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其外[重生]_夕夕里【完结】(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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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孩伸了个懒腰, 抱怨道:“这么早, 笼子里的鸟都没醒,我这个寿星反而要早起。”

  安嬷嬷笑道道:“一年就这一次, 小主子且忍耐些,老太爷一早派人送来了一套岱山玉砚做生辰礼,从前老爷跟他要了好几次,他都舍不得给呢,可见有多疼咱们小主子。”

  叶重锦自然是欢喜的,道:“那等下先去康寿院,跟爷爷道谢。”

  夏荷正在给叶重锦梳理发髻,闻言笑道:“只可惜那么好的砚, 给了咱们小主子,怕是暴殄天物。”

  她这是在笑话叶重锦的字拿不出手, 屋里的丫头都捂着嘴笑起来。

  谁叫叶岩柏夫妇俩素来心疼这心肝,迟迟不让小儿子入学,到了今年年初, 眼看拖不下去,夫妻俩才轮流教他识了几个字,小孩倒是勤奋,时不时拿笔墨练一练。搁在别人家里,长辈们不知多高兴,搁在这丞相府里,却是一家老小轮番来劝,一个个睁着眼说瞎话,曰:阿锦的字已是极好,不必再练的。

  说来说去,还不是怕他累着。

  安嬷嬷眉头一拧,指头戳在夏荷的脑门上,训道:“你这妮子,小主子平日惯着你,你便越发没大没小起来,老太爷尚且没说小主子的字不好,你也敢拿来取笑,再敢胡说,仔细你的皮。”

  夏荷知道她在吓唬自己,缩着脖子,告饶道:“嬷嬷,你可错怪夏荷了,夏荷是在激励小主子呢,哪里是取笑啊。”

  叶重锦哼道:“取笑便取笑吧,我的字现在是拿不出手,等过些时日,便叫你们瞧瞧,什么叫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

  他前世的字还算过的去,可字迹一露,最后一层面纱就要被揭开了,他的字是顾琛教的,不可避免有那人的影子,旁人认不出,顾琛是一眼就能瞧出来的。

  改变笔迹固然容易,书写的一些小习惯却是极难纠正的,他如今是把自己当做不识字的孩童,抛却前世的经验,真正地从头学起,难免吃力些,不过假以时日,必有所成。

  安嬷嬷闻言露出笑意,夸赞道:“正是这个理,小主子身体里流着叶家的血脉,自然是文曲星的命数,即便字不够好,那也是年岁未到,早晚也能如大少爷那样,写得一手好字,不会枉费老太爷送的这稀罕物。”

  夏荷也连忙道:“是了是了,我们小主子最是聪慧不过的,早晚能写出一手好字的!”

  几个人插科打诨把这件事给糊弄过去,生怕他往心里去,真的去刻苦练字,要是累坏了身子,院里的下人谁都甭想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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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还不算很热,枝头几只鸟雀叽叽喳喳地叫唤,老爷子坐在窗前,翻阅一本古朴的棋谱,对着棋盘摆弄棋子,忽然听得屋外婢女道:“小少爷到了。”

  门吱呀一声响,小孩乌黑的小脑袋探了进来,看到他,立刻露出甜甜的笑,道:“爷爷,阿锦喜欢爷爷送的礼物。”

  老爷子顿时笑眯了眼,把小孩拉到跟前,道:“阿锦喜欢就好。”

  “可那么好的玉砚,给阿锦用,是不是浪费了,听说父亲一直想要,阿锦赠给父亲可好。”

  老爷子竖起花白的浓眉,道:“给阿锦用怎么能说是浪费,爷爷的阿锦是天赐的福星,合该用最好的,至于你父亲那里,”老爷子轻哼一声,“他是堂堂丞相,要什么好砚没有,哪里就缺这一方砚台。”

  叶重锦吐吐舌,心说这可不是我不割爱,老爷子不许我也没法子。

  他鬼灵精怪的模样惹得老爷子一乐,大手掌抚着小孩的脑袋,感慨道:“一转眼,咱们阿锦都七岁了。记得你刚出生那会,只有这么点大。”

