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女配娇宠记[穿书]_陛下不上朝【完结+番外】(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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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叶楚和丁月璇约好了, 要陪她去订做新的旗袍。

  因为丁月璇现在已经是大都会的歌女了,大都会的歌女待遇好,丁月璇得到了一笔预支的钱。

  丁月璇从先前那个地方里搬了出来,换了一间更为雅致的公寓, 但她仍旧节约得很。

  这笔钱用来做演出的准备,大都会专门教仪态的老师已经给丁月璇上了好几节课。

  虽说丁月璇天生嗓音条件好,又从小在唱评弹的家中长大,但她对一些表演时的技巧,还是需要雕琢。

  这段时间,丁月璇依照着老师的教授,天天在家练嗓。

  大都会有了新歌女这件事并不稀奇,但是丁月璇现在还不需要像其他人那样经常演出。

  为的就是在首演当日,一炮打响。

  叶楚和丁月璇是在史密斯路见面。那条路上有一家很有名气的成衣店,丁月璇要做一件新旗袍,将会在首演上穿。

  两人见面后,携手往成衣店走。

  前面有两个男子在走,他们穿着长袍马褂,戴着宽边沿帽,讲话声音有些大。

  “你听说了吗?大都会好像来了一个新的歌女呢。”

  他们的声音传了过来,叶楚和丁月璇对视了一眼。

  “她漂亮吗?唱歌好听吗?这几日我没去歌舞厅,你同我讲讲看。”

  “我去过几回大都会,但是没看到她。据说连参谋官家的小公子去了,都没能见着一面呢。”

  “这个歌女不出来表演的吗?”

  “这回神神秘秘的,听说只有在首演的时候才会看到她。”

  “她叫什么?”

  “夜来香。”

  “……”

  夜来香就是大都会最近新来的那个歌女的艺名。

  所有人都不知道夜来香的长相和来历,大都会歌舞厅对此一直保密,没有人敢走漏半点风声。

  大都会只放出了一些消息来,这个夜来香的声音极为动听,好似天籁。不过,要是想听夜来香唱歌,只能在她首演当天过来看。

  这消息在上海滩的歌舞厅中顿时引起了一场不小的风波。

  有的人觉得大都会特地挖掘了一个唱歌极好的新人,正是为了抢仙乐宫的风头。

  你看,前些日子,仙乐宫不是刚挖走了大都会最有名的歌女蝴蝶吗?大都会定要找回场子来,所以才想了这种办法出来。

  而有的人觉得,这只是大都会弄的一场噱头。

  那个歌女指不定唱歌一般,红起来比较困难,于是大都会通过这种方式,让大家能抢先记住夜来香这个名字。

  尽管谁都不知道哪个消息是真的,也不晓得夜来香唱得是好是坏,他们仍是想着首演当天去大都会歌舞厅,看一眼那个夜来香。

  叶楚知道丁月璇的性子,她很淡然,只想着唱歌,总不喜欢和人争。叶楚认为,大都会虽公平,但底下的人却不一定好。

  比如之前那个歌女阿琼,丁月璇只是过了一场面试,就先被她挑衅了一番。在上海滩,这样好胜心强又捧高踩低的人数不胜数。

  叶楚告诉丁月璇:“你歌唱得好,若是红了,准会惹些麻烦。”

  丁月璇点了点头。她自然明白那些道理,她要在上海唱歌,在这样纸醉金迷的一个地方待着,定要处处小心。

  叶楚:“以后像阿琼这样的人还有很多,你又要和她们共事,既然占了理,在气势上一定不能输。”

  丁月璇:“好。”

  叶楚又同丁月璇交待了一些注意的事情。

  丁月璇虽嘴上没有说什么,却在心里默默记了下来。她晓得,阿楚的话,总归不会错的。

  聊着聊着,叶楚和丁月璇进了成衣店,里面挂着许多不同的布料。有一位顾客已经在量尺寸了,店主正在忙,她们就先自己看了起来。

  叶楚看来看去,她给丁月璇挑选的是一块桑蚕丝布料。白色为底,上头有浅红色印花。

  叶楚看了一下丁月璇,她的眼睛清澈,气质安静,确实像极了一朵夜间开放的丁香花,不争不抢,却又有着自己的光芒。

  叶楚越看这块布料,越觉得适合丁月璇。丁月璇是一个有梦想的姑娘,她喜欢唱歌,性子又比较单纯。

  上海滩的那些歌女喜欢穿艳丽的旗袍,看上去夺人眼目。可对丁月璇来讲,她不能穿艳丽的旗袍,那会掩盖她本来的气质。

  丁月璇是一块璞玉,经过雕琢后,就会更为精巧美丽,这样有些素净又不过分艳丽的旗袍恰巧适合她。

  叶楚拿起了那块布来:“我看这块料子就很适合你。”

  丁月璇在旁安静听着,叶楚继续讲:“夜来香这首歌较为安静,如果用鲜艳的颜色,反倒不好。”

  叶楚这样一讲,丁月璇也越看越合心意。这块布料材质不错,花色也好看,确实符合夜来香这首歌的感觉。

  于是,她们两人立即敲定,就用这块布料来做旗袍。这时,先前的那位顾客已经走了,老板朝她们走过来。

  量好了尺寸后,老板再讲了做好旗袍的时间,让丁月璇到时候过来取。

  她们很快就离开了成衣店。

  丁月璇还要回去练嗓子,叶楚也准备回家了。两个人各自都有事情要做,她们很快就分开了,约好下一次首演的时候再见面。

  叶楚清楚得很,丁月璇形象佳,嗓子动人,又定了一身极其适合她的旗袍……一切都已经做了万全准备。

  在那场首演上,她一定会艳惊四座。

  叶楚在等电车的时候,遇见了一个人。

  “小丫头,是你啊。”

  这声音耳熟得紧,叶楚扭头一看,发现陆世贤正站在那里笑着看她。

  叶楚对他露出一个笑容:“爷爷,你好。”

  这小丫头的性子,陆世贤很欣赏,这声爷爷令他更高兴了。

  陆世贤问:“你叫什么名字?上回还没问过你。”

  叶楚认真地回答:“叶楚。”

  陆世贤:“若是你不介意,我就叫你阿楚可好?”

  叶楚笑着点头:“好呀。”

  上辈子,她住在督军府的时候,陆世贤也是这样叫他的。

  叶楚记得陆督军在遇刺中成功脱险,这件事在申报上刚刚刊登,她想看看陆世贤的看法。

  经过报刊亭的时候,叶楚特地去买了一份报纸。

  叶楚故作不经意道:“陆督军遇刺,真是艰险,不知道他现在怎样。”

  陆世贤的表情很淡然:“年轻人就是应该多摔打几次,才晓得生命的尊贵。”

  陆世贤讲起话来,大道理一套一套的。他的意思就是,身居高位的时候,谁没有经历过几次刺杀呢。

  陆世贤早年在北平做官的时候,当然也是经历过许多危险的。后来退了下来,安安静静在上海养老。

  上海见过他的人不多,他的日子过得安逸。

  叶楚:“爷爷,你懂得真多。”她知道,他是一个喜欢听夸赞的老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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