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家的大聚会并没有因为城里客人的离开而散了,大家一看人都这么齐,苏建国这里还准备了几个菜没有炒,水果更是跟不要钱似的一盆一盆地往上端。
好嘛,苏建军和苏建民两家人都来齐活了,连苏荣发和陈翠莲都跟着过来了。
苏小兰带着一群小娃娃兵跑到了西屋的卧室,显摆自己新摆的陈设,炫耀自己才九岁就有了自己的半个空间。
孩子多了,除了苏小灿,最大的都才九岁,小的才学会走路没多久,都太能反了,把苏小灿压在被窝下的两本杂志和《射雕》都给整出来了,吓得苏小灿赶忙一瘸一拐地跑去救场。
最后,一个一个都喝得东倒西歪,都快十一点了,才散场。
两大篮子的菜和肉、鸡蛋都被吃的干干净净,真应了苏建国的那句话“不够吃”。
水果,直接吃了半篓子。
酒瓶子,苏小灿都懒得去数有多少个了。
好在她的两个姑姑和婶婶还比较靠谱,总算是知道这个家里没有女主人,把碗筷都洗过了,垃圾也大致收拾了一番。
苏小灿躺在被折腾得没形的床铺,也没有心情和精力去收拾了,沾了枕头,就睡着了。
幸亏现在养病中,苏小灿又难得地睡了一个大懒觉。
第二天醒来,照例只剩她一个人了。客厅里倒是被打扫得干干净净,比昨晚好多了。
看来,这好男人呀,都是被逼的!
苏小灿在心里为苏建国点个赞,收拾好了自己的床铺,看着那两本杂志,手痒痒的慌,抽出一本废旧的本子,就开始在上面写写画画,构思起了自己的青春小故事。
大纲越写越细,人物越来越丰满,苏小灿直接那里一个作文本开始了重生以来首次的小作品。
全神贯注的投入,结果是很喜人的。只用了一天的时间,苏小灿奋笔疾书,字迹龙飞凤舞中,在手腕快被累断前,写完了一万多字的小小故事。
故事很简单,就是初中的时候男女主人公是同学,都仅限于彼此知道对方的存在。高中的时候,很凑巧,两人又成了同学,还成了同桌。天长日久的相处,两人渐渐产生了情愫。男同学把这些都写在了自己的私人日记本里。
男同学的母亲发现了他的这个秘密,十分粗暴地把这件事告到了学校,说女同学看着男同学家庭条件好,就心思不正,追求男同学,并让他成绩下滑。
女同学虽然是农村来的,但从小就聪明,学习成绩不错,主动跟男同学分手,发奋图强,竟然高中毕业直接考上了m国的大学去读了金融系,自此一路高唱凯歌,在国外读完了研究生。
工作也是m国一个大公司在国内的一家投资分公司,手里掌管着数亿元的流动资金。
在她三十岁时,终于跟一个从大学起就追求她,一直在她身边关心爱护她的外国人准备结婚,突发奇想,回老家也办场婚事。
然后又遇到了那个男同学,刚考上某单位的事业编制的公务员,也准备结婚。
在一个红绿灯口,两个人相遇了,一个开豪车、穿名牌、气质高雅,一个开着刚买的十来万的大众车、原本一身看着挺气派的西装革履在对方面前,却显得有些黯然失色。
两人相对无言,擦肩而过。
女同学突然就放下了所有的执念,不再为以前的那份感情所折磨,她有更好的人和人生需要去对待。
苏家的人都没有注意到苏小灿的突然奋起,倒是第二天周末,崔以沫带了好多的葡萄,跑来找苏小灿时,注意到了她放在桌子上的作文本。
苏小灿完成了大作,正心里骄傲又忐忑,就盼着有个人能拜读一下,给点评价和鼓励。
看着崔以沫这送上门来的家伙,苏小灿眼珠子转了又转,心里早就开始暗搓搓地谋划着,把未来老公先培养成自己的忠实读者,应该是个不错的主意。
☆、第六十章 男闺蜜?
自己现在还没有什么发财的技能,现在唯一能想到的就是写点东西,赚点小钱。可是前世,她又没有写过什么东西,可以说是写作中的一个新手。
让崔以沫顺便提高一下修养,培养更多的共同语言,也是必要的。
苏小灿笑呵呵地把作业本往崔以沫跟前一推,带着几分诱导的意味,说道:“崔以沫,上次你不是给我带了两本杂志吗?我看了之后,深有感触,就自己没事写了点东西,你帮我看看,有什么感受,跟我聊聊呗!”
崔以沫是个直肠子、脑袋简单回路的人,说好听点就是个热血男儿,刚直不阿。前世更是高中一毕业就参军了,从始至终都有奔着冷硬的大男子汉方向越走越远。
苏小灿现在的所作所为无疑有一个直男变弯了的趋向,让一个威武的兵哥哥变成一个柔肠百转的男闺蜜,难度系数有点大。
要是在前世苏小灿二十二岁的时候才碰到崔以沫,这种想法就连苏小灿自己都不敢去想怎么实现。
但现在不是崔以沫才十二岁吗?
呵呵,现在这个肉乎乎的小胖墩,她还不是想怎么调教就怎么调教?!
回到两人初见时,慢慢地把崔以沫培训成自己理想中的老公,真是一件万分有成就感的事情。
不说苏小灿现在心里的那份激动,崔以沫那是觉得痛苦万分,就好像有人非要按着他去吃自己最讨厌一闻到味道就想吐的胡芹馅儿饺子一样。
崔以沫是对小说感那么一点兴趣,那也仅限于武侠小说,看些快意江湖的故事,就他拿给苏小灿的两本花里胡哨的杂志,那是从来都不碰的。要不是看到他那个姐姐对着书宝贝的很,他想着苏小灿这样的女孩也会感兴趣,才不会偷了给送过来呢!
现在可好,自己不仅把书送来了,还要被迫去看里面的内容,顿时有种生无所恋的感觉。
可是,……
崔以沫皱着可以夹死的眉间,一抬头,眼睛就撞进了苏小灿兴奋而期待的眼眸里,嘴比脑袋快了半拍,下意识地就点点头,说道:“好的!”
苏小灿回以了他一个大大的灿烂笑容。
然后,跑来大半天,什么话都还没说的崔以沫就开始了他苏小灿头号读者的苦难生涯。
说来,因为是草稿,苏小灿的字迹带着几分潦草和不公正,原本就对这类情呀爱呀还懵懂的十二岁男孩吃了不少的苦头。
好在,苏小灿的故事情节设计的还挺吸引人的,至少在现在这个连买包好一点的卫生巾都要从村里跑到市里、然后再找半天的落后小城市里,看到最后女主角手里掌控着数亿资金的投资基金,崔以沫惊讶得嘴都可以塞个鸵鸟蛋了。
崔以沫看完之后,回味了半天,寻思了半天,才诚恳地说道:“小灿,我不懂你的文章写的好不好,主要是水平也不到位,我的本事仅限于能认清你里面所有的字了。
不过,我感觉吧,这故事跟我看的那些个武侠小说差不了多少。挺好的!
就是吧,小灿,你看你后面写的那个数字#039;数亿#039;元,是不是太大了?
我现在身上所有的零花钱加起来才不到五块钱,这开始我哥去中专读书省吃俭用给我省了两块钱出来。就这样,我在我朋友中间都是有钱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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