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家厅堂里静悄悄的,白金氏和白三朝再次交换了一个眼神,乖孙虽然没有说,是不是他把晋江弄伤的,但是他们都明白,这事情,肯定就是他出手。
“咳咳,”白三朝干咳了两声,“晋江那孩子,也真是倒霉,拖拉机顶上的铁块怎么就正好插到他大腿了呢?哎!”
他的眼神试探性地看着白曙,白曙装作不知道,一脸平淡。
白金氏朝白三朝抛了一个眼神,让他不要再继续这个话题。白三朝赶紧换了一个话题,“你说你大伯娘怎么突然就好了?”
这糟老头!白金氏恨不得给老头子头上来两下,他这是蠢了吗?怎么又把话题绕回去了?
白曙还是装作什么都不知道,有时候,不知道也是一种福气。
白金氏看不下去了,白家那些个蠢货,定是遗传自这糟老头的!
“乖孙,你秋菊姐看来是铁定心要跟那鳏夫结婚了!也不知道白义他们几个,能不能赶上她的婚礼。白昌他们几个和刘清、石正是指望不上了,只希望白义他们别错过了。”白金氏找了一个不会错的话题。
对于乖孙的那些个小秘密,他们都心中肚明,大家有默契就好了,不用时时点明。
白三朝心知自己又被老婆子嫌弃了,干脆就做起了锯嘴葫芦了。他只听,不说,行了吧?
“他们差不多要回来了。”白曙回答白金氏。
他回到大都已经是四月底,按照白义他们几个的速度,顶多是八月分就到了。
“哎,你大伯娘这蠢货,好不容易找回声音了,只希望以后不要再做什么蠢事了!”白金氏叹道。
白曙脑子一转,就明白奶奶话里的意思了。
他有些诧异,看来这些年冯秋兰让她挺满意的,这会儿竟然为她说好话了。奶奶这是让他不要再让冯秋兰失声了,除非她真的做出了什么对白家不好的事。
“嗯。”白曙点点头。
此时,蹲坐在窝里的大公鸡不开心了。它从窝里出来,啄着白金氏的脚。
它是一只聪明鸡,经过刚才的思考,它明白了,这个老女人不喜欢它和主人亲近。
哎,看在她常常给它喂东西吃的份上,它就暂时让着她好了!不过,这老女人是不是忘记了什么?
“咕咕咕咕,咕咕咕咕!”给我吃的,给我吃的!
白金氏正和乖孙交流感情呢,这会儿全被这只大公鸡给打断了!
她不耐烦地挥挥手,想要把大公鸡赶走,“去,去,去!别在这吵我们!”
大公鸡怒了,这老女人竟然不给它吃的!
它一个转身,就往白曙怀里扑。
果然,还是它的主人好!味道香香的,还体贴!
哼,它就是要黏着主人,就是要气死那老女人!
白曙对这只会往他身上扑的鸡,感到无语。这也太粘人了!
他的眉头皱了起来。
“你这死公鸡!”白金氏一把把大公鸡从白曙怀里拎了起来,“不就是到点没喂你吗?”犯得着跟她怄气,跟她抢乖孙吗?
白曙诧异地看着白金氏抓着大公鸡,往院子里走,她边走,还边骂,“吃吃吃,就会吃!我少了你吃的还是什么?非得缠着我乖孙!乖孙他才刚回来!累着呢!”
这一人一鸡,关系什么时候那么好?
对于白曙的诧异,白三朝倒是淡定,他习以为常地说道:“你奶奶年纪大了,脑子不大好使。你别跟她计较。”
第152章
·
白义他们果真像白曙所说的那样,在八月回来了。
他们回来的时间巧, 恰好赶上了秋菊的婚礼, 若是再晚一天, 可能就赶不上了。
“你说什么?秋菊明天结婚?”
白义还没来得及把身上的行李放下来,就听到这个消息,他被吓了一跳。
秋菊?怎么可能?
“跟谁?”二二问道。
他们刚从火车站回来, 就看到家里厅堂中摆放着的脸盆和棉被。脸盆上贴着喜字, 棉被是新打的大红色。
“你明儿个就见到了。”
说话的是白夏花,她此时穿着的确良的白裙子,脚下蹬着一双黑皮鞋, 非常摩登。不过她穿的可不是高跟鞋,因为穿高跟鞋在马路上走, 遇到小红兵,有可能会被小红兵把跟给掰下来。她虽然爱美, 但是也是极谨慎的。
“怎么?姐夫不好?”
一一眼睛尖,没有错过白夏花眼中一闪而过的不以为然。
白夏花耸耸肩, “也不算不好,只不过是青菜萝卜, 各有所好罢了。”
“哦——”
一一和二二交换了一个眼神, 就他们对白夏花的了解, 那男人肯定是让她极看不上眼了!
虽说白夏花和白秋菊是一对双胞胎, 姐妹俩长得相似, 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 随着人生际遇的不一样, 两人之间的差距也就显出来了。
白秋菊高中毕业后,上了师范大学,沾染上了些文人的清高。她不像白夏花一样,有收入来源,所以没多余的钱买漂亮的衣服、鞋子,也就没法打扮得像白夏花那么时髦。
白义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有些搞不清情况。
明儿个是白秋菊的大喜日子,怎么说白家都应该有些喜气,但是白义却觉得家里氛围有些奇怪。爷爷、奶奶似乎没有什么特别的欢喜,神情非常平静,而作为新娘爸妈的白启智和冯秋兰,却一脸愁容。
“这还是怎么了?”二二走到白曙身边,手肘碰了碰他,小声询问。
白曙默默地往旁边挪了挪,然后才淡淡地说:“你就要当叔叔了。”
“啊?”二二不解。
白曙也没说什么,这事情已经成为定局,谁都没法改变。
秋菊,是个倔强的。别看表面看着似乎软软的,但当她打定主意的时候,比白梅还要坚决。而白梅,啧,还真的是个蠢货,看着像个有主意的,但是却很容易被人牵着鼻子走的。
白秋菊是在八月中旬出嫁的,在夏天的尾巴,她出嫁了。
她的出嫁,和十个月前白芳的出嫁,不一样。
白芳是二婚,而勤木匠是头婚,勤木匠家里没人,当时的条件也不允许他们把婚礼办得太热闹。
可是这一次,白秋菊是头婚,她要嫁的人,是二婚。可以说,对方在办婚礼上,颇有经验。
迎亲当天,白曙第二次见到这个“姐夫”。
上一次,是在两家小定的时候。
这个男人,正如白秋菊说的那样,长得端正,家里三代贫民,根正苗红,除了带有一个儿子之外,看着就没什么不好的。
白曙也是见到他本人之后,才明白,为什么爷爷和奶奶虽然对秋菊选的对象不满,但是还是同意了他们的婚事了。
“小舅子!”
男人一见到拦在门口的白曙,还有白义他们,就乐呵呵地叫了起来。
这男人名字叫金茂,他头上理着寸板头,穿着条蓝色的裤子,上身一件的确良衬衫,脚上踏着一双皮鞋。白曙知道,这皮鞋是七元六角五分,号称“765”皮鞋。当下时髦的男人,就没有不稀罕这一双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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