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穿之老答应_吃睡一条龙【完结】(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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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琳琅在屋子里都不敢戴首饰,手串还好,福宝一扯,她总会有感觉,要是耳环簪花什么的,她怕一个没看住,福宝就给吞下去了。

  等茴香躬身奉上手串,琳琅干脆直接就递给了大格格,让她拿着仔细看。

  大格格小心的捧着珠光闪闪的东珠手串,边看她边就一脸的惊奇和喜欢。

  真的好漂亮!这么一看,大格格原本就有些快的心跳就又加快了几拍。

  她也不多看,仔细看了几眼后就双手捧着还给了琳琅。

  琳琅见她看完后脸都红了,还直抿嘴,就转头叫石楠上茶。她记得大格格已经满十六了,在她这个年纪是最不喜欢在长辈面前‘丢脸’的。

  琳琅自己十六岁的时候,最烦的就是和长辈们搞聚餐,要是每家的孩子都会去,那还好,大家火力分担嘛,最怕的就是只有她一个小辈,那可就苦了,从见面打招呼开始就得一路装乖,一顿饭吃下来,脸都得笑僵。

  等豌豆黄和玫瑰花茶都摆好了,两人一起吃点心喝茶时,大格格开始小心翼翼的把话头往东珠手串上引。

  好一会,琳琅终于说出了她想听的话——几天前,皇阿玛就已经见瑜额娘戴过那串手串了。

  已经见过了?怎么会?

  大格格恍然发现她想漏了什么。真要是想给老郡王福晋办事,瑜额娘又怎么会把东珠穿成手串,连她都知道蒙古人手里有东珠,皇阿玛能不知道。

  瑜嫔这是想收钱不办事啊。她之所以宫里大肆显摆手串,是想将老郡王福晋的军吧,东西已经在皇阿玛过了明路,即便她不办事,老郡王福晋也只能掐着鼻子认了。

  大格格一边觉得放心,一边就又红了脸。枉她平日还觉得自己也算聪明谨慎,结果真遇上事了,心里一慌一急,脑子立马就木了。

  吃完豌豆黄,也就到了琳琅给福宝喂奶的时辰,大格格赶紧起身走了。

  等她走了,琳琅一边给福宝喂奶,一边就觉得奇怪。她本来以为大格格这回上门来是有正事的。

  无事不登三宝殿,要说大格格这次是专门冲着看东珠来的,合琳琅觉得不是,迟早都能看见的东西,至于要这么着急吗?

  大格格总共也就来过咸福宫两回。把前后的事情连在一块想了想,她也就想明白了,大格格十之八九是为了那天送礼的事儿才上门的。

  跑来拐弯抹角的问自己,她是怕担责任吧。这小姑娘真是聪明,居然猜到东珠是温都尔郡王福晋塞给她的。

  这智商,这联想力可真是没得说,琳琅越想越是觉得爱新觉罗家的基因不一般。

  等隔天康熙来了咸福宫,她就把这个结论和万岁爷说了。说完还喜滋滋的道:“爱新觉罗家的血脉这么厉害,等咱们福宝长大了,脑袋瓜子肯定更灵光。”

  数字党可不就个个都聪明吗?

  康熙听笑了,是不是当额娘的都这样,但凡觉得什么好,就都能往自己的孩子身上套。

  他道:“孩子能不能做个一等聪明人,只有五分是看天性,其余五分则是靠教靠学了。等福宝大一点……三岁吧,朕就给他开蒙。”

  琳琅听得一怔,心想三岁就开蒙,会不会早了点啊,但她再一想,宫里的阿哥都是六岁进上书房读书,三岁开始打打基础好像也不算早。

  一想通,她连忙起身给康熙端正的行了福礼,万岁爷要给皇阿哥开蒙,她这个做额娘的可不得赶紧谢恩吗?

