砺剑繁华_齐橙【完结】(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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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士新也是心里与天人作战。他对李愚的了解,又甚于蔡梅林。他知道,李愚的确是一个不太了解文玩行情的人,这对印章,高士新如果报个一两百万的价格,估计李愚也就出手了。而事实上,这对印章的价值起码在千万以上,如果放到拍卖会上,遇到有钱的主,拍出两三千万也完全可能。报个低价,自己能够获得捡漏的喜悦,但有朝一日李愚知道真相之后,他高士新在李愚心目中的形象就彻底崩溃了。是要捡漏,还是要自己脸面,这是高士新为难的地方。

  想了好几分钟,高士新轻轻叹了口气,然后对李愚问道:“小李,我问你,你们想开药膳馆,还缺多少钱?”

  李愚道:“许师嫂算过,大概需要50万左右。不过,我觉得还是再多预备二三十万,会更保险一点。”

  高士新道:“这样吧,这对印章,我不赞成你卖掉。我替蔡老板做个主,让蔡老板借100万给你开饭馆,你呢,把这对印章放到蔡老板这里,作为抵押。日后如果你还不起钱,或者有别的需要,必须变卖这对印章,再请蔡老板把印章拿去拍卖。卖出来的钱扣除蔡老板的部分,剩下的再交给你。你看如何?”

  听到高士新的话,蔡梅林眼眉动了一下,似乎想说点什么,但终于又没有说出来。他不明白高士新为什么要出这样一个主意,而且不与他商量,就先说出来了。以蔡梅林的看法,借钱出去,而自己又得不到鸡血石,这不明摆着是一件出力不讨好的事情吗?

  李愚琢磨了一下,有些猜出高士新的意思了。以他原来的想法,这对印章能卖出60万,他就非常满意了。但听高士新这样一说,似乎这对印章的价值要远远高于100万,现在这样仓促出手,未免太吃亏了。高士新出的这个主意,相当于让鸿宝斋做了一回当铺,向李愚放100万的贷款。由于可以先拿到钱,李愚就不用急于变卖印章了,而是可以多了解一下行情,将其卖出一个更好的价格。想通了这一节,李愚心里对高士新又生出了几分崇敬。其实他是准备好让高士新他们占个便宜的,没想到高士新居然没有这种心思,而是真心实意地替他着想。自己与高士新不过是萍水相逢,高士新能够做到这一点,实在是难能可贵。

  “高老师这样说,学生自然没有意见,只不知道蔡老板是什么想法。”李愚把头转向蔡梅林,客气地问道。

  蔡梅林看了看高士新,没好气说道:“高老头不是已经替我做主了吗,我还能有什么想法?”

  高士新呵呵笑了起来,道:“老蔡,怎么,你不乐意?”

  “我还能不乐意吗?”蔡梅林呛声道。换成谁,凭空被人强迫拿出100万去扶贫,也是一件郁闷的事情,蔡梅林不便直接反对高士新的意思,但发句牢骚总是可以的。

  高士新笑道:“老蔡,咱们实话实说,小李这对大红袍,如果没有任何问题,起码也得值1000万吧?”

  蔡梅林不吭声,相当于默认了。倒是李愚在一旁听得目瞪口呆,没想到这对印章居然如此值钱。

  高士新又道:“小李现在缺钱,急于出手。我分析,小李的心理价位,也就是一两百万的样子,甚至可能更低,是不是这样,小李?”

  李愚点了点头,确认高士新分析得对。

  高士新道:“我们如果花个200万把这对印章买下来,估计小李还会感谢咱们,而咱们呢,一转手就是800万甚至更多的利,这的确很有吸引力。老蔡,你说是不是?”

  蔡梅林苦笑了,这种事情,怎么能当着事主的面直接说出来呢?这个高老头,还真是在象牙塔里呆的时间太长了,变得迂腐了。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高士新不是这样一个人,蔡梅林也不会与他成为挚友,谁也不乐意自己的朋友是个斤斤计较的人精,不是吗?

  第三十五章 镇店之宝

  分析完两边的心态,高士新接着对蔡梅林说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小李自幼生活在山里,对外面的事情不了解。我和你都算是小李的长辈,如果以大欺小,占小辈的便宜,以后良心怎么得安?咱们俩都是半截子入土的人了,挣再多的钱,还能带进棺材里去?还不如多提携提携年轻人,日后咱们闭了眼,也有个给咱们烧纸的人,不是?”

  一席话,把蔡梅林给说乐了。他指着高士新,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道:“高老头,我看你是当教授当得魔怔了。干文物这行,讲的就是一个眼力,不会捡漏,干文玩还有什么意思?这些年,你到处坑蒙拐骗,捡那些败家子的漏,干得还少了?怎么,土埋到脖子了,想当好人了?你当好人就自己当去,你又不是拿不出100万,干嘛拿我的钱做好人?”

  “什么叫拿你的钱做好人?我是给你们撮合一桩生意,你感谢我还来不及呢。”高士新反驳道。

  “什么生意?”蔡梅林道,“我出100万,结果小李只是把石头借给我,我也不能转手。这石头吃又不能吃,闻着也没香味,我拿着干什么用?”

  “你拿来当鸿宝斋的镇店之宝,不行?”高士新不慌不忙地说出了他的谜底。

  “镇店之宝?”蔡梅林眉毛一下子舒展开来,这回算是真心地笑起来了,“不错不错,不愧是大教授,这个主意算是出到点子上了。小李,怎么样,就照高老头说的,我借给你100万去开饭馆,不计利息。你呢,把这对大红袍押在我这里,我就把它摆到大堂里,马马虎虎地可以当个镇店之宝。你啥时候还我钱,我啥时候还你大红袍,你看如何?”

  一家文玩店,没几件稀世珍品作为镇店之宝,是显不出档次的。镇店之宝这种东西,一是价值极高,二是店家轻易不会出手,从财务角度来说,是极其浪费流动资金的资产。但拥有镇店之宝也有好处,那就是能够吸引到更多前来猎奇的顾客,同时能够给顾客一种心理暗示,认为这家店的商品都具有这样的档次,从而能够提高商品的售价,对文玩店来说是非常重要的。鸿宝斋作为渝海市最有名的文玩店之一,当然也有几件不错的镇店之宝,但与李愚拿出来的这对印章相比,就有些逊色了。这倒不是说蔡梅林没有见过更好的宝贝,实在是这么贵的东西,他积压不起,到手之后就要想办法卖掉,否则手头就没有足够支持运转的资金了。高士新出的主意,相当于让蔡梅林用100万元的代价,获得一件价值几千万元的镇店之宝。这样资金占用的问题就不存在了,而对于顾客来说,谁会关心这对印章是店里自有的,还是从别人那里借来的。事实上,从收藏家那里借藏品来装点门面的情况,在文玩界并不罕见。但借这些藏品是要付出代价的,借一件价值几千万的藏品,一年怎么也得给对方付上几十万的租金。现在蔡梅林只是借了100万元给李愚,却能够获得这对印章来唬人,实在是赚大发了。他声称不收李愚的利息,不过是假做慷慨。如果李愚懂行,反过来让蔡梅林出个几万、几十万租金,蔡梅林也得接受。

  这样一个结果,出乎了李愚的预料。鸡血石还属于他,却能够通过抵押的方式借到100万用于药膳馆的开业,这是一个最理想的结果了。至于说把鸡血石借给蔡梅林当镇店之宝,李愚并不介意。反正在自己那里放着也是无用,能够帮蔡梅林撑撑场面,又有何不好?想到此,李愚点了点头,道:“那就多谢蔡老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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