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云深何处_九月醉诗【完结】(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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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换了一件新的衣服,依旧是白色的主色,肩膀却带了两条青色的绣花纹络,这件衣服更加贴身,也更加凸显他气宇轩昂的身材。

  我进了门,他指了指桌上的馒头,轻轻道:“刚起吧?早饭。”

  听这声音这语气好像还是有些生气?我真是不明白他哪根弦搭错了,却又不想低声下气的问,只是坐下慢条斯理的掰着馒头。干吃馒头有些噎的慌,又给自己倒了杯水。

  他抱着肩坐在对面的床上一动不动的凝视着我,我被他盯得不自在,终于忍不住问道:“你总看我干什么?”

  他从床头拿起一个东西走过来递给我,我低头一看,是一把匕首。

  我见过最好看的匕首就是林墨染手里的那把镶着宝石的。眼前这把当然没有那么华贵,却也是雕着精细的花纹,看得出做工很用心。我轻轻抽出匕首,他轻喊了一声:“小心点,很锋利。”

  我抬起匕首看了看,确实很锋利,是一把好匕首。他什么时候买的?

  我不解:“你哪来的?买的?”

  他翻了个白眼:“不是买的还能是偷的?”

  “可是这么早……你一早就出去了?”

  他仿佛听到什么可笑的话,干笑了两声,鄙夷的看我道:“还早?已近中午了好吗?你真能睡。”

  我尴尬的笑了笑:“哦……是吗……可能是我这几天太累了。”

  路清风坐到我的身边,低声问我:“喜欢吗?”

  我摸着刀鞘的花纹,点了点头:“喜欢。以后你再宰鱼,我可以用这个给你刮鱼鳞。”这么锋利别说宰鱼,宰人都不在话下。

  他笑出声。终于不再是昨天那个沉默的路清风了。

  他又说道:“我打听到了,下个城池内的边界确实有处温泉,此处到那里需要五六天的行程……”

  那看来又要住野外了。我说道:“既然要这么久,咱们把干粮都准备好吧,对了我还要去药材铺一趟。”

  他不解:“去那干嘛?要准备金疮药什么的吗?”

  “我想配一些驱蚊的药,前几天看到有蚊子咬你,你自己都没注意的吗?”

  他的眼眸沉了沉。我心中警觉,我又说错话了吗?

  只一瞬间,他又笑了:“好啊,那我陪你一起去。咱们在这多住两天,多休息几日。”

  我与路清风一起出门去了药材铺又准备了些干粮和用品,这一路上他也不再沉默寡言,脸色也正常了。我心里才如释重负。

  与路清风在南城住了几天,他告诉我南城确实是座年代久远的城池,很久以前还没有阳城离城的时候便有南城,也是它明明没有坐落在最南边却被称作南城的原因。住的这几天我倒是蛮喜欢这座城的,古老的城池有着说不出的韵味,就连住在这里的人都是悠然自得,带着年代感的厚重生活气息。如果不是因为急着赶路我很想在这里多住。

  之前在离城耽误的时间太久,我跟路清风商量再上路的时候加快了速度,几乎是马不停蹄的赶路。路清风担心我身体吃不消特意叫停在路上休息了多半日。饶是如此,离开南城的第五天中午我们还是提前赶到了下一城池,桐城。

  桐城的边界有处不高的山叫梧桐山,半山腰上有很多梧桐树由此得名,梧桐山的山脚下有处温泉。我们投宿了客栈安置了住处打听了地点想过去看看,谁知告知我们地点的店小二有些为难的叫住了我们。

  “二位是特意来此处想泡温泉的吧?只是现如今恐怕没这么容易了……”

  “为何?”我问道。

  小二探头探脑的向周围看了看,又把我们拉到一个角落,低声道:“原本那处温泉地是我们城一所姓赵的人家开发的,这家人乐善好施,开发后对外开放,一时间桐城以及临城的人都去那边泡温泉看美景,但是这两年,桐城新上任了父母官,名叫薛黔,他征收了那块地皮改为己用了。现在那个地方是人家家产了。谁也去不得了。”

  我问道:“那就是说给钱都进不去了?”

  小二点头:“都私家专用了,给钱也没用。而且这薛黔好色,上赵家要地的时候还看上了人家的小闺女,给霸占了不说,竟然连个名份都不给她,赵家小女儿怀孕了去找薛黔竟然被赶了出来……”

  “那是为何?赵家小女儿一定长得很美才会被那个薛黔看中的吧?既然如此他为何不收入自己府内?”

  小二摇摇头,声音更低道:“那薛黔家里妾侍太多了,后来还有好多被他扫地出门的,可他依旧不满,每日上青楼窑馆找女人,偶尔还会祸害良家少女。想是就算带赵家女儿回府也只是多一张嘴吃饭的吧,没多久他就会喜新厌旧,多她一个不如少她一个。薛黔宁可花那个钱多找几个妞也不愿多养一个女人在家里。”

  这简直是旷世纪的禽兽啊!比禽兽还不如!

  小二可怜道:“那个赵家小姐,肚子里怀着孩子遭人耻骂,她家里人也不愿留她,她终有一天无法忍耐,投河自尽了。”

  是了,这就是这个时代的悲哀,但即使是在我那个时代又怎样呢?这种事情,女人遭受的斥骂总比男人多一些。

  路清风抱剑淡笑道:“这种狗官就该一剑宰了他,以除后患。”

  那小二吓坏了:“这位大侠可不敢这么说啊,这父母官是阳城朝堂上曾将军的远方侄亲,杀了他……那可是要杀头的。”

  我笑骂道:“想是阳城君王脚下招不下他了,这狗东西才来到桐城祸害百姓。这种狗娘养的杂种死一万次都死不足惜。”

  路清风听我骂人,“噗”的一声笑出声。那小二呆呆的看着我,劝阻道:“姑娘你最好还是戴块面纱出门吧,免得被姓薛的盯上……我先去干活了,二位请便。”

  我想到金娇确实留给过我一块白色面纱,是为了防沙尘用的。上了楼去房里翻行李,路清风在我身后追问:“你要做什么?”

  我开了门,翻着包裹,道:“找面纱。”

  路清风摇着头无奈的笑道:“不必了吧,有我在你还怕那个姓薛的能把你拉走?”

  “正是因为有你在啊。你可以杀人,那是江湖上的很多事自成一派,朝堂也管不了。但是你不能杀朝廷命官啊,没听那个小二说,会被砍头的。”我对着他抹了下脖子。

  “谁说我要杀他的?我肯定能保你不就好了。”

  “是,你不杀他,你断他一条胳膊一条腿的,或者在他身上戳了窟窿……”我抬起头,正碰上路清风慵懒的双眸,那意思好似在说不碰他也能带我安然离开,我调整了语言,又道:“好好好,即使你不动他,但你也要动他府内的兵卒吧?到时咱俩走了,会有人拿着咱俩的画像到处缉拿,这阳城咱们还去不去了?”

  “没这么夸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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