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美人有毒_维客【完结+番外】(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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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元离开前只说了一句话:“不要去打扰叶蓁。”

  徒留韩芸涛一个人哭了个半死,她后悔了,早就后悔了,她应该听家里的话早就断了和周子程的来往,她以为疼她爱她的表哥其实也不过如此,对她没有真心不说还懦弱摇摆不定。

  还有叶蓁,事后她冷静下来,越想越觉得叶蓁是故意说出那些话来刺激她的,可她没有证据,她没有证据去证明这一点!

  韩芸涛恨得发疯,可她又无能为力,看着这四面牢笼,想起她以前的那些好日子,光鲜亮丽,仆从环绕,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对比起来更觉得绝望,整个人痛苦不堪,悔恨交加,迅速的苍老下去,也深恨着周子程。

  周元还是因为韩芸涛的话而有所疑虑,倒不是怀疑叶蓁不喜欢他,那个女人,能现在还和他纠缠就不可能是对他无情,他只是生气叶蓁如果真的是故意刺激韩芸涛,在明知那样危险的情况下怎么还亲自把自己送上去给人打?还差点把自己变成一个要死不活的植物人。

  他晚上的时候在校门口接到叶蓁,“我去见过韩芸涛了。”

  叶蓁哦了声,并不意外的模样:“她说什么了?”

  周元睨着她瓷白美丽的脸庞,手掌抚上她披散的长发,今天的叶蓁也很美,穿着长裙露出的肌肤光泽又动人,“她说你故意说话刺激她,引诱她犯罪。”

  叶蓁轻笑着看向周元:“你信吗?”

  周元眼睛一眯,一把按着她的后脑勺压到他胸膛,声音危险:“叶蓁,不要玩火自焚。”

  叶蓁尖尖秀气的下巴枕在他胸口,说:“小叔这话什么意思?”

  “还需要我说明白?”周元咬她耳朵:“我说,危险的事情不要把自己牵扯进去,坏女人。”

  叶蓁双手推开他,整了整裙子端正的坐到一侧,纤细的背脊挺得笔直,周元一手握到她纤细的腰肢:“怎么,生气了?觉得我太狠不近人情?还是不该拆穿你?”

  叶蓁摇头说:“没有,我只是在思考,我们什么时候结婚。”

  周元一愣,高深莫测的表情顷刻崩塌,握着叶蓁腰肢的手不自觉的收紧,他整个人扑了过去,压着叶蓁到了门上,声音激动的发抖:“真的?你愿意嫁给我了?”

  叶蓁眨巴眼睛:“不愿意了。”

  “操!”他一声低喝,抱着叶蓁提到了他腿上,命令司机:“开音乐,给我开到最大声。”

  隔板遮掩。

  他迫不及待,好像只有身体的靠近才能表达他此刻的兴奋的激动,才能发泄他无以言表的快乐。

  叶蓁纤细的身体披着男人的黑色西装外套,素白的手指紧紧的抓着他肩膀,被颠高又按下,身体止不住的颤。

  她眯眼看着男人俊朗的脸庞,感受到他有力的拥抱和爱。

  她低头,在他脸颊吻了一下。

  “周元。”

  “嗯。”

  他滚烫的呼吸全在她唇齿之间:“现在是不是不怨也不恨了?”

  叶蓁唔了声。

  “很好,以后全心全意爱着我。”

  叶蓁笑盈盈的说:“小叔别做梦。”

  “弄死你信不信?”

  叶蓁笑着扯他耳朵。

  周元和叶蓁的婚礼订在叶蓁研究生毕业的那年,之后她又读了博,婚后第二年她生了一对双胞胎,分别跟了周姓和叶姓,学业结束后就留校任教,成了A大最年轻的大学教授。

  在送走叶父叶母半月后离世。

  ……

  叶蓁这次回到“虚无”的时候,除了感受到“虚无”的高兴,她还终于坐了起来,不仅能够坐立,她还能够在这一片混沌黑暗里漂浮,可她尝试着飘了许久,也没有飘出这一方小天地。

  叶蓁只能暂时放弃,她感觉到是她的力量还不够。

  她再次闭上眼睛陷入沉睡。

  这次再醒来,叶蓁十七岁,不久前才被人从孤儿院领回来的叶家真千金,而此刻叶家家里还有一个占了她十七年身份的假“叶蓁”,现在已经改名“叶雨”了。

  宿主在孤儿院长大,性格孤僻又倔强,疑心极重,不信任人还特别自私。

  可同样的,她对于她的亲人又怀着最真诚的期盼和渴求,希望从家人那里得到救赎和爱。

  然而事与愿违,叶家是豪门大户,出入的都是高档场所,礼仪举止和素养不是一朝一夕就会的,当然更有分别十七年的感情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变得亲密无间。

  宿主回到叶家后,她没有变的更好,反而更为怯懦和自卑,她习惯了含胸驼背,习惯了低着头看人,就算穿上漂亮的裙子也像是抢了公主裙的小丫鬟,而叶母叶父都喜欢叶雨,叶家的哥哥们也都喜欢叶雨,叶雨不仅长得漂亮,被娇宠长大的女孩格外美丽,她骄傲自信又活泼可爱,是父母的开心果,而宿主只会躲在角落里连眼神都阴沉可怕,把宿主更是对比得一文不值。

  在一次宿主跟着叶母出去却闹出笑话后,叶母就再也不带宿主出门,她身边总是会跟着叶雨,她已经把叶雨当做亲生女儿了,对着叶雨她很满意,对着叶蓁她只会失望摇头,那种眼神像针扎一般刻在宿主的心上,怎么都挥之不去。

  当然还不止这些。

  叶蓁从黑暗中醒来,套上T恤和牛仔裤,扎了矮矮的发尾下楼。

  叶父在看报纸,叶母和叶雨在说话,殷殷叮嘱,欢喜又高兴的模样说:“你和宋朝出去玩的时候要注意,你们还小,不可以逾矩。”

  叶雨无奈道:“妈妈,不止我和宋朝啊,还有好多朋友一起呢。”

  叶母:“反正我说的你注意,你们可以谈恋爱。”

  叶雨羞红了脸:“宋朝也没说喜欢我呢……”

  “我女儿这么好他肯定喜欢!”

  叶家是有钱,可宋家比起来什么都算不得。

  宋朝是宋家最受宠的小儿子,也是外界盛传的乱世魔王,他长得帅,家世好,脾气也爆,可是从两个月前,不知道怎么回事,车祸醒来的宋朝和叶雨的关系好了起来,大跌了所有人眼镜。

  可叶蓁却知道是因为什么。

  因为宿主在两月前救了一条狗。

  那条狗被恶作剧的小孩子伤得很惨,断了腿瞎了眼小伤数之不尽,宿主把它抱去看了医生,然后就一直养在她的秘密基地——因为叶家不让带回那么丑的流浪狗,怕染病。

  可惜就算宿主用心照看,那狗还是死了。

  狗死的时候宿主不在,她去到秘密基地的时候,就看见叶雨蹲在狗的尸体旁,看起来很同情和怜悯,揉着眼睛哭:“姐姐,小黄死了。”

  ……小黄?

  宿主沉默寡言,就连面对狗的时候她不怎么说话,她只会抱着它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她太孤僻。

  那只小黄狗在临死的时候听到了叶雨的声音,原来是叶雨救了他。

  混世魔王的宋朝比叶雨大一岁,年过十八高考结束,像放出牢笼的鸟了一样欢快自由,他开着骚包的跑出出现在叶家门口,宽大的白T、破洞牛仔裤、一头酒红的头发,整个人看起来朝气蓬勃又潇洒不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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