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飞柳只能先用自己老妈当年给他止泻的偏方开始试试,死马当作活马医,捣大蒜炒盐,然后混在一起冲水,给那位可怜的、虚弱的绅士吃。
幸好这时代的医学跟巫医差不多,唐飞柳的偏方虽然怪异,但是比绅士之前看的医生,还看上去还正常点,于是绅士挣扎着喝了下去,一整天连喝了四次,绅士的拉稀竟然慢慢停止了。
绅士和他的仆人都惊呆了,把唐飞柳奉为座上宾,那丰盛的食物让唐飞柳内心大痛——真是浪费材料啊!做的那么难吃!
喝一口葡萄酒……操蛋啊,葡萄酒里面居然加了无数胡椒和茴香,味道猎奇的让人想当场喷出来。
唐飞柳愁眉苦脸,阻止了那位妄想吃烤鹅的绅士,开始逼他吃燕麦粥,强迫这位绅士清淡饮食、调理脾胃了差不多半个月,那位绅士完全恢复了健康。
至此,唐飞柳终于一战成名。
唐飞柳很快辞职,每天都接待上门求治疗的平民或为花大钱的绅士贵族□□,房子也换成了一小栋简单的楼房,还附带一个小小的花园,大小跟现代的别墅差不多,估计有一两百个平房的两层小楼,甚至还有一个完整的厨房!
这房子在现代来看已经足够,但是在洛特帝国来说,只是个普通的市民所居住的正常地方罢了,但是就是这样,也花费了唐飞柳当时所有的诊金。
唐飞柳计划的很好,这个小房子未来自己一个人居住够了,在花园里面种点蔬菜,一楼暂时作为接待病人的地方,未来攒点钱,在隔壁或者同街区再买一栋房子,作为自己的私人小医院……
至此为止,唐飞柳都以为自己的人生是在中世纪当医生,为洛特帝国蒙昧的医学做出启蒙的贡献,结果唐飞柳正筹划的面面俱到的时候,变故突生——爱德华公爵的贴身仆人连夜而至,半强迫性地邀请唐飞柳马上出发,去黑天鹅城堡为生病的爱德华公爵治病。
唐飞柳顿时两股战战,很想当场装死!
如果是别的贵族也就罢了,这一年多,唐飞柳子爵也见过了,自认为已经足够淡定,而且黑天鹅城堡虽然他没去过,但是好歹去马车奔跑一天一夜的地方,他也曾去出诊过的。
好歹是个见过世面的现代人,唐飞柳怎么会那么害怕这位公爵呢?!当然是因为这公爵,据说十分凶残啊!
在长子袭爵的时代,在被大哥赶走活活饿死病死都不犯法的时代,这位爱德华公爵是老公爵的第三个孩子,黑发黑眼、六月六日出生,在圣典里面记载,六月六日下午六点六分出生的孩子,就是恶魔之子,生来噬母,长成之后杀父。
听起来很像封建迷信,然而这位爱德华公爵出生,他的母亲就因为血崩而死,他的父亲是虔诚的教徒,吓得半死,想要拔剑立马杀了这个孩子,却被约瑟芬皇后、爱德华的母亲的妹妹派来的人阻止,最后他选择把这个孩子困在了城堡的高塔里面,并要求除了仆人,其他人都不可以靠近城堡的塔楼。
中途发生了什么没有人知道,只知道十六岁的时候,老公爵死了,长子把爱德华赶出了领地,爱德华在外面漂泊了一年,最后去了王都,在那里,爱德华找到了自己的姨母,并开始为约瑟芬皇后效力。然后十年之内,他的姨母约瑟芬皇后大出风头,原本后位岌岌可危,皇帝宠爱他的情人,甚至想废掉约瑟芬皇后,而那位夫人却突然香消玉殒,皇帝爱重的私生子也因为和人决斗而死;接着约瑟芬皇后所出的二皇子查理连连做了几件皇帝十分喜欢的大事,接下来上一位皇后生下的长子醉后纵马,摔下马而死,查理理所当然成为了整个帝国的主人。
这些事情,平民们当然不知道,是在唐飞柳给一位贵族治病的时候,这位贵族和探病的朋友说起爱德华公爵的哥哥和二哥突然惊马摔死,爱德华公爵继承了爵位,将要回到黑天鹅城堡。
两人就说起这位爱德华公爵的往事,然后轻声说:“爱德华公爵帮助了差点和皇帝离婚的约瑟芬皇后,维护了母亲一族的荣光,他的表哥成为了皇帝,恰好他的哥哥们都如此不幸,虽然令人悲伤,但是爱德华大人继承这些,理所当然。”
如果唐飞柳是个本土长大的小绅士的孩子,只怕搞不懂这些贵族的弦外之音,但是唐飞柳可是网络大爆炸时代长大的人,厚黑学他虽然不太懂,但是各种电视电影甚至他最喜欢的种田文小说里面的阴谋诡计还少吗,这爱德华公爵明显不是个善茬啊!
