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而复生之后我从老头变成了绝世大美人_黑猫白袜子【完结】(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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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茂被身侧忽然贴过来的温热激得打了一个机灵,回过了神。

  事到如今,他面上却只是有些苍白,比起之间失神落魄之态,这时候反倒是镇定了许多。

  “走吧,这里住不得人。”

  他偏过头看了看伏在驴背上的常小青——后者在回谷的路上便已经发起了高烧,这时候脸颊上两团异样地潮红,嘴唇皲裂,双目凹下,与那僵尸并无两样。

  林茂拉过白驴,在那畜生颈侧拍了拍,随后便牵着它往院子外走去。

  这样一脚雪一脚泥地往北边走了两里路,白雪皑皑中骤然间展露出一片枯朽的树林来,那树木已有年头,枯败之后愈发显得扭曲可怖,远看去像是无数冤魂鬼怪至地面破土而出,张牙舞爪,而树林正中间却是杂树不生,矗立着一间竹制小楼

  林茂抬眼看了看树林,再看看那间竹楼,眼波微动,微微叹了一口气,朝着小楼走去。

  安置好白驴之后,林茂强行提一口气背着常小青踉跄爬上了竹楼。

  推开门,只听见门框嘎嘎作响,抖落满地灰尘,显然已是许久未有人来。

  不过等进了门,便可以见到整间竹楼只敞明一层,未有隔间,靠墙是一床青帐小床,窗前有一处矮几,厅中是一张书桌——书桌上还摆放着一本闲书,书页摊开着,依然停留在当年他翻开的那一页,一只毛笔横在地上,沿着墨渍往上看,便见着镇纸下压着一张已经发黄发脆的薄纸,上面墨迹依旧:落花风雨更伤春,不如怜取眼前人。

  那一行字旁边又加了一行字,笔法大刀阔斧,与先前一句大不一样,显然是另外一人所加:眼前人应当是吾。

  林茂看着那句文法狗屁不通的“眼前人应当是吾”,情不自禁地微微浅笑了一瞬。他不由自主地伸手轻触那张薄纸,那张纸却已是一触便碎,瞬间化为四分五裂几张纸屑。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莫过于你喜欢的人心中又一个白月光

  这个白月光还死了

  不仅死了,这白月光还是你亲爹……

  第30章

  那一年,忘忧谷谷主一剂万骨枯毒杀入侵中原的西域毒王一行七百人,大师兄常青九潭剑会靠着断剑舞夺得魁首,南疆蛇魁将一族圣女送入忘忧谷习毒……

  一时间,忘忧谷在江湖上可谓风光无限,后来居上,几乎要力压武林五门十二派成为武林魁首。

  而也是那一年,忘忧谷内乱尚未开始,林茂容貌也未曾被毁,师兄常青的一袭情意却已经按捺不住。

  忘忧谷内经年药气蒸熏,毒气入土,除了谷类特有的毒花毒树自能生息,外界的寻常植物入谷即死。林茂跟着师兄去了九潭剑会,见到了那剑潭边开得茂盛的一树桃花,忍不住看迷了眼。

  “真是好看,只可惜回到谷里就见不着这样好的景致了。”

  林茂隐约记得,跟着夺魁的师兄回谷时,他似乎是这样感慨了一句。

  而不过是三月有余,林茂便有些惊讶地看着数十艘特制的乌篷小船载着栽入缸中的桃树沿着水路一路驶入忘忧谷内——然后才知道,常青因着他那句话,竟然令人将剑潭边栽种数百年有余的桃树全部挖出,用了三月时间送回忘忧谷。

