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真是苦不堪言!
厉弦重生这辈子以来,何时吃过这种苦头,虽知这老儿也是急着救阿衡,可他这心血来潮、突如其来的发颠,也不让人有个准备,厉弦口中实是忍不住“彼其娘之”一通臭骂,哪里还顾得上这是自家的老丈人?!
第125章 重逢
老仲虽是武力超群,到底也是个肉身凡胎的人, 跑了一个多时辰, 头顶白雾氤氲, 呼吸也渐渐沉重,终于在一处小山包边上歇了下来。
[2小时12分, 30.17公里!背上还驮了个一百多斤的汉子,我去, 老仲真不愧是个纯种的牲口啊!突厥王死得不冤。]
[地球近代的马拉松运动才跑42公里吧?能跑进2小时都能保持好几年男子世界纪录了!]
[难以想象,中古年代就有如此开发人体潜力的“内功”,还是“武功”?小厉子, 我出五千星币买你公公那套“功法”,这很有助于基因开潜计划的推进。]
【阿弦,上人出赏格购买仲老先生的功法, 等救援仲将军后, 你考虑下吧!价格不错。】
厉弦正奄奄一息靠在山包上喘息,无力地挥挥手,什么买“功法”的破事,日后再说, 如今都没见到阿衡平安,哪里有心思想这些有的没的。
老仲站在一旁调息,神色忽地一动,突然抽出腰后插着的短标枪, 用力向近旁一棵孤零零的歪脖子树冠上掷出,扑一声轻响, 扎着一团灰扑扑的东西掉下树来。
他嗤声一笑,快步奔去捡起,拎着那只肥嘟嘟、血淋淋的野鸡,走到厉大人跟前,一手递了过去:
“小子,这就顶不住了?嗤!忒地无用。吃点肉食补补,免得背着跑几步都把你颠死了。”
死不瞑目的野鸡突着眼珠子,凌乱的毛发上血腥扑鼻,厉弦只觉胃中一阵翻滚,忍不住又呕声连连。
“啧啧啧!你这等娇花般的少爷,不在京城走马章台,做你的纨绔公子,却来北地自寻罪受,当真是想不开!”
老仲盯着厉公子青白交加的脸庞,漫声道:“当日我在突厥北蛮处行刺王驾,得手后孤身杀出一条血路,身后是恶狼般的凶敌追杀,身无长物,手中只有一把短剑,一路南归便是一路杀过去,不过是茹毛饮血,敌死我活。若是我像你这般,连见点连血的生食都要呕三声,你也见不到我如今站在你面前了。”
他站在厉弦身前,身躯高大,背着光,看不清神色。
“你救了我一家老小的命,给了我家老二活下去的机会,我仲某人记你的大恩。这次你甘冒奇险去援救老二,我也承你的情谊。”
老仲语调一缓,突地低声道:“你与阿衡情深谊重,我看在眼中。如今你父权势彪炳,我仲家的狗屁大罪皇帝也算开恩赦了,你二人年已十七八,正是有为之身、锦绣前途,当背负起家族的责任,也无多少快活逍遥的日子了。人生在世,上不愧祖宗,下有香火承继,娶妻生子才是天道人伦。
待此次事了,我会为老二寻桩门当户对的亲事,找个能生养的媳妇,把终身大事了了,生下几个娃娃传宗接代。你二人若是情谊不变,能相扶相持一辈子,也是桩难得的美事。”
[嗷嗷嗷,棒打鸳鸳的好戏终于上场了,老仲连张支票都没甩,就弄只死山鸡收买,不对,是恫吓我家小厉子,差评!]
[哪里棒打了?人家老仲立场很明确,一点也不反对小厉子和仲将军相亲相爱,还希望他俩白头偕老呢!就是爱归爱,生归生,这倒是很符合老仲的处事哲学,对温夫人爱得要死,怕得要命,却是一点也不妨碍他纳妾,一个接一个地让别的女人给自己生娃。]
[啧啧!中古人类就这点麻烦,必须女人亲自生孩子,男男、女女都没办法基因结合。哪像现在这么方便,想要爱情就谈个恋爱,想要家庭就申请婚姻,想要孩子就调配基因……哎!对了,硅基和炭基听说最近都能调和生娃了?生出来算人机,还是机人?]
[中古时代的主流思想认为同性相恋不出格,还挺风雅,前朝汉时连皇帝都有几个男性爱人,但是不娶亲生子就逆人伦了,会被整个主流社会唾弃的。]
[小厉子,支持你,坚持住!坚决不能为了生娃就屈服,玷污爱情啊!]
虽然老仲说得在情在理,但厉弦却听得七窍生烟,也不知哪来的无名火,被上人们乱糟糟的弹幕一刷屏,更是心烦气躁。
他冷哼一声,接过老仲手中的肥鸡,心神一凝,蓝幽幽的电光闪过,血淋淋的死鸡焦毛落了一地,瞬时变作香气四溢的烤鸡。
【咝~~省着电用呀!烤只鸡用10&,你可真壕!】
恪主播肉痛得抽了口气,星币再多,穷惯了的主播该肉痛还是会痛啊!
“哎呦,这法术多时未用,却有些手生,鸡头焦了些,滋味当是不错。”
厉弦造作可惜地叹了声,斜睨老仲一眼,将那鸡分撕成两半,笑眯眯地递给老仲一半。
“凡俗人虑凡间事,仲队长您实是杞人忧天了。子孙自有子孙福,你我不快点救出阿衡,您儿子都没了,哪里来的孙子?!”
老仲眼角抽了一下,默然接过这法术“烤”制的鸡,掏出包调料在鸡上撒了点,撩开胡子,张大嘴就咬。
厉弦也不与他客气,夹手夺过料包,也在自己的那份鸡肉上撒了点,瞥瞥老头,道:“我看您老当益壮,何必忧愁什么孙子的事,回头再生他十七八个儿子都不在话下么!”
上辈子仲二废了,这当老子的不就立马另娶他国寡妇公主,又生了一窝么?!
厉弦呲起小虎牙,露齿温柔一笑,道:“阿衡蒙您教导养育,德才兼备,武艺出众,人品更是贵重,重义更重信。”
老仲轻哼了声,也有些自得,老二是他的得意儿子,兵法武艺得了自己七八成的真传,若是能再历练上几年,不难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厉家小子看上老二也算他有些眼光。
老仲三口两口吞了倒霉撞上他的肥鸡,连骨头都嚼巴了,锐利的眼直盯着厉弦,嘴中发出咯吱咯吱瘆人的声音。
“……当日我有幸买了阿衡回家,他感于我的大恩,已自愿立下血誓:生是我的人,死是我的鬼。”
厉弦吮吮手指,啧啧感叹:“为奴也罢,恩赦也好,仲衡仲老二这辈子就是卖给我了。他成不成亲,生不生子,我这主子自会为他考虑,老先生您回头还是多吃些虎鞭牛鞭,且别管他了。”
时人重信重义,诚心投了主公发下重誓,那是万难毁改,若是破誓,也必遭世人唾弃。
老仲被他这句话说得须发怒张,猛然跨前一步,眼珠子瞪得似铜铃,一双手紧握拳头,似是要抡起拳头揍死这等厚颜且无德的混蛋小子。
“阿衡如今生死不知,我却也不知您哪来的兴致纠缠这些无聊之事,莫非子嗣传承比阿衡的生死还重要?!”
厉弦一步未退,反而挺胸上前,直盯着老仲的怒目,冷笑道:“便如你当年将他一个小小孩童丢在野兽出没的丛林里,只为磨练他的胆子?可笑!”
52书库推荐浏览: 摩卡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