  老爷子伸手比划了一下,似追忆,又似叹息:“像只猫崽儿似的,哭声都像小猫儿叫,比你哥哥降生时小了整整一圈,脸上也皱皱巴巴的,活脱脱就是个小老头,谁能想到,会长成如今这样好的相貌。”

  小孩依偎在老人怀里,俏皮地眨眨眼,道:“爷爷年轻的时候,相貌也一定是极好的,我跟哥哥都是随了爷爷。”

  老爷子先是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道:“可不是,你那早逝的祖母,当年可是津州城第一美人,却对爷爷一见倾心,乞巧节那日,她在茶楼上,我恰巧路过,她把贴身的帕子往我头上扔,还装作是不小心遗失的,其实我都知道,她就是有意的。”

  “……”

  叶重锦想,老太太是实打实的名门闺秀出身,即便对老爷子一见倾心,也做不出当众扔帕子的行径,应该是真的不慎遗落,不过看老爷子这般欢喜,他也不好拆台,只点头应和:“祖母一定是瞧上了爷爷的英俊潇洒。”

  这祖孙两个聊得不胜开怀,一直到叶岩柏派人来催早膳。

  平日里叶岩柏要上早朝,叶重晖又要去书院,一家人都是各自在院子里吃早膳,午膳和晚膳在一起吃,老爷子喜欢清淡口味,又有诸多忌口,因而不和子孙们一起,康寿院里有小厨房,专门准备他的吃食。但今日是叶重锦的生日,一家人难免要热闹热闹。

  老爷子牵着小孩往前厅走,路上遇到叶重晖,他几步走上前,规规矩矩地道:“祖父早,阿锦早。”

  老爷子颔首,道:“今日不去书院?”

  叶重晖道:“回祖父的话,今日是弟弟的生辰,孙儿昨日跟夫子请了假,想在家陪阿锦。”

  老爷子满意地点点头,他这嫡长孙样样都好,就是漠然的脾性叫他不喜,成才固然重要,可若是没有人情味,满腹才华也是枉然。还好这孩子心里有他弟弟,不算真正的冷漠。

  小孩歪了歪脑袋,露出狡黠的微笑,道:“那哥哥可有准备礼物?”

  叶重晖嘴角弯起一抹弧度,道:“哪年少过你的生辰礼,方才去你院子想给你,谁知道你先去了祖父那里,这才错过,我交给了安嬷嬷,你用完早膳回屋里找找看。”

  比起老爷子出手大方,他哥哥每年送的礼物未必贵重,却一定是合他心意的,叶重锦故作矜持道:“多谢哥哥。”

  几人一道入了膳厅。叶岩柏和安氏,还有叶明坤一家子都已经坐在席上。

  叶明坤作为长辈,出手很是大方,送了侄儿一副前朝名家的字画,正是叶重锦喜欢的那种作画者已逝,价值连城的字画。叶若瑶送了个亲手缝制的香囊,里面装了宁神的草药,她的手极巧,竟比得上京城里顶好的绣娘的手艺,叶重锦当即就给挂在腰间,诚心道谢。

  倒是叶云哲的礼物有些神秘,拿了红布遮盖着,一掀开,却是一只蓝绿色的小鹦鹉,有嫩黄色的尖喙,还有一对鲜红的小爪子。

  叶云哲提着那鸟笼,兴冲冲地道:“阿锦弟弟,我想你什么都不缺,可平日里都闷在院子里出不来,肯定无聊得厉害,这小鹦鹉会说话,拿来解闷该是很不错的。”

  屋里一时有些安静,只有那只鹦鹉扑扇翅膀的声音。

  他们这样书香世家,对于玩鸟斗蛐蛐之类的娱乐是看不上的,觉得是玩物丧志,只有纨绔子弟才会对这些事情感兴趣,拿来送礼都上不得台面,何况还是重要的生辰礼,就连素来温和的安氏都敛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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