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工皇妃:邪王,请宽衣_钱塘苏小【完结】(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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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愿。”

  他经历过那么多次的点击和失落,却不知道为什么,他愿意相信这个姑娘。

  卞洪掏出一只竹哨子,竹哨一响,就跟狼对月狼嚎一般,不久便传来此起彼伏的哨音,哨音有着阴阳顿挫,似乎是一种暗语,更像是一种鸟鸣叫的声音。

  李潇玉耳廓微动,她听见了步履轻快的奔跑声,这是常年锻炼体能战士才有的步伐声音。

  “看来你的竹哨很管用,不过你报备的标准,估计这波人有接近两千五百人而不是两千左右。”

  卞洪愣住了,“姑娘好耳力,竟然听声音就分辨得出我们的人数。”

  “你的竹哨,我更感兴趣,可否有时间教给我如何吹奏?”

  “好。”

  ……

  “大哥,你唤我们来,可是找到管事的人了?”

  “大哥,不会是这个小姑娘吧?”

  “大哥,是这个姑娘吗?”

  李潇玉看着这些憨厚的兵士笑了起来,“我不只是你们口中的小姑娘,还是你们命中的贵人,如果你们愿意跟随我,我保证今天开始你们将扬名东岳国,成为东岳国最强的精兵。”

  “你凭什么这么说?”

  “就凭有一股血腥味,你们没闻见,我却知道方位、距离、惨烈程度。”

  李潇玉笃定的说着,她的眼神明亮如繁星,说的众人面面相觑,竟然有这么厉害的人?

  “在野外生存,最关键的是警惕性。警惕性如何而来?视觉?极目远望,你能看多远?十米?二十米?三十米?一百米?不,真正的警惕性来自听觉与嗅觉。这空气中弥漫了很重的血腥气,但是这股血腥气是发苦的,带着一股属于动物的骚味,故而这不属于人类,而是动物的。如此大规模的动物,我怀疑是有人用了御兽术。而这个气味带着河水的水腥气,气味整体偏淡,但是我却听不到任何打斗声,我猜这场战斗距离我们大概三里远。”

  众人更是瞠目结舌,这得是多么厉害的嗅觉才能有这样的判断力啊?容曜更是佩服的五体投地,自家郡主是天生的神将,竟然这么细微之处都能了若指掌。

  “大家的眼神告诉我,我的这个信息让你们好奇。人,都有好奇心,有时候好奇心会害死人,有时候好奇心会拯救一个人。既然你们好奇,我们便去验证如何?”

  “好,去看看姑娘所说是否是真的。”

  “我也想看看。”

  “容曜,你是活地图,哪里有河的地方,你该是更清楚,带路吧。”

  “是,郡主。”

  ……

  奔袭三里,李潇玉与青鸾营的兵士只用了半个时辰,等他们走到地方,果然看到了数百头似狼非狼的动物尸体。这些尸体的死法极其残忍,有些死的脑壳迸裂,脑浆侵染了眼球,眼球突出暴起;有些是身首分离,脖子扭曲九十度,成了直角,它的爪子还维持着挠的状态;有些是外皮翻起,肌肉被撕裂而开,那白森可见的骨头尽显人前,血洒得一地都是;有些事四肢被齐齐斩去,跪在地上凄惨的呜咽,还有一丝气息在那里。

  “姑娘,这是什么?”

  “草原野狗。人们常说狼与狗不一样,狗是竖着尾巴,狼是耷拉着尾巴。你瞧瞧前边不远处的那些,都是竖着尾巴的,这边是狗。”李潇玉解释道。

  “姑娘,这是野狗?!”卞洪脱口而出。

  “野狗怎么了?”

  “野狗是一种极其残忍的动物,若是碰到野狼,野狼是咬颈索命,等猎物死透了才会吃,而野狗确是在猎物活着的时候就开始撕咬吞噬,还喜欢专挑猎物的臀部开始。野狗是极其残忍的动物,长相丑陋,手法残忍。”

  卞洪刚说完,只听容曜淡定的对着李潇玉说道:“郡主,前边有烟,怕是被困在野狗中的人用火焰抵挡了一阵。”

  “这野狗看来也有几千头,不过野狗再厉害,到底也是畜生,没什么好害怕的。”李潇玉淡淡说道,这句话却奇异的安抚了骚乱的军心。

  “是兽类就怕火,索性的是这些野狗距离河边也就百米之遥,郡主的意思是火攻?”容曜马上理解了李潇玉的意思。

  “火攻虽好,万一大火火势控制不住,我们想营救的人也被烧死了呢?这是秋季干草最多的草原啊,万一着火,这火势如何控制?”

  李潇玉看了一眼卞洪,倒是个心细如发的,可惜胆子太小。

  “火势根据风向。”

  李潇玉拔下发间的金步摇,金步摇的金链流苏飘向了狗群的方向。

  “风向朝向狗群,必然是火势烧向对面,而非咱们这一面。”李潇玉笑起来,“你们谁身上有裹烧饼的油纸?我看你们有些人带了竹杖来,到时可以给我一用。”

  “姑娘,这是要做什么?”

  “制作天灯,既然我们无法让对方听得见我们的意图,就让他们看得见即可。”

  李潇玉接过油纸,对着容曜说道:“会做纸鸢吗?”

  “郡主,我小时候做过很多,马上劈开竹杖做长竹签。”

  容曜的聪明让李潇玉满意的点着头,人都说多一个聪明懂事的助手,就是事半功倍和省心,如今看来的确如此。

  “姑娘,我们没有纸磨和豆油,如何点天灯?”卞洪还是不明白。

  “人在野外,不肯能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既然我没有浆糊,便是用头发丝来系住油纸,那我没有墨汁,为什么不能用血来书写?再说这地上有的是野狗血不是吗?容曜,拿酒来。”

  李潇玉掏出了在身上的一个桔子,剥开之后,撕破衣袖,袖子上的棉线,捻了个灯芯,做了个小桔灯的灯座。

  她沾着野狗血在天灯的四面写了个足够大的“河”字,在天灯点燃上天之后,她笑着对后面说道:“所幸我有随身带酒的习惯,虽然只有两个酒囊,却足以燃起一片火海。这风向是由西向东,咱们就在西和南点火,形成一个半包夹击的火势。”

  “姑娘,我不明白,为什么不是在西和北点火?”,卞洪愣住了。

  “因为我要在北边将你们的刀摆成个刀阵,让这些野狗情急之下以跨越北边刀阵自我损伤的代价,来逃窜。这些野狗虽然凶悍,若这些刀阵缩减了它们的士气和实力,对于我们来说,杀一些残兵败将还是很容易的,不是吗?”,李潇玉嘴角一笑,这轻飘飘的话却给人以血腥十足的感觉。

  “姑娘,你这是想全歼野狗群?”,卞洪诧异道。

  “既然有人设局,为什么我们不让对方损失惨重呢?要知道人只有知道痛,才会畏首畏尾,才会掂量,不是吗?”,李潇玉转过脸来看向卞洪。

  “那需要多少的刀剑呢?”

  “一千。”

  “好,我这就去准备。”

  卞洪和战士们的眼睛都亮了起来,这种全歼的打法,让他们有了一种兴奋,属于喋血战场的军人的兴奋,仿佛血脉里面都喷张澎湃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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