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驰一看葛云娘这副痛苦的样子,想要用武力镇压王简欢,抬手,又是一巴掌甩了出去!
疼儿的母亲,又怎么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儿子被打呢?尽管,葛云娘还陷入那种崩溃的绝望中,身体还是本能的挡在了王简欢面前,替王简欢挨了王玉驰一巴掌。
王简欢心中不无动容!如果不是真的爱着她,又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身体本能?!人的本能,最是欺骗不了人啊!
牙咬得越发的紧了,拳头也握得越发用力,指甲直接陷入肉里,王简欢呼吸有一瞬间的凌乱,心,一抽一抽的疼起,如果可以,如果可以……如果可以……她也不想葛云娘如此痛苦啊!
继承原主灵魂的王简欢,早已经将葛云娘及五个弟弟妹妹当成自己至亲,她一向护短,又怎么能舍得伤害自己的至亲之人呢?!
只是王简欢是这茅草屋中,唯一一个早已经认清残忍的现实的罢。不得不紧逼自己,不得不……逼葛云娘,让她与自己一般,认清残忍的现实!
012 倔强!(求收藏,求推荐票,求支持……
压抑的葛云娘,终于没有忍住“啊……”的一声,放声嚎哭了出来,无力的瘫坐在地,用手垂着自己的胸口,显然是做出了选择。
“啊……呜呜……”葛云娘痛苦哭泣着,一颗颗豆大的眼泪,直接砸在在场的所有人的心里,小一些的弟弟妹妹们,早已经忍不住,跟着葛云娘哭起来,叫着“娘娘娘”。
王简欢紧抿的唇颤了颤,眼圈也不禁跟着红了,比起在场没有哭出声,却也偷偷抹眼泪的其他亲人来说,她显得强硬。
“王简欢,你怎么可能这么逼你娘?!”王玉驰随意的抹了把眼睛,愤怒的看着王简欢,沉声喝斥。
“你只想着看娘为你付出,甚至不顾自己的骨血,却不想要付出,只是得到吗?!”王简欢咬牙,依旧不改咄咄逼人的气势。
王玉驰哑口无言,看向葛云娘。那愚孝的人儿啊,眼里对葛云娘,却是情真意切的深情,不容错辩。
葛云娘终于大哭出声,也终于做出了选择。
“孩子们,是娘对不起你们,将你们生下来,却没有给你们一顿饱饭吃,是娘的错,啊呜呜……是娘的错,”葛云娘伸手,将王简欢抱在怀里,含泪看向其他五个孩子。
“欢子,欢子,娘的欢子……娘可怜的欢子……”葛云娘用手轻扶着要强的王简欢的背,心一抽一抽的疼,她很清楚,与自己性子一般懦弱逃避的王简欢,迈出这样一步,这样的改变,是多么的不容易,甚至可能比她这个娘还在心痛。
王简欢身体一僵,她原不指望葛云娘及一干弟弟妹妹们能明白自己的苦心,甚至也做好了被他们误会,被他们讨厌的,可是葛云娘……看懂了!而且,显然接下来,是为她而哭的!
王简欢半头埋在葛云娘的颈窝间,茅草屋内,依旧没有听到她哭泣的声音。不管在哪里,何时何地,哪怕现在的王简欢已经不是现代时孤儿王简欢了,可是她还是承继着自己的性格,不在他人面前哭,更不会私下偷偷的哭。
尽管……王简欢再要强,可是传达至心中深处的温暖,还是令王简欢动容了!一颗坚硬的心,被捂暖了,也让一向没有体验过亲人温暖的她,真真切切的体验了一把!她暗自在心里发誓,她一定会守护好这些温暖,一定会守护好……
王简欢伸手,环住了葛云娘瘦得只有竹杆般的腰,无声的回抱着,默默的发誓着,郑重着。
原本,这次穿越,令王简欢觉得这简直就是老天在跟她开天大的玩笑嘛!直到现在……她才真正的将自己当成这个家的成员,真正的真心想要为这个家付出,真正的想要融入这个大家庭中,变成这个家的一分子。
——这是我王简欢的家人,我王简欢不再是孤儿,我也有家人,也有爱我的母亲,也有要守护的弟弟妹妹们了,我……
王简欢身子轻微的颤抖着,环着葛云娘的手,拥抱得更用力了。
013 讽刺!(求收藏,求推荐票,求支持……
“娘——”
这一声娘,王简欢真真切切的用了全部的情感去叫的,让一个防卫心重的她,交出了真心。
葛云娘哭得更大声了。
王玉驰抿唇,咬牙,双手握拳,尽管眼中有对葛云娘的心疼与受伤,可却没有一点犯错的觉悟。
葛云娘选择了六个孩子,王简欢长长的吁了口气,接下来,就是想办法让弟弟妹妹们吃饱,看看这一个个瘦的,身上没有几两肉,抱在怀里还硌着骨头。
今天这鱼,是要不回来了,继续吃一顿野菜。王简欢决定明白早些去山上瞅瞅,现在,她突然有些庆幸自己以前喜欢看杂书的习惯了,正是因为看了许多杂书,看过《本草纲目》、《易经》、《农事》等博杂的书,或多或少的记了一些在心上,在现代,没什么用,可是在古代,却是着着实实的起到了大作用。
翌日天刚蒙蒙亮,王简欢便睁开眼睛醒了。
葛云娘立马有所觉,压底声音轻声问:“欢子,是不是饿醒了?娘去给你弄些野菜吃,你再睡一会儿?”
王简欢抬头,透过朦胧的光线,与葛云娘温柔似水的目光对上,心中亦是一片温暖,她看了看茅草屋中,正睡觉的弟弟妹妹们,也压底声音道:“不是,我去山边上给弟弟妹妹们找些吃的,会早些回来的。”
不敢说去山上看看,王简欢透过原主的记忆,了解到葛云娘也是那种爱女心切之人,她宁愿饿着自己,也不愿意饿着他们六个孩子,可见其心。
“……好,”葛云娘心中却被,嘴唇颤抖了下,点点头。
王简欢轻手轻脚的爬起身,穿戴好打满补丁却洗得干净的粗布衣,拿起家中唯一一把镰刀别在腰上,便朝着山出发。
才走到山脚下,王简欢便大口大口的喘起粗气来,这小身板经常挨饿,又再加十岁年龄七岁的小个子等因素,走起来非常吃力,才一段路而已,就已经吃不消,这真要深入山里,要遇到什么大一点的猛兽,估计直接站着等啃骨头就好了。
为嘛是啃骨头?因为王简欢瘦啊!瘦得皮包骨头!没有几两肉给野兽啃好乏。
步进山林的外围,王简欢回头看了看村庄的方向,犹豫了下,捡起地上的石头在树上做记号,身边现代人的她很少有深入密林的机会,尽管,她一向不觉得自己是个路痴,可防于未然,总是好的。
王简欢留了个心眼,将记号做得很矮,除非蹲下身去看,否则很难看到。做好一个记号,便身上冒一堆的汗,有些吃不消了,喘了几口气,不禁自嘲的手,透过五指看天空。
找了个植物相对比较茂盛的地方,王简欢拿了树枝,先将石头捡了,然后挖了一个足够小动物掉下去出不来的坑,在上面捕上细小的树枝,又利用手上的镰刀,直接连土带绿草的挖起放在陷阱上面,目标明确,诱惑小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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