  等她坐下后,康熙一边喝茶,一边就想起了大格格,他皱了下眉头,大格格作为宫里的养女,心眼多些也不为过,可她行事粗疏,让人钻了空子,事后不立马来咸福宫和玉儿坦白并请罪,还敢使心眼套话。

  这不是聪明,这是蠢。

  也就是玉儿心宽,要是换了是其他的主位,大格格敢这么乱来,早已经把人得罪净了。

  自恃聪明,其实骨子里没有心胸和担当,遇事只会用小聪明,这是最要不得的。

  大格格是要抚蒙的,不说怎么聪明,也不能遇事就犯蠢,康熙准备和太后说一声,让她派两个教养嬷嬷给大格格,教教她该怎么行事。

  他放下茶盏,拍了拍琳琅的手,不无感叹的道:“玉儿,你刚才还说大格格聪明,其实。你比她聪明太多了。”

  康熙不怕人笨,笨人自有笨人的用处,可像大格格这样的,平日里装得聪明,到了关键时候却尽给他犯蠢坏事。

  琳琅觉得莫名其妙,但好话不嫌多,她也就笑嘻嘻的点了头,还道:“都是万岁爷你教的好。”

  康熙听得哈哈一笑,心情一好,他也就来了兴致,便一把搂住琳琅,在她耳边暧昧的低语道:“是吗?那为了让玉儿更聪明,接下来,朕可得好好的言传身教一番才行!”

  第115章 不负

  温都尔郡王福晋万万没想到瑜嫔敢把那十颗东珠穿成手串往自个手上戴。

  那十颗珠子,是她侄子喀尔喀的哲布丹汗最心爱的宝贝,只一颗就值百头壮牛,十颗和在一起,更是能抵一个千人的部落。

  要不是开头就在端午大宴上得罪了瑜嫔,老福晋原本是打算把这些珠子作为压箱底的东西,等到最要紧的时候才拿出来用的。

  老福晋已经有五年没进京了,五年前,在紫禁城里面最受阿木古朗汗宠爱的妃子还是德妃和宜妃,那时两人刚封妃,年轻貌美不说,两人的宫里还都养着亲生的阿哥。

  上京前,她才听说皇贵妃因为冒犯太皇太后被阿木古朗汗给圈起来了,那时老福晋还在想,五年对男人来说不算什么,却是一个女人的整个春天,那两位只怕也是大不如前了,也不知道这回她带去中原的那些好东西又得往谁的宫里送。

  到了京城,都不用怎么打听,老福晋就知道紫禁城里这两年的春天都是属于瑜嫔的。

  这位瑜嫔娘娘,就是老福晋这一回要找要求的人了!

  想着求人办事,却先倒把人给得罪了,老福晋也是真急了。她这才把压箱底用的东珠一股脑的送在了前头。

  以瑜嫔的家世,她手里肯定是缺钱的,可老福晋总不能叫人抬着一箱子金砖往她宫里送吧,她送东珠,其实就是在给瑜嫔送钱。

  满人是最喜欢东珠的,宫外又少得可怜,东西越少越稀罕,瑜嫔随便拿一颗东珠,在宫外就能换两三千两的现银。

  值钱不说,东珠的意头也好,只有皇后才配用的最好的东珠,瑜嫔一口气可就有了十颗!

  越想,老福晋越觉得自己这礼送得巧,心里不免有些得意,可她没想到瑜嫔居然把珠子串成了手串,还立马戴上了!

  这不是把身上刚长出的金虱子往自己的脸上搁吗?

  听到这事时,老福晋正吃早饭,惊得她一口酥油茶喷了半个炕桌。

  怕阿木古朗汗怪罪,老福晋吓得吃不香睡不好,暗想要是阿木古朗汗真要降罪,她就立马不吃不喝,让自己‘病死’,好叫大汗息怒,绝不连累郡王和子孙。

  苦等了七八天,发现宫里面没有任何不好的动静,老福晋这才琢磨出来:瑜嫔把那么珍贵的东珠穿成手串,随便戴着玩,都是阿木古朗汗的意思。阿木古朗汗早就知道一切,他这是想看一看喀尔喀蒙古的诚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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