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顾云开第一次明确表现出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
可是她还是帮不了忙。
“如果错过你,那是他的问题。”顾见月紧紧拥抱着他,单膝跪在沙发上,柔声道,“是他还不够好,不配拥有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宝物。”
顾见月永远记得哥哥离开学校的那一天,他们人生从此分离的岔道路口,顾云开转头对她微笑,把她的头发揉乱,然后头也不回的坐上那辆车离开。
自那之后,他们几乎就没再见过面,整整四年,顾见月就像是陌生人一样,偶尔在海报上,电视上,又或者在通话与简短的只有半分钟的视频里,仿佛待遇好一些的粉丝。她越来越不清楚顾云开的爱好,越来越迷茫他的性格,直到毕业,直到她选择为顾云开解约,直到她搬回家。
顾见月的心一直沉甸甸的,她觉得自己像是吸食着顾云开的生命,在看到垃圾桶里的安眠药瓶时她几乎以为撒旦就要来夺走她仅剩不多的一切了。然后顾云开就醒了,让她去煮面,也不像是之前那样阴郁的沉闷着,像是完完全全摆脱开了失败跟公司的阴影,变得越来越好,变得越来越亲近,他甚至还接受了郝英。
是他温柔的宽赦了自己,让她还能够为这个人多做些什么。
他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纯净的生物,任何人要是能得到他的垂青都该为此庆幸的发疯。
……
被认为该庆幸到发疯却对此一无所知的简远正在跟爷爷卖安利。
简文儒很年轻的时候就结了婚,妻子大他三岁,五年前因病去世,之后就搬到了次子家中方便子孙照顾。他年轻时在帝国之中供职,被委任为宫廷乐队长,现今这个职位换成了他的学生,退休之后挂名了帝国音乐学院的副校长一职,是一位德高望重的音乐家。
如简文儒这样地位显赫的社会名流,自然多多少少脾性方面也有些许高傲古怪,其中最为出名的就是他与两个儿子的不合,长子毅然决定参军,而有音乐天赋的次子则大肆抨击他的音乐理论,认为他的音乐需要改革跟更新。
父子关系常年紧张。
可出乎意料的是,他与孙子的关系却相当好。
杂志上的男人的确很好看,可毕竟是个男人,再说简文儒的审美观还停留到比较早的时候,他喜欢那种眼睛圆圆大大的,嘴唇红红的,脸颊肉肉的,笑起来有点秀气可爱的类型。
比如说他的妻子。
像是顾云开这种近乎带着毁灭性的长相,虽然好看的不可思议,但说实话,他并不欣赏这种几乎有点妖异冷酷的美丽,有几张看起来五官颇有点古典,惊艳迷人,只不过这个男人的眼睛部分未免过于喧宾夺主了点,那双眼睛里藏了不少过往,这才是他最令人沉醉的地方。
不过这并不妨碍简文儒直观感受到简远对这个人的喜爱。
从很早以前,简文儒就很清楚人是欲望的奴隶,世故是每个人成长的代价,为了名利权势,任何恶意都是无足轻重的小代价,人们主动跳入深渊,或是被深渊吞噬自我。可是简远是独一无二的,他就像是上帝送给人类的天使,他从小就见过黑暗,也感受过家庭的不平静,他跟儿子都不是什么好家长,儿媳跟妻子则又太过温柔,可简远依旧美好的长大了。
他还记得在简远甚至都念不清楚字眼的时候,就已经开始熟悉音符了,这个孩子坐在他的膝头,无力的小手重重的按下黑白琴键,断断续续的弹完了一首短短的曲子。
那是简远真正认识到音乐的开始,等他后来长大些,开始有力气了,就不需要大人的帮助了,简文儒经常会坐在他身边,看着他弹奏那些美妙的音乐,那时候简远的眼睛里亮闪闪的,像是有光。
就像现在一样。
他像痴迷音乐一样痴迷着那个男人。
凡人心中皆住着两个灵魂。
每一个都想挣脱开另一个,
一个在粗鄙的爱欲中固执附着于尘世;
另一个则努力超凡脱俗,一心攀登凡人所不能及的崇高灵境。
众人往往只能觉察前者,而简远天生就得到了后者。
简文儒打着拍子低声吟唱起来,唱得是《爱神垂怜》里男主角对挚爱表白的那一段,简远便知道自己表现的过于明显了,不由得脸颊一红,多多少少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简文儒淡淡笑了笑,他把那几张推了推,忽然问道:“小远啊,你告诉爷爷,你喜欢他吗?”
“我……”简远忽然红了脸,面对爷爷的时候,羞耻心突然冒了出来,他有点犹豫可是还是坚决的摇了摇头道,“我爱他。”
就是这样,他永远都是自己思想的国王,是自己世界的绝对统治者,对自己的心与感情坦诚的不可思议。
爱上这个男人并没有让他软弱,也没有让他害怕。
简文儒已经老了,也许正是因为老了,他也比年轻的时候,甚至比中年的时候要看得更多,也更清楚。他捋了一把自己花白的头发,然后整了整自己的毛衣领子,忽然道:“爷爷是过来人啦,可爷爷只是自己的过来人,没有办法告诉你什么好法子,也没办法告诉你,选一个什么样的人对你最合适。爷爷的经验只适用于自己,因为我需要的是我想要的,可那不是你想要的。”
“爷爷……我不太明白。”简远有点困惑。
“不明白不要紧,人总会有自己不明白的事情的,爷爷只是想让你知道,无论这件事好还是坏,都不要紧,你永远是你自己,就做自己觉得对的选择。”简文儒文雅的笑了笑,他从事音乐多年,也爱读书,身上有一种儒雅的气质,即便此刻苍颜华发,也自有一种磊落沉静的书卷气,“跟爷爷说说,他是个怎么样的人。”
简远点了点头,又抓了抓自己的头发,然后老老实实道:“他是个很好的演员,很认真,也很刻苦,他很喜欢我。跟别人不一样的,有些因为伯伯喜欢我,有些人因为爸爸喜欢我,还有些人想讨好爷爷才喜欢我,可是他就只是喜欢我,喜欢我的音乐,喜欢我的天赋,喜欢我说的话,喜欢我的思想。”
“我不知道怎么说,我也不是很了解他,他对我很宽容,比任何人都要宽容,他期待我的创作,宽容我的缺点,他不明白五线谱是怎么写的,也不知道钢琴的每个键有怎样的不同,更不懂小提琴的弦如何能发出截然不同的声音来。”简远摇了摇头道,“他对音乐一窍不通,却像是缪斯重生,轻而易举就摧毁了我。”
简文儒沉沉的笑了起来,胸膛起起伏伏的发出闷乐的震动:“你个傻小子。”他将简远的头搂在怀里揉了揉,又拍了拍孙子的肩膀,松开手笑得停不下来,“你告诉他了吗?”
“没有。”简远顶着乱糟糟的头发,既困惑又苦恼,“我不敢,我说不出口,我跟他在圣格伦索走遍了大街小巷,我们去看了圣母殿,去了博物馆,我一路都在看他,我说他爱我,他喜欢我,他就看着我笑,既不承认也不否认,可我知道,他只不过觉得我只是在说友情那部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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