是正事,大意不得。”

  陆孝严抬腿踹了林广乐一脚:“滚蛋,凌希跳得不错,别打击他。”

  林广乐眼珠儿瞪得比铜铃还大:“好吧孝严,我给你们预约双人门诊。”

  凌希看节目看得很专注,吃菜也只吃摆在面前的两盘,陆孝严不得不偶尔帮他调换一下菜的位置,还亲手帮他剥了几只虾肉蘸好酱汁放在了碟子里。凌希很喜欢吃虾蟹之类的海鲜,但是非常讨厌剥壳,每每都在吃和不吃之间挣扎半天,最后还是选择委屈自己的嘴巴。

  电视里一个叫程彻的选手正在卖力唱跳着,陆孝严认得他就是那天盛旷带过去的小子,听介绍他在国外长大,人很开朗阳光,皮肤黝黑肌肉强壮,走的是动感活力路线,和其他人一比确实有几分冠军相。

  欣赏归欣赏,凌希那副看得挪不开眼的架势陆孝严可受不了,他很不悦地用手指敲了敲碟子边缘:“嘿!嘿嘿!”

  凌希循声望过去,小小地惊讶了一下:“咦,有虾。”

  陆孝严没好气地“啧”了他一声:“不是有虾,是你眼瞎。”

  欢乐围观的林广乐隐约闻到些许酸味,在一旁起哄唱道:“你是我的眼,带我领略四季的变换……”

  谁知刚唱了一句,就被凌希不满地打断了:“乐哥,你跑调了!”

  陆孝严也趁势补刀:“对,还抢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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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完饭,林广乐死皮赖脸非要陆孝严留下自己过夜。他总嫌家里满屋子女人又烦又唠叨,从小就喜欢跟着几个朋友这里蹭一晚、那里混一宿,这段时间因为Maggie去了美国,林广乐已经在戴志友家赖了大半个月,要不是蔡史墨跟家人一去住,而且家庭氛围又比较严肃,林广乐早就提着行李转战蔡家了。

  陆孝严一口回绝了林广乐的请求:“滚回你自己家去。”

  林广乐有得是办法,转身拉住凌希问道:“凌希弟弟,让我去你家睡一晚行不行?”

  凌希爽快点头:“可以,不过我的床很小,你要不嫌挤的话……”

  “行了!”陆孝严把林广乐扯了回来,“今晚你睡客房,但是不准在房间里抽烟,不准吃东西!”

  林广乐奸计得逞,像个主人一样拉着凌希大摇大摆跑去了书房,从架子上抽了照相簿出来给他:“来来来,给你见识下我们兄弟的友情岁月!”简直比陆孝严本人还要热情。

  凌希捧着照相簿左右看看,见鱼缸前头放着张宽大的白色沙发,就很自然地走过去坐了上去,沙发很舒服,靠背和扶手都够高,窝在里头有种莫名的安全感。

  据林广乐炫耀说,他曾迷过一段时间的摄影,这些照片大多出自他的手笔,所以画面基本以其他三个人为主,他自己很少出镜。看起来那些照片的光影和构图都把握得不错,也很清楚地记录了几个人从学生时代一路走来的点点滴滴。难得有一张四人聚齐的,凌希留神多看了两眼,照片是背着露营装备在山里拍的,照片底部贴着张便签,有陆孝严手写的日期和备注:二零零四年秋,阿乐生日。

  字写得大气舒展,横竖撇奈都很流畅,其中“乐”字似乎简化了几笔,和平常的写法不太一样,应该是练习过书法留下的习惯。看着看着,凌希微微皱起了眉头,那几个字总觉得很眼熟……没错!不久之前他刚刚见过,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趁着没人注意,凌希悄悄将便签纸抽出来塞进了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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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家途中,凌希忽然没头没脑问送他回家的陆孝严:“孝严哥,你知道五月五号是什么日子吗?”

  陆孝严一愣,满脸不解:“啊?五月五号?什么日子?”

  五月五号是凌希的生日,陆孝严无论如何不会忘记。上辈子他就是在这一天与凌希重逢,带着凌希踏上逃亡之路,最后他们两个都没能看到第二天早上太阳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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