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父霍母是真的误会周路南了。
虽然吧,周路南确实对霍星朝有那么一些隐晦的不满和瞧不起,也在暗中收购股份企图把环艺握在自己手里。
但是,他还没有那么蠢到要去害霍星朝的性命。
毕竟霍家霍家,霍家真正惹不得的压根就不是他姐,而是他姐夫。
霍星朝之所以能这么风轻云淡地说出给季樱股份,也是因为跟他爹手里的财产比起来,他妈的环艺就着实显得单薄了一点。
而周路南之所以会在这场车祸中添了一把助力,是因为他一开始的目标就是季子明。
对于这个跟自己女朋友暧昧不清的男人,周路南早就看不顺眼了。所以在其他人动手的时候,他干脆也加了一把火。
可是事发之后,得知里面出事的人还包括霍星朝,周路南瞬间就意识到,这恐怕是他这一生,做过的最错误的决定。
而且他突然发现,自己除了祈祷霍星朝没事之外,竟然找不到任何可以应对的方法。
环艺那边,他姐已经直接召集董事会让他停职了。
话语眼神里满满的都是怒火,不管自己怎么解释,她都不相信。
......是了。
是个正常的人都不会相信的。
他们这样身份的人。
怎么可能会因为女朋友和一个男人关系稍微好一点,就想到要买凶杀人。
而且杀人的时候,居然还没搞清楚自己女朋友在不在车里。
——怎么可能?
这个人是疯了不成。
周路南苦笑了一声,看着手机里阮冬瑾的来电,沉默了一会儿。
最后直接摁掉。
——他也觉得自己可能是疯了。
.
霍星朝已经在重症病房里呆了四天。
这场车祸,季樱和阮冬瑾受的伤最轻,当天就醒了,现在都可以下床走动。
至于季子明,他也在第二天下午醒过来,只要调养一段时间就没事,并未伤及内脏。
只有霍星朝。
四天过去,他还是一动不动地躺着,连医生都说不好确定。
指示那位司机的幕后人最后还是被雷厉风行的霍父给查了出来,就是徐家的小儿子。
这几天,霍家已经把原本打算跟徐氏企业合作的项目通通搁浅,徐氏企业股价大跌,徐家的小儿子已经被怒火攻心的徐老爷子直接驱逐出了家族。
周路南想都不用想,就知道阮冬瑾打这通电话,肯定是因为徐小少爷跟她说了什么,她来求自己帮帮她的“好朋友”的。
曾经,他以为这是一种好品质。
这个女孩单纯,善良,对待任何人都用一颗赤诚的心去交往。
在这个圈子这么多年,阮冬瑾是他见过的,唯一一个还保持着一颗单纯却向上的心的女孩。
所以相处的越久,他就越被她所吸引。
季樱说,
“谁都可以单纯,谁都想单纯,但是单纯有个同义词是肆无忌惮,有个反义词是迫不得已。周路南,你觉得,如果我真的和阮冬瑾一样,我活的下来吗,你又活的下来吗?”
.......
他曾经说过季樱自私。
但是现在看来,谁都自私。
阮冬瑾的自私更可怕。
她永远可以因为素不相识的人的利益,去伤害那些爱她的,亲近的人。
——而自己曾经以为,这是善良和质朴。
.
手机又响了起来。
“喂。”
“喂,路南啊。”
是他姐姐。
“事情已经查清楚了,之前冤枉了你,姐姐很抱歉。”
霍母的声音听起来有点疲倦,但又多了一丝松快,
“但是不管怎么说,你做的这件事,确实是有些不太理智,可能也是这么多年来一直忙工作,所以在感情上就难免放肆一点。姐姐先给你放几天假,你好好放松放松,环艺的事,你就先别管了。”
......
周路南沉默了一会儿,
“星朝没事吧?”
“还不好说,但总算是醒过来了。这几天,他女朋友一直陪着他,倒是个痴心的孩子。”
“......女朋友?”
霍母淡淡笑了笑,
“一个演员。不过现在这个时代,也不兴那些门当户对,左右我们这样的人家,也不用靠联姻啊什么的牺牲孩子的幸福。只要星朝能把心思放到家里的事业上来,我就谢天谢地了。”
“好了,不说了,最近时间紧,我得抓紧去看星朝了,你忙你的吧。”
“嗒。”
电话被挂断。
周路南放下手机,其实心里已经猜到了大概。
霍星朝的女朋友......是季樱吧。
季樱向来聪明又有手腕。
他们分手才不到半年的时间,她已经能够很果断地抛开上一段感情,立马搭上很好的对象。
不得不说,之前和自己在一起,也说不准是谁亏了。
.
手机又开始响。
这次不是电话,而是短信。
一条接着一条,不断地在桌面上震动。
“路南,我知道你看见了。”
“我们出来谈谈好吗,我都已经有好几天没见你了。”
“路南,我求求你,你帮帮徐其林吧。”
“你是霍星朝的舅舅,你替他求个情,其林真的没有要害他的意思,一切都是因为我。”
“路南......”
周路南不想再看,蹙蹙眉,按黑了手机,直接扔到一边。
说实话。
他又有点烦了。
他突然觉得,季樱很早之前对他评价的话是那么的正确。
“周路南,你自己是最现实的一个人,却总要求另一半符合你的所有幻想。只要你觉得她有一点点不满足你自己编造的童话爱情,你就会觉得她世俗。”
“周路南,我这么跟你说吧,这种姑娘就算有,你也压根配不上。”
“你所谓的追求真正的爱情,只不过是用来满足自己新鲜感的一个借口而已。”
第115章 恋爱吗,斯维特哈特
距离霍星朝醒来已经过了半个多月了。
男生头上还裹着纱布,倚着床, 有一口没一口地喝着碗里的白粥, 一边百无聊赖地翻着桌上的时尚杂志。
封面人物是季樱。
她穿着一身浅棕色的休闲西装, 长发湿漉漉的, 红唇妖艳,脸上的妆容却很淡,看上去有一种奇异反差的美感。
哦,对了,手上还携着一朵黑玫瑰。
——这朵黑玫瑰是真的黑玫瑰。
霍星朝赞助的。
世间很多事就是这么巧,他醒来的第二天就是七夕节。
那时候他跟季樱刚确定关系,过的第一个七夕, 他觉得自己得送些礼物。
女人最喜欢什么呢?
包包。鞋子。口红。化妆品。
但是这些季樱自己都买得起。
当时霍星朝的女助理刚好来病房给他送午餐, 霍星朝看了她一眼, 突然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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