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急匆匆的往围观的地方跑去。
除了余乐阳、童家书、佟新义三人,跟着一道来的人都挤进了围观的人群。
童家安见自己姐姐亲自拿托盘收铜子,觉得不妥,十一岁的他跑到姐姐跟前,“我帮你拿盘子!”
童玉锦笑道:“好!”
童玉锦跟童家安两人来到众人跟前,众人纷纷掏铜子扔到盘子里,走到粗大汉的跟前,粗大汉笑道,“这位兄台好功夫,我给银角子!”
童玉锦笑道,“大哥好眼道,我家夫君身手确实不错!”
“不知能否把刚才那一套花枪再表演一遍,我觉得挺实用的!”粗壮汉子说道。
童玉锦转头看向小候爷,“琰哥,可以吧!”
夏琰眉头抬了一下,小女人第一次叫自己‘琰哥’,感觉怎么有点怪?小候爷,难道叫你琰弟?哈哈……
赵之仪听到粗大汉的话后,看向夏琰,只见他愣在那里,暗暗笑了一下,他一定以为民间没人能识得他的花枪吧,结果有,不知道怎么办了吧!有意思,真有意思,转头瞄了一眼银角子,比起铜子,那可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哈哈……看你怎么办?
夏琰听完童玉锦的话后,看到赵之仪居然也在人群中,眉头皱了一下,怎么到那儿都能见到这厮。
童玉锦见夏琰不回话,顺着他的目光,看到了不远处的赵之仪,撅了一下嘴,还真是到哪儿都能见到这厮。
两口子还没磨合呢,这思路就神同步,娘啊,真是天生一对啊!
赵之仪见夏琰看到自己了,眉毛高挑,“这位兄抬,花枪耍得不错!小奇,赏一绽雪花银!”
“哇……”
“啊……”
人群哄一下咋开了,“天啊,赏官银子,那一定是十两的吧!”
“肯定是,娘呀,我看了这么多年江湖卖艺的,就这位好看的小哥一口气得了十两!”
“是啊,我也是第一次见到。”
有人叫道,“小哥,人家出这么多银子,你就再耍一趟吧,你耍得真好看!”
“是好看,耍枪好看,人也好看,都好看……”
……
赵之仪见夏琰冷冷的扫了他一眼,得瑟的挑眉,哈哈,看你怎么办?
粗大汉是内行,他是真看得懂枪,觉得实用,用诚肯的目光看向夏琰,拱手说道:“兄抬,大哥有心学上一招,在押镖时,多一分胜算,还请兄抬不吝赐教!”
夏琰看向说话的大哥,点了点头。
人群见他同意了,都高兴的跳起来,这个时代的人,还不知道鼓掌,童玉锦见夏琰同意了,高兴的直拍手,众人见她拍手,也跟着拍,掌声一时之间竟如雷鸣般响砌街道。
作者君为何一直说花枪,而不说枪,这两者其实是有区别的,枪,一种古代重要而普及的冷兵器,与矛类似,它比较长,比如上文中提到的长兴府之战,夏琰的兵器就是枪,而花枪,是枪的一种,因枪头下扎有红缨,枪杆细长,抖动起来犹如花朵一般,故而得名,花枪使用起来刁钻多变,杀伤力和杀伤范围都比较大,我们经常看到的武术格斗或是表演中的枪就是指的花枪。
夏琰双手把枪,手势一上一下,收敛神情,嚯的一下亮开架式,两只眼睛像流星般一闪,眼波随着手势,虎虎生威地耍起花枪来。
夏琰有着深厚的武术功底,一支花枪在他手里,由慢变疾,那花枪越耍越快,就像一条银龙绕着上下翻飞,左右盘绕,枪下的红樱在午日的阳光下醒目夺人,如同流星划过。
众人的喝彩声不停的叫着,“好!”
“好!”
人群中,于文庭捋着胡须,“候爷对夫人真是百依百顺啊!”
单腾笑道,“可不是,这江湖卖艺的事,也只有夫人想得出来!”
方又行摇头说道,“明天,御史台的人一定会弹劾候爷吧,候爷他怎么不三思而行呢?”
于文庭微转头眯了一下方又行,然后看向场地中间,看向夏琰,他心中想到,爷一定深思过这个问题了,但还是跟着夫人出来了,一定有他的考量,让我想想,是什么考量呢,在官场上,爷几乎没有什么不良嗜好让人投其所好,或是拿来攻击,这其实并不是件好事,木秀于林、风必催之,上头那位也会……现在经常有些无伤大雅的小事让人拿出来弹劾,让一直忌惮他的官员找到了发泄点,实际上缓解了小候爷与其他们绷紧的关系,不是坏事!
于文庭想通这层关系后,心情自在的看候爷耍花枪,真是不错。
程山长只闻小候爷文武兼修,看过他的字,却没有见过他的武力值,今天所见,果然不同凡响,难怪能位极人臣,不简单啊!
林山长同程山长一样,以极其欣赏的眼光看着小候爷,真是英雄出少年啊!
开国公就不要说了,是他儿子,他比谁都高兴,都欣慰、都自豪!他恨不得张口告诉全世界,这个长得又好看,又文武兼备、又位极人臣的年轻人是自己的儿子!微胖的脸上两只眼睛已经眯成缝了。
已经很多年没有想起元配的开国公,眼前突然出现了元配那张倾国倾城的容颜,他默默的念道,书媛,看到这样的儿子,你该安心了吧!
夏七郎和夏八郎跟夏琰接触的机会并不多,夏琰十四岁进禁军,一年之中难得回来,授官得爵后又马不停蹄的为皇上效力,真是没有多少时间在开国公府度过,他们只是偶尔见到威严的夏琰,即便夏琰在家里,在校练场上练武时,他们也没有想过,我去看看哥哥是怎么练武的,他们对夏琰的认知其实是陌生的,今天亲眼看到了如此丰神俊朗的三哥,看到如此英姿骁勇的三哥,他们内心波澜壮阔,为什么他会这么优秀,而自己还在京城书院里混日子?
方秉良的气性很高,小时候把父亲作为榜样,样样看着父亲,样样学着父亲,可是当他们到了京城后,也许是眼界一下子开阔了,也许是长大了,他看到不能养家的父亲,那种儒沫的情感一下子都没了,他觉得自己过得混混恶恶,不知道将来有什么出路,将来会怎么样,可是今天,看到这样的夏琰,他的人生目标一下子又鲜明起来,他又有了榜样,他知道该怎样努力了!
从小生活在书香门弟之家,程佑彬有着自己的骄傲,他生活的周围,很少有人及得上他,他和夏琰一样文武兼修,只是他的文很好,可是武就差一些了,根本不像夏小候爷这样具有攻击力,具有实战性,他触动颇大,他觉得自己要学习的地方太多了。
郑云轩的情绪比较复杂,他是郑国公的庶子,是萧焕然的庶弟,一个庶字决定了他人生的走向,他为何一直在书院门口卖字画,那是因为郑国公府并没有给他多少银子花,用现代的话来说,他一边打工,一边在程家书院读书,虽是豪门大族子弟,却跟市井小民一样过着窘迫的日子,他其实对生活多有怨气,可是今天,他发现一个权势熏天的候爷,为了中午的吃食,能如此低姿态,不感慨是假的,那自己又何必在意这些呢!也许做好自己才是最好吧。
52书库推荐浏览: 冰河时代 市井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