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差和女佣们小腿肚子打转,有的慢慢的蹲了下来,有的磨磨蹭蹭的往后退,万爸爸气的全身哆嗦:
“强盗,强盗,你想干什么?”
周大少爷皱眉:
“我不是说过了吗?要带走万小姐。 ”
万爸爸面色通红,睚眦欲裂一般:
“青天白日,郎朗乾坤,你们要强抢民女吗?”
他已经开始胡言乱语了,现在明明是天黑风高有云无月临近了深夜,正是歹人杀人放火,打家劫舍的好时候。
万仙儿已经穿好上了一双白皮小凉鞋,瞬间底气更足够了一些。
“我要跟他们走!”
万爸爸跺脚,手指着万仙儿来回哆嗦:
“好好好,你走,让他们先打死我,打死我了,你就走!”
万妈妈早已经抛弃了杏子,转身扑到了女儿身上:
“亲爹娘都不认了,你到底是为了谁?”
万仙儿掉眼泪儿:
“我就是不想嫁人,实在不行我出家做尼姑去!”
一般的十七八岁的少女,都正是喜欢幻想爱情的时候,总要计划着嫁去一个富家少爷,骑着白马的王子,实在是昏头看上穷小子的,那穷小子也必定要有一副俊俏的皮囊。
万仙儿抵触那个王家大少爷到了这样的地步,大约也是因为气场不和,第一次相亲出了事故,所以恼羞成怒了。
万爸爸恨极了他女儿胡说八道:
“做尼姑?你想的美,你活着是我们万家的人,等死了,骨头也是我们万家来处置!”
封建的社会,子女是属于父母的重要财产之一,父母有完全的处置权,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
万妈妈大约是觉得自家丈夫的上一句非常有分量,镇住了全场,所以也跟着说了一句:
“谁敢带她走,先把我打死了!”
周大少爷嘴角上翘说了一声好,往前走了几步,用盒子枪抵住了万妈妈的脑袋。万仙儿趁机挣脱了她母亲,大踏步的往外跑了。
万妈妈和万爸爸一阵大喊:
“快把她抓回来,丢人现眼,养这个女儿还不如养条狗!”
忽然又是砰的一声枪响,周大少爷的枪还抵在万妈妈头上那。万妈妈以为是枪支走火了,所以眼白一番,昏倒过去。其实是周三少爷也拿出来枪试了下效果。
万妈妈一倒下去,万爸爸也以为自己太太是被枪崩了那,顿时瞪圆眼睛,话都说不出来了。
张美溪冲着万爸爸行了个屈膝礼:
“那我们先告辞了。”
民国时代就是一样最拿的出手,所有人的礼仪都是不用挑剔的,张美溪行完了礼就拉着杏子往外走了,被骂了一晚上真是头都痛了,想着先离开现场,再派一个聪明能干的听差来处理吧。
两个周少爷也利落的跟在她身后往外走了。两个巡捕也不想惹事,赶紧跟在后面走了。听差和女佣们互相看看,自然不会赤手空拳的去追赶这伙拿枪的强盗的。为了表示对万家的忠心,他们齐齐的冲过去抢救万妈妈去了。
被吓昏过去是很容易救醒的,掐人中,按压胸口,手指尖放血。万妈妈过了几分钟就醒了过来,摸了摸自己脑袋还在,也没有什么伤口,愣怔了一阵子,才嗷嗷的哭了起来。
最先赶到万家的是他们本家的三叔公,然后又零星的来了几个记者。万爸爸忙着应付三叔公,所以派了听差去应付记者。
听差非常喜欢这个差事,把几个拿着小本子的记者召集起来,讲得那是眉飞色舞,手舞足蹈:
“有两个巡捕也在,跟强盗是一伙的,强盗开了两枪,把我们小姐也抢走了,我们太太被惊的昏了过去。”
记者们善于抓住重点,问题十分犀利:
“巡捕的模样你们还记得清楚吗?强盗一共有几个?”
听差回答的很详细:
“巡捕我记得,都是带着大压子帽,圆脸,突肚子,罗圈腿儿。强盗是四个,两个男的,两个女的!”
“还有女强盗?”
记者们的眼睛一下子闪闪发亮起来,如果官匪互相勾结的新闻爆出来,虽然也是卖点,但是必定要引起官厅的追究,说不定要反口污蔑他们造谣。读者也顶多是跺脚,添加一些愤怒郁闷的情绪。倘若是女强盗,那才是民众们最喜闻乐见的八卦新闻。
女强盗要是长得再漂亮一些,那么明天的新闻必定大卖了,标题也非常好起。
《女艳匪昨日入户抢劫,市民钱色两丢失!》
所以记者们几乎是异口同声的发问:
“女强盗长得如何?穿的什么衣服,快讲的仔细一些。”
听差带着点儿回忆详细诉说:
“都是穿着彩虹布的旗袍,一个黄的一个蓝的,蓝色的那个很瘦的,肩头还搭了一条白纱的披肩,黄色的那个还跟我们太太吵过几句,动手撕扯了几下。小脸盘子,都挺白净的。”
都是正宗的世家大小姐模样,听差觉得自己说漏了嘴,所以声音慢慢的低了下去。
这个时代的女子,大多是穿旗袍的,所以也不算稀奇,记者们也没有见过女强盗,尽管想象力丰富,也不觉得她们穿旗袍有什么不对,所以继续问下去:
“都抢走了什么!”
听差走出一副难过的样子来:
“抢走了我们小姐!”
那么这家公馆的小姐,必定是沉鱼落雁一样的相貌了,现在被强盗带走,去了强盗窝子里,后果可想而知,记者们很担心的询问:
“你们小姐有照片吗?”
听差回:
“有呀!”
这个时候万爸爸已经和三叔公商议过了,打算自己来解决这件事,当时要请报纸记者,本来也是万爸爸着急之下的选择,现在当然更多的是考虑名声问题。所以拿钱给一个听差纷纷道:
“让记者们散开了吧,就说是误会,每人给两块钱的车马费!”
记者们可不是那么简单,让来就来,让走就走的,两块钱,你打发叫花子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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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狗血之上再加一桶狗血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作为王家二少爷和张家大小姐的牵线人,王太太和朱太太去张公馆拜访了一次,邀请张美溪去参加王家晚上的七夕会。张太太虽然并没有立刻答应,理由是女儿晚上已经有同学之约。但是态度是相当客气的。
王太太和朱太太在张公馆吃了一顿鸿运楼的客饭,反复客套道谢之后,竟被张太太亲自送到大门口。
两个牵线人直到坐上了汽车,才相互看看,长长的出了一口气,那种感觉,简直就如历经一场梦幻,刚刚从天宫归来一般。
上海一地,自从开埠通商以来,就是在中华第一繁华兴盛之地,上海人,就算是拉洋车的做女佣的,那也是比其它地方的人有眼界有见识的。
在上海人的语言里,上海以外的所有地方的人,统称乡下人。也就是说,只有阿拉上海人是城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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