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富贵荣华_昔我晚矣【完结+番外】(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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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月番外

  楚月,是宁远侯府嫡小姐,尽管母亲早逝,却也在兄长和祖母的娇宠中长大,幼年唯一的遗憾就是父亲的不归。

  但有着在西北的战无不胜,镇守一方的父亲,令她成为了京城中令人艳羡的贵女。

  高贵的家世,出众的外貌,还有一个同样出色的兄长,如果不是偶然偷听到祖母和嬷嬷的对话,楚月才知道,父亲不归家,不是为国尽忠,而是在逃避祖母告诉他的一个谎言。

  这也许是楚月对父亲的第一次怨言,她本以为父亲长情,自母亲逝去后便不再娶妻,却不知道,原来他心里还藏着一个女人。

  一个青楼女子。

  祖母临终,等到了父亲回来见她最后一面。

  之后,之后就听说父亲要去扬州,寄回来的书信说,侯府会多一个女主人,他深爱多年的女人。

  一个出身青楼的女子,怎配做侯府的夫人,做她楚月的继母,岂不是令她受人耻笑,楚月顿时对这位未来的继母生出戒备忌惮之心。

  祖母在时,她就听多了后宅阴私之事,那个女人会不会也是这样。

  在得知那个女人死了,楚月松了一口气,因她为救父亲而死的感激也仅仅持续了一瞬,就很快消散了。

  父亲和兄长回来了,还即将见到她和九皇子的大婚。

  人的一生,单纯的时光有多短暂,楚月终于知道了,就止在听闻父亲死讯的那一刻,见到九王和新王妃琴瑟和谐的那一刻。

  她是闺阁里千骄百宠长大的贵小姐,从未尝过家破人亡,千里逃亡的滋味。

  即便听兄长说,他们要去见的人,是欢颜楼的箫老板,她的母亲就是那个青楼女子,楚月也依旧是高傲的。

  但一个人若是见到比自己出色太多,甚至连自己都无法承认只能仰望的时候,

  心里的阴暗也会随之生长,更可怕的是,对方丝毫未将自己放在心上,如尘埃,如蝼蚁。

  什么天下第一楼,不就是烟花之地,为什么要求她收留?楚月第一次对兄长发脾气。

  兄长却冷静告诉她,“她不欠我们什么。”

  在白归的日子并不好过,没有侍女伺候,没有胭脂水粉,兄长很努力地在练武,而她只能待在房间里发脾气。

  此时,楚月才发现自己已不是侯府小姐,未来的王妃。可以依靠的父亲已经惨死,普天下最有权势的人要他们的性命。

  仅剩的单纯美好,在跟着兄长来京城,看到九王和九王妃恩爱时,消失了。

  她瞒着兄长,找到了白归的总管,愿意成为他们的细作,入东宫。

  太子是知道她身份的,她也成了太子和白归接触的工具。

  建焕帝终于死在她兄长的手下,楚家大仇得报,太子继位,她曾经梦中的那位未来夫君,九王也死于谋反未遂中。

  她成了九嫔之一的昭仪娘娘,但也终生无法有育。

  陛下是不会让一个细作诞下皇室血脉的。

  兄长曾经为此心痛,想要带她离开,但楚月拒绝了,她过不了粗茶淡饭闲云野鹤的日子,在皇宫这样待着也不错,至少陛下对她还不错。

  身为细作,她见识到了和曾经身为闺阁女子完全看不到的一面,太子,白归,还有在多年前被先帝收服的秋家。

  秋笛生为太子做事,也让秋家脱离了皇家的控制,取而代之的是他妹妹继承家业。

  在这些情报中,她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字眼,欢颜楼。

  也知道了太子所做出的妥协。

  楚月苦笑了一声,同为父亲的女儿,她却完全不一样,逍遥自在。

  这是楚月一生都做不到的事。

  第163章 心理女孩

  X大的图书馆里,窗明几净,阳光微微洒在空气中,仿佛漂浮着金色的尘埃。

  坐在窗边的女生在阳光下显出清秀的侧脸,在这样迷人的景致也多了分美好,如果忽略她手上那本黑白外皮的《人性丑恶》。

  几个路过的女生偷偷看了她一眼,眼神转了又转,直到走到可以说话的廊梯间,才私语议论,“长的也不是很漂亮啊。”

  “居然勾搭上那么帅气有多金的男人。”

  “听说每个周末都开豪车来接她……”

  合上书,锦荣嘴角微弯,回味一下感觉还不错,抬头望向墙上的钟表,打算走人,把手里的书和桌上另外几本书放好一起带走。

  锦荣是几天前穿成这个叫孟锦荣的女生的,就在她和家人打电话大吵了一架后。原主的灵魂也是忽然就消失了。

  锦荣搜寻良久也没找到,索性看起了这个身体的记忆。

  不怎么出众的家庭情况,父母双全,工薪阶层,还有一个在上初中的弟弟,原身读书还不错,考上了个好大学。

  再后面,就是碰见了现在的男朋友,邹清平。

  事实上依锦荣的观点来看,还不能算是男朋友,因为邹清平最近还在忙着和他未婚妻解除婚约。

  当然现在不是,以后恐怕也不会是了。

  半途穿越果然最麻烦,锦荣叹了口气,不过她对原身选的男人不感兴趣,对她选的专业反而很好奇。

  心理学。

  好吧,这是锦荣新找到的一个乐趣,在享受了太多安乐,又是无止境的穿越,锦荣觉得也该偶尔停下来思考一下人生了。

  在忘记享受,忘记穿越剧情后,静下心来思考人生也不错。

  于是,就有了锦荣连泡数天图书馆,把原身的家人,还有那个男朋友都忘了个干净。

  从心理学看到哲学,从弗洛伊德看到尼采,重新学习的感觉还是不错的,学习的速度也不差。

  虽然锦荣远离校园已经很久了,不管是作为老师,还是学生。

  等锦荣走出图书馆,停在不远处的一辆比较拉风的红色跑车闪了闪车灯,车门一开,走下身着西装的年轻男子,休闲式的西装把他略显单薄的身形衬得俊逸挺拔,倜傥风流。

  他眉目微凝,向锦荣走来,语气有些硬,“你怎么不接我电话?”

  哦,是原身的男朋友,沉浸学习,忘记还有这个麻烦了。

  “我手机坏了。”锦荣不假思索说了个理由。

  邹清平眉头微舒,薄唇唇角微微翘起,“既然坏了,那就换一个好了。”

  毫不在意的口气,若是换了以前的孟锦荣,早就冷眼冷语了,毕竟两人之间差距太大,一个只是普通人家出身,另一个却是实打实的富二代,甚至现在已经接管了家里的公司。

  更别说两人之间还隔着一个未婚妻。

  所以别人会怀疑邹清平看上孟锦荣,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但事实却是,邹清平为了认识不到两个月的孟锦荣,而选择和从小认识的未婚妻分手。

  “好啊,过几天周末就去买吧。”锦荣爽快道,爽快得邹清平都惊诧了一瞬,但也没想到孟锦荣壳子里换了一个灵魂。

  “上车吧,我带你去吃饭。”邹清平特意表现出绅士风度,拉开车门道。

  锦荣没有拒绝,上了车,自己系上安全带,也不问邹清平去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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