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门婚恋:宠妻百分百_古幸铃【完结】(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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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孩子吃粥的时候都是自己吃的,哪怕在家里,华宸都不会让保姆喂他们。此刻,两个孩子已经熟练地拿起了勺子,开始吃起粥来。

  华宸挨着初晓而坐,这样方便帮她夹菜。

  几乎每道菜都添有姜葱蒜,华宸总是细心地帮妻子挑开姜葱蒜,再把菜夹到她的碗里。

  “谢谢。”

  初晓不吃姜葱蒜,其实华宸可以吩咐厨师不要放的,但他没有那样做,如果他提前吩咐了厨师不要放,哪还有他体贴初晓的机会?

  “华宸,你快吃,我在家里吃过的了。”华宸体贴,初晓感动,也帮他夹了不少的菜,还不忘帮两个孩子夹了点适合他们吃的菜。

  “谢谢妈妈。”

  “谢谢妈妈。”

  两个小娃娃很有礼貌,知道向妈妈道谢。

  听着他们奶声奶气地向自己道谢,初晓无法抑制情绪,激动不已,一激动,就不停地帮两个孩子夹菜,把孩子们的菜碗堆得满满的。

  华宸忍不住轻咳一声。

  初晓望向他的时候,他说:“初晓,我的碗里还空着。”

  她就顾着孩子,都忽略了他。

  第057章 恨意

  初晓愣了愣,随即嫣然一笑,她的笑容在华宸的眼里灿烂如花,又甜美得让他想把她整个人吞噬,不知道是不是当了几个晚上的饿狼的缘故,面对初晓时,华宸总会想着晚上如何折腾她。

  谁都想不到外表冷漠又正儿八经的华宸,内心世界如此的污。

  初晓夹了菜,要放进华宸的碗里时,她故意说:“这是什么?糖醋鱼,貌似是我喜欢吃的呢。”说着,她把鱼肉放进了自己的嘴里,一边嚼食着一边留意着华宸的反应。

  她眉眼弯弯的,吃着糖醋鱼都带着笑。

  心情好得无法形容。

  这种相处的幸福滋味,是她前生没有尝试过的。

  华宸:……这个调皮的小妻子。

  “华宸,你又不是小孩子,自己喜欢吃什么就夹什么。”初晓故意说道。

  觉得那道糖醋鱼很好吃,她吃鱼就喜欢糖醋类的,嘴里吃着的时候,筷子又去夹了,在华宸咂咂嘴准备拉回他的碗时,她把夹到的鱼肉,小心地挑掉了鱼刺,然后把鱼肉放进了华宸的碗里,眼角余光留意到华宸的表情一下子就亮了。

  这个男人真的很容易满足。

  也可以看出过去的她对他有多么的不好。

  前生,初晓记得七年的婚姻里,夫妻俩同桌吃饭的次数少之又少,偶尔同桌吃饭,她都是以整治他为乐,根本就体会不到团聚的幸福。

  “鱼刺都挑掉了。”

  初晓抬眸望向那个表情亮到让两盏小灯泡都忽略不了的男人,体贴地说道。

  华宸立即用自己的筷子夹起了碗里的鱼肉,放进自己的嘴里。

  其实他不喜欢糖醋类的菜式,嫌太甜,不过是初晓夹给他的,难得的是她还帮他把鱼刺都挑掉,他吃得自是香,更觉得这道糖醋鱼是他平生吃过最好吃的鱼。

  人说有情饮水饱,其实是说有情,粗茶淡饭吃着都是香的。

  用这样的话来形容华宸,很恰当。

  两盏小灯泡可能是被父母的互动分散了注意力吧,桌面上掉了不少的米粒。

  初晓轻声细语地教着儿女如何吃粥不会掉米粒。

  华宸望着她,顿觉得刚刚那鱼肉是蜂蜜,甜进了他的心头。

  与此同时,一辆计程车停在了华天大酒店门前。

  跟踪过初晓的沈烨从车上下来。

  付了车钱后,他转身仰眸盯着华天大酒店看了片刻,这才往里走。

  沈烨并不知道初晓也在酒店里面,他来华天大酒店,主要是知道华宸每天都来这里吃饭,他是冲着华宸来的。只有看到华宸,他的恨意,他的报复之心就会加强,变烈,时刻提醒他不要忘记上辈子华宸带给自己的苦与难。

  本来,他和华宸不能算是情敌,在他还和初晓热恋的时候,华宸不曾干涉过他和初晓,那个时候,华宸之于他和初晓来说是一个无足轻重的人。

  直到他家里的装修公司,几间店都被对手整得快要经营不下去了,有人跟他父亲说,他们家里的生意之所以会一落千丈,是因为华宸出手了。华宸喜欢初晓,如果沈烨不把初晓让给华宸,华宸能让他们沈家家破人亡。

  父亲经营他们家里的生意一辈子了,创下的财富虽不及华家,但也不少,父亲不愿意家里的公司就这样倒团,沈烨自己也是个事业心重的,他当年才二十四岁,帮着父亲打理公司及店铺,投入了很多的精力,本想着让自家公司强大如华氏集团的,结果……家人,朋友,都劝他放弃初晓……

  往事不堪回首。

  沈烨不愿意回想过去,他要做的是改写命运。

  老天爷让他重生,就是可怜他前世害了初晓,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这辈子,他一定要让华宸变成上一辈子的他,让华宸最后一无所有。这辈子,他要让初晓幸福快乐,更要把上辈子的真相隐瞒,绝对不能让初晓知道。只有隐瞒了真相,他才能与初晓快快乐乐地过后半生。

  沈烨用命发誓,只要他能和初晓重新开始,他一定会疼爱初晓一辈子的,绝对不会再负她!

  走进了华天大酒店,站在大厅里,看到酒店里的装修豪华,沈烨暗暗地握紧了拳头。

  总有一天,这一切都会变成他沈烨的!

  华宸夺了他所爱,又害得他家破,害得他远走他乡,他绝对不会放过华宸的,他要让华宸变成一个乞丐。

  恨意蒙蔽了沈烨的双眼,让他忘记了是他亲自对初晓下药,把初晓送给华宸的,说到底在上辈子的他心里,他家里的事业比初晓更重要。

  上辈子的初晓傻,才会栽在他的手里,毁了自己短暂的一生。

  一只大手搭放到沈烨的肩膀上,沈烨倏地回头,见是一个眼熟的男子,他是觉得对方眼熟,却记不起对方是谁。

  “天放。”

  那男子笑着开口:“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也不通知我一声,兄弟我好帮你接风洗尘呀。”

  天放?

  谁是天放?

  沈烨极有风度地回答:“先生,你认错人了,我不是你口中的天放。”

  那名男子笑容止住,错愕地上下打量着沈烨,自言自语着:“你不是天放?你除了衣着比天放朴素了点之外,哪一点不像天放?难道真是我认错人了?这个世上居然还有人长得和天放一模一样的,真是奇了。”

  “先生,我姓沈,单名烨。”

  沈烨自我介绍。

  这名男子浑身都是名牌,气度不凡,仅是看这名男子的衣着,沈烨就能肯定对方是有钱人家里的少爷,沈家曾经也是富裕之家,这点眼力,沈烨还是有的。

  沈烨要东山再起,报复华宸,他需要结交有钱人为友。

  “你真不是天放?”男子像是不相信似的,在沈烨笑着摇头时,他讪讪地笑,“看来是我认错人了,也怪你们长得太像。你好,我姓贾,名劲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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