当时的唐飞柳还在感慨,在如此淳朴的时代,居然也有这么个心狠手黑的人物,厉害了我的哥。
当时他当小说一样听,没想到爱德华公爵继承了爵位,回到了黑天鹅城堡几个月之后,唐飞柳就被带上了这奢华的马车,抱着他可怜的小皮箱,要去面见这位可怕的公爵大人了。
唐飞柳忧伤地看着窗外——他只希望这位大人病的轻一些,千万千万不要太严重了,这可跟在约克城和其他贵族的宅邸不一样,谁知道这位大人要是救不活的话,会不会让他陪葬!
唐飞柳忧伤着,马车哒哒哒地跑了很久,一天一夜之后,终于到了黑天鹅城堡。
黑天鹅城堡坐落在悬崖上俯瞰众生,就像是坐在黑暗之中的野兽,庞大且压抑,看上去不像是迪士尼的画风,完全就是《古堡惊魂》那一挂的。
唐飞柳感觉胃沉甸甸的,他很想转身就跑。
作者有话要说:
新坑双更
第3章 美食
马车一路驶进去,驶过高大的围墙,穿过大门……最后终于来到了这巨兽的心脏。
唐飞柳提着小皮箱,根本没办法休息,就被带着来到了城堡之中的卧室,卧室里面布置的出乎意料的简单,巨大的床上,躺在毛皮之中的,是一个嘴唇发干,脸色潮红的男人,他有一头乌黑的短发,五官深邃,鼻子很大很高,下巴正中一道弯勾,虽然病容憔悴,却依然可以看出,这个人样貌十分阳刚,性格大约也十分强硬。
唐飞柳走过去,摸了摸他的额头,然后检查他的舌苔和嘴唇,顿时大急——这本来应该只是风寒感冒而已,可是仆人在路上也说了,爱德华感冒咳嗽了六七天,接着开始发热……按时间来算,他虽然紧赶慢赶,这个公爵也已经发热快两天了,必须马上降温,否则就算最后不死,也会变成白痴,到时候谁知道会不会连累到他。
唐飞柳检查完,赶紧一连串吩咐:“公爵大人是感冒了,所以发热,你们快去拿些冷水和柔软的毛巾来……”唐飞柳说着,觉得这样还是太慢,他咬牙,对身边公爵大人的贴身男仆又说:“有葡萄酒吗?”
贴身男仆伊万丝十分诧异,唐飞柳说:“我来不及跟你解释了,总之你拿几桶白葡萄酒来……不,还是我去……”
这位爱德华公爵发烧的时间太久了,他必须要尽快把爱德华的温度降下,然后才能开始治疗发炎和发热的部分。
要降温的快,有个被提到无数次的土方法,用酒精擦全身,帮助散热……可是他娘的,记忆之中,洛特帝国有白葡萄酒红葡萄酒,可是这帮粗放的人到现在还没有高度酒,中国这个时代白酒都已经到四五十度了,这帮彪形大汉还在喝十几度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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