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其外[重生]_夕夕里【完结】(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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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样多的人,本该听不见的,可是在那人出现的刹那间,几乎所有人都自觉住口,屏息,以至于宋离听得清清楚楚,甚至连那句话里夹杂的一丝慵懒,都听进了耳朵里。

  宋离多少提起了几分兴致。

  台上那人看完画,只沉吟着走了几步,而后走到桌案边提起笔。

  身边的侍卫面露诧异,说:“只走了七步,竟已有答案。”

  宋离问:“写了什么?”

  叶重晖每写一句,就会有人用七尺高的狼毫在巨幅宣纸上写下,而后悬挂在高处,好让后面的人得以看清。

  身边的侍卫一句一句念给他听,听完宋离便笑了。

  什么《春赋》,看似歌咏春意盎然,盛世安康,其实内里暗讽桓元帝暴虐冷血,残害手足,无怪是叶家人,一身傲骨不可攀折。

  殊不知,这样的人最是短命。

  他踮起脚,往台上看,有些好奇,这位传闻中的谪仙究竟是何模样,到底人太多,只得罢休,道:“热闹也瞧过了,回宫吧。”

  他不知道的是,他在拥挤的人群里张望,姿容绝世,白皙的面颊染着绯色,薄汗沾湿了额前的发丝,袅袅玉骨,顾盼生辉,这样一副模样落入了两双眼睛。

  一人是冷眼旁观的莫怀轩。另一个人,则是他想窥视的对象。

  宋离原以为,这件事就此了结了。

  若是旁人写诗暗讽皇帝,自然是要抄家诛九族的,但这人是叶家嫡子,朝局不稳,哪个帝王敢贸然动叶家人,再气不过,也只能小惩大诫一番。

  可他低估了顾琛,那人就是这样无所顾忌的脾气。

  他厌恶朝中重文轻武的酸腐风气,早想整治一番,得了机会,便要拿叶重晖开刀。

  文墨诗会过去大半个月,顾琛打着鉴赏的旗号,把诗会上的真迹弄到了手,罪魁祸首,自然也在大殿内跪着。

  此刻,是宋离初次见到才名卓世的恒之公子。

  他看上去比传闻中更俊美,也更冷漠,尤其在看到他出现时,眼里闪过的寒意更是惊人。

  宋离只暗自好笑,他也知道自己名声不好,外面的人都在骂他,可一个素不相识之人,如此不待见他,他也是会郁闷的。

  顾琛问他:“阿离觉得此诗如何?”

  他瞥了眼跪在殿内的男子,心说,这诗怎么样,你心里不清楚?自己想发作,偏要来问我。

  便道:“字写得好。”

  “怎么个好法?”

  宋离答:“如同三月天飘着的柳絮,有形有神,却难以描摹其根骨,是旁人决计模仿不出的字迹,很有趣。”

  顾琛听罢,意味深长地笑了笑,附和道:“确有几分趣味。”

  遂让人收了画,此事不了了之。

  他装了一回傻,救了叶重晖一次。

  可那人似乎并不领情,日后见着他,仍是冷眼以待。

  他也不指望对方知恩图报,奸佞与清流,本就是两路人,对方若心存感激,他反而更为难。

  可如今,他成了自己哥哥,这么些年的感情,不可谓不深。

  叶重锦伏在窗前,兀自出神,他不惧怕流言飞语,也早习惯被人视为奸佞,旁人的眼光,他其实并不在意。

  他只是,不希望哥哥厌恶他。

  第84章 前因后果

  眼看五月将至,天气越发炎热起来。

  叶若瑶前些日子生下个男娃, 津州的娘家人哪里还坐的住, 叶明坤夫妇匆匆赶来京城,伺候女儿。

  安氏这些年与叶夫人多有书信往来, 叶若瑶远嫁京城,她也一直尽心照顾, 叶夫人难得进京,自然要亲自登门道谢。

  两个女人说起私房话, 无非是丈夫儿女。

  叶云哲前几年娶了津州知州的女儿, 因着岳丈大人的缘故,难免沾了些官场, 也越发知道这水深且污浊,与他理想中的大有不同,渐渐远着岳父那边,依旧做自己的锦绣文章。

  前两年媳妇生了个女儿,小名宝儿,一家人疼得厉害。

  安氏听了,难免心生羡慕。

  她叹口气,道:“嫂嫂, 不瞒你说,我正为晖儿的婚事发愁。云哲如他这般年纪的时候, 已经成婚两三年了,可他,是一点不着急, 京中的闺秀虽然多,但谁会一直等他呢。”

  叶夫人问:“你与他提过吗?他是何说法?”

  提起这个,安氏更是头疼,道:“怎么没提,回回搪塞我,我问他是不是心里有人,他摇头,让他纳两个通房小妾,他还是摇头,眼看嫂嫂你已经抱孙了,我这连儿媳妇的影儿都没见着。”

  叶夫人也纳闷,给她出主意道:“你不是说,他最听阿锦的话么,让他弟弟劝,总比你说要好。”

  安氏有些犹豫,在她眼里,小儿子还是个孩子,水晶似的剔透人儿,如今又被太子给缠上了,自个儿的事都理不清呢,哪能让他去劝他哥哥。

  不过这些话,她到底不好意思说出口,只勉强笑笑。

  叶夫人见状,猜到她有难言之隐,略一思索,道:“依我看,重晖侄儿兴许是还没开窍呢,他虽然年岁到了,但他这样洁身自好的好男儿,”说着压低嗓音,道:“或许还不知道女孩儿的好处呢,不妨……”

  安氏附耳过去听,连连点头。

  另一边,叶重锦正在逍遥王府做客,陆子延也在。

  叶重锦好些日子没见着陆子延,问他:“你最近都在忙些什么,怎么整日见不着人影?”

  陆子延朝他笑了笑,道:“我能干嘛,还不就是游手好闲。”

  顾悠正在剥花生,听到他的话,举起手,说:“我知道,子延在卖东西,好多名贵的古董,晟皇叔说,都是从子延那里买的,价格还很公道,夸子延是个实在人呢。”

  “……”

  陆子延嘴角一抽,要不是急着走人,他能把那些宝贝贱卖了?晟王爷可真行,得了便宜还卖乖。

  可是没办法,顾琛已经继承皇位,历史的车轮要抵挡不住了。不久后,皇帝会被美色迷惑住,变成昏君,历史上那个有名的以色侍君的奸佞——宋离,也该出现了,届时朝堂陷入混乱,想脱身就难了。

  叶重锦眯起眼,扯了扯他的头发丝,问:“陆公子,走神想什么呢?你卖古董做什么,你又不缺银子。”

  他小口抿了口茶水,道:“谁说我不缺银子,本少爷打小吃的用的都是最好的,要是离了京城,我可穿不惯粗衣粗布,吃不下粗茶淡饭,就算不是侯府少爷,我也还是要过好日子。”

  “……你要离开京城?”

  陆子延点点头,“我想过了,我活了十五年,一直在过米虫的生活,都没有出门闯荡过——世界这么大,我要去看看。”

  顾悠长大嘴巴,道:“可是……你不是一直说当米虫最好了吗。”

  “人的想法总会变的,”陆子延铿锵有力地说:“今天的我,已经不是昨天的我了!请不要用过去的眼光看我,因为我一直在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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