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他成了女装巨巨_艳归康【完结+番外】(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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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侯君眉的小说,不以言情为主,她善攻权谋,伴以沉浮在权势中的男女牵连或暧昧、欺骗与拯救,才是她在众多网络作家中脱颖而出大步跨进电视屏幕的依靠。

  《凤栖梧》作为她的代表作,不遗余力充满了侯君眉的写作特色。

  听着沈香激动地介绍,成跖张大了嘴,呆呆道“我都不知道……嫂子你原来是侯君眉的粉丝啊?”

  沈香目瞪口呆,她看着成跖一副笑脸,恨不得上去敲一敲他的脑袋,看看里面有多少水份。

  “我在这口干舌燥了半天,你知不知道我在讲什么?”

  成跖接连点头:“知道知道,嫂子放心,嫂子放心。”

  看着沈香的眉紧紧皱在一起,成跖眼巴巴盯着锅里的白粥,讨好道:“咱现在说这个干什么,一会儿粥都凉了。先吃,吃完再说,诶呀嫂子你看我这胃,是吧,经不起这饿,到时候饿坏了谁心疼……。”

  沈香气愤瞪他一眼,才将那一勺粥扣进成跖碗里,勺子磕在碗边啪的一声,惊得曹伟回了神。从喊完那一句一直沉默的曹伟终于转向他,两只眼睛目光灼灼:“侯君眉老师叫你演《夜风》?而且还是红叶?”

  成跖如愿喝到粥,一张女神脸露出无比满足的神色:“她是这么说的。”

  “准吗?”

  “准吧。”

  曹伟双手一拍,立刻到客厅去打电话,成跖听着他的声音还很是沉稳,身体却在客厅里画圈似的走来走去,最后挂了电话还忍不住握拳庆贺,在成跖看来,实在浪费他高大威严的长相。

  “确认了,《夜风》那边的企划案已经签下,你和里面的男二号都是侯君眉亲指,投资方那边尊重原作者意愿,公司也意见通过了。”

  沈香激动地拍手:“太好了!”

  成跖和沈香不在一个频率,他的激动都在和女角色较真的过程中平衡冷却,现在比起灿烂星途,他感觉自己更像是踏上了一条不归路。

  他好怕以后除了他自己,没有人相信他还有JJ!

  “男二号……”成跖放下碗,突然想到了什么,眼睛一瞪,“不会吧,侯大大亲指男二号,难道是——”

  曹伟和他笑着点头,有意夸奖他反应迅速。“——项彦光。哈,你行呀,这么快就猜到了。我就说侯老师特别中意你,她这是有意帮你炒CP,接着《凤栖梧》再来《夜风》,对你和项彦光都大有助益。”

  事业上虽会大有助益但这段时间正想和项彦光回避的成跖:“……”

  说实在的,成跖和项彦光合作了这段时间,对这个人印象相当不赖。

  正因为印象还不错,成跖菜真的不想掺和进一些让人尴尬的情况里,这个情况就比如昨夜意外撞见的事。

  若是钱露妹子已经和项彦光分手了那自然不用说,可看项彦光昨晚上吃饭还偷偷给钱露夹菜的样子,估计这个可能性不大。

  综上所示,不管怎么样都不对最好还是不要搀合进去的成跖十分希望最近能避开这两人,可以的话昨晚上的事忘得干干净净最好。

  可天不遂人愿,他马上又要和项彦光同志组CP了。

  成跖真想知道又要和男人演情侣的项彦光同志心理活动丰不丰富。

  得,他还是看剧本吧。

  《夜风》的剧本成跖现在自然是没有的,他依照侯君眉的建议,在沈香热情的指导下,在手机上买了《夜风》的电子书。

  中篇小说几十万字,一个上午看完轻轻松松,成跖在去公司签约的路上在车上仔细读完,放下手机后,他忍不住长长呼了口气。

  “这要是谁现在跟我说我不是主人公我都不信,这运气,我看我还是去买彩票吧。”成跖撇了撇嘴,有些不平。

  不平自然不是这部作品不好,而是这部作品,相当的好。

  这个剧本,如果能在前世接到,只要成跖全力发挥,说不定能将成跖送上最后一步,在娱乐圈登顶。

  可他偏偏在这个时候才遇到,在这个只能演女角色的尴尬时机。

  “假如能让我演男主,不,不是男主,男二也行,我肯定能冲进三线。”

  曹伟开着车微笑:“有志气虽好,但是不要勉强自己。”

  本来就是男人再度被人认为演男人勉强的成跖:“……”

  求求你们务必让他勉强一下!

  “《夜风》本来就是一部佳作,这回有万岳出品,原著作者担任编剧,导演更是著名业界老手白昌明。我听说当时打算买《夜风》影视权的人很多,就连姚海都去了,不过侯老师还是把《夜风》卖给了万岳传媒,条件就是必须由白昌明担任导演。”

  成跖为曹伟的介绍做了总结:“大制作,大手笔,天赐良机。”

  “有信心吗?”

  成跖无言脸,如果让他演个男的,简直不能更有信心。

  不仅更有信心,他还开开心心!

  烦归烦,成跖心里依旧认真的总结了故事,着重体会一下人物,当然——是女二号红叶。

  《夜风》这部作品,背景设计在架空时代,不属于中国现存的任何一个时段。

  在这个时代,没有一个强大的王权,大陆上小邦林立,横亘着各种复杂地形,整整一个世纪的时间里征战不断,是个乱世。

  乱世之中,有生存在富庶之地之人,也有生来就生在尸体堆里的悲惨之人,各个小国之间纷争不断,划分界限。异国之人除了成为被俘的奴隶外无法踏上其他的国土。

  男主第二胜便是这种背景下,降生在因为征战而成为废墟土地‘百步城’中诸多可怜孩童中的一个。

  第二胜小的时候,常常询问养育他的老人——为什么我们的土地长不出粮食,为什么我们每天要忍饥挨饿,世间所有的人都是如此生活吗。

  答案自然是否定的。

  那走过百步城,渡过那条河,一直向前走,我和妹妹,是不是就能喝到干净的水,穿上干净的衣服了呢。

  老人睁着浑浊的眼告诉他——不能,生在这块土地上,人的命运就已经被注定了,他们无法踏足别人的领土,如果去了,要么成为奴隶,要么会被杀掉。

  年幼的第二胜沾着脏污的小脸并没有因为老人的回答而失望,相反,他露出了天真又激动的神情。

  ——那么只要杀光他们,或者把他们变成奴隶,不就行了吗。

  老人的眼神变了,他望着第二胜,不像是在看一个孩子,反而像是在看一只张牙舞爪的怪物。不要乱说话,被人听见会死的,老人颤抖的捂住了他的嘴。然而他那垂死的恐惧淹没的,只有他自己。

  如果弱肉强食就是这个世道的铁则,年幼的第二胜心里默默想,为什么他生来就是被征服被压迫的一方,反过来杀光他们,多简单,多好。

  那天夜里,第二胜和妹妹一起在破墙下分食一块硬馍,他将那块馍多次放到嘴边假装咬下,然后再递给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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