  百年名景的剑潭桃花从此变成绝响——而这其中常青剑下又多了多少冤魂,耗费了多少人力物力花费,林茂自然无从得知。

  只有老谷主看着常青殷勤在谷类偏僻一角劳心劳力换土配药将那些桃树种下后,无奈地笑笑,说了句“胡闹”,这件事便权当过去。而那片桃林入了忘忧谷,终究是在常青费心费力的照顾下开了那么几季花。林茂也曾在这小楼与常青披袍而坐,隔着窗看着楼下满目绚烂桃花。春日湿润的阳光下那片桃林宛若一片绮丽的花海,片片柔软的花瓣在风中飘落,偶尔几片被风送入楼中,落在矮几上薄薄的酒盏之上,那琥珀色的酒液便也染上了花瓣的澄光。那时候,林茂是真心以为,这样的日子会一直进行下去,谁有知道不过几年功夫,忘忧谷死伤大半,而这片桃林失了每年百金的养护,谷乱后的第二年便已成了一片狰狞朽木,再不见当年繁花满树的美景,徒留破旧的小楼在枯树之间岑寂。

  林茂在那片片零落的纸屑上看了一眼,脸上那一抹淡笑一瞬即逝。

  随后他便忙着将常小青安顿在墙边的竹床之上。纵然多年未曾踏入竹楼一步,林茂在这里依旧显得熟门熟路。在墙角摆着几口衣箱,他径自打开来,从那毫不起眼的衣箱内抱出一团布料来。

  他将布料稍稍抖落开来,这寒酸破旧的竹楼内瞬间边多了些许旖旎奢华的气息——细细往林茂手中看去,那布料实际上是一袭做工极为精巧的披风,毫无杂色油光水滑的黑狸皮的里子,外面是一层猩红色的织金厚缎,用赤金线和玉珠和各色大小不一的宝石滚了边,即便是岁月流逝,这样骤然展开,披风上以宝石为眼孔雀丝绣羽的雀鸟和桃花依旧是那般珠光宝气流光溢彩,几乎让人移不开眼。

  林茂当年只嫌着披风既重又俗,如今倒只庆幸披风用得料子好,这样堆在衣箱里也不见腐朽。他又往箱子里掏了掏,掏出另外几件狐狸皮或罗刹呢的披风长袍,压箱底还有一堆沉之又沉微微有些腥躁之气的大黑皮物,林茂几乎将整个身子都探进去才勉强将其拖出来,定睛一看,才发现那竟然是一张几乎两人长的完整熊皮,那熊皮四爪皆在不说,弯弯的指甲竟然都是金的——林茂瞅着那张熊皮,神色多少有些复杂。

  这衣箱内俱是当年常青送入楼内来讨好心爱的小师弟的玩意。只是常青到底是习武之人,在外面行走江湖只见那贵重的,金光闪闪的便一股脑地拉回谷,十件东西里倒有九件不讨当年的林茂喜欢。不过那时候,林茂只怕伤了常青的心,哪怕心中再嫌弃,也要在表面上做出一副欢喜的模样。但是这欢喜再怎么样也只能是表面功夫,转身他便将那些贵重老气的衣料首饰等堆在竹楼的箱子内,并不多翻看。不过他也倒是真没想过,多年前无心之举,竟然阴差阳错解了现时的困境。

  也或许是因为这个缘故,如今林茂翻看当年常青送他的那些衣料,反倒觉得都颜色和款式竟然都十分顺眼——这是后话,便不多提了。

  林茂卷起袖子将床上的浮灰擦了擦,先将那熊皮勉强拖过来铺上,再将一些长袍铺散开来铺在熊皮上,才将常小青半扶半抱地放在床上,用剩下的披风衣料将其裹得严严实实。

  纵然依旧狼狈,在一番忙碌之后,林茂小青两人多多少少,姑且也算是在这竹楼内安顿了下来。

  回过神后,林茂才觉得自个儿全身都有些发软,胸口沉重,不过是一低头,便又从喉咙里咳出了几口血来。林茂不敢逞强,摇摇晃晃倚着常小青坐了下来。

  白发的男人依旧双目紧闭,高烧不退,人体的温度隔着层层叠叠的皮料锦缎传了过来,让林茂不自觉地颤抖了一下。他不由自主偏过头朝着常小青望去,后者看上去气色倒是比在冰天雪地里时稍稍好了一些,只是这样安静躺着面容安详的模样,愈发显得那张脸瘦得触目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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