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狐族,有田_眷顾【完结+番外】(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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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晴儿却没有接刘聪手里的菜,又问道:“你说这是菜?做熟了能吃的?”

  “自然是能的!”刘聪大声保证道,又悄悄说,“不瞒小姐,这绿如意其实就是豆芽,只不过我家这豆芽种的法子和普通的豆芽不同,所以才会嫩嫩绿绿的,不过我保证这绿如意菜比普通豆芽更好吃!对了,我这儿有炒熟了的,要不小姐你让人尝尝?”

  刘聪自然不敢让人家萧小姐亲自尝试的,何况以萧晴儿的身份,她也不会随便就试吃街边的东西,见刘聪端了只海碗出来,萧晴儿便指了自己身边的小丫鬟去试吃。

  那小丫鬟也不过是十三四岁的年纪,吃完一口菜后便笑道:“小姐,这菜很好吃呢!”

  这条街本来就是最繁华的地带,来来往往的人非常之多,萧晴儿又是这平良县的名人,大家又见了刘聪那木箱子里翠翠绿绿的菜,就在几人说话的这会儿功夫,就围上来了很多人。

  “大冬天的还有绿叶子的菜?刘老板这菜怎么卖?太贵了咱们可买不起。”

  刘聪忙道:“不贵不贵,五文钱一把,能炒一盘呢。”

  冬天里的绿叶菜卖这个价,对于县城里的人们来说,当真是不算贵了。

  不过这也就是因为刘聪是第一个卖这种绿色豆芽的,这是头一次露面的新鲜东西,刘聪比灵疏更懂县城人的消费水平,他自然敢比灵疏预期的价钱卖得高得多。

  便听萧晴儿说:“小掌柜,我买十把。”

  “哎!好的!”刘聪顿时兴奋得脸更红了,手脚飞快地拿了十把递给萧晴儿身后的丫鬟仆妇,从一个小丫鬟手里接过了钱,依然是把之前拿的那两把豆芽菜塞了过去,道,“这些送给萧小姐。”

  围观众人一见萧晴儿开口买了绿如意菜,一个个也都凑上来要试吃,一只海碗这么多人分就算一人只夹一筷子,那也是不够的,刘聪从严家村拉车过来,到这会儿碗里的菜其实已经凉了,可架不住群众的热情,眨眼功夫就被吃完了。

  吃过的那些人纷纷赞叹,都说好吃,当下就掏出铜板来买绿色豆芽,那些没吃到的人一见,原本担心不好吃的,也都放心买开了,一时间这小摊位热闹极了,人头攒动,刘聪和两个伙计三个人一起上阵都快要忙不过来了。

  街角“盛香居”三楼的一间雅间里,一位身穿锦袍,面容英俊的年轻公子手里正捧着一只小巧精美的暖手炉,站在凭栏前低头看着楼下人声鼎沸的地方。在他身后,还有一个长相堪称漂亮的小少年,正踮着脚伸长了脖子朝楼下看。

  沈子越收回视线,朝自己的侍童玉璋道:“去,把沈庆生叫来。”

  玉璋蹬蹬蹬小跑着下楼了,没一会儿便带着沈庆生上楼来。

  沈庆生鞠了一躬,恭恭敬敬问道:“九爷有什么吩咐?”

  沈子越在沈家这一代的男丁中排行第九,是最小的儿子,沈家夫人肚子里出来的嫡亲幺子,沈夫人生他的时候年纪已经偏大了,孕相不好,孕期身体也一直不大舒服,导致沈子越生下来身体弱,怕养不活找高僧算了算,给取了个女孩儿名字,叫“紫悦”。

  后来沈子越大了,一群狐朋狗友总拿他的名字打趣,他恼羞成怒,一气之下自己把名字改成了“子越”,所以这位沈家九少爷的名字没有随着族谱排行来,与他上头的那些兄弟们都不一样。

  沈子越因是最小的儿子,从小便被全家人千娇万宠,读书读的一塌糊涂,成日斗鸡走狗,平生最爱的三样东西,就是美人、美食和银子。

  好在他书是读不好,但于经商一道却非常有头脑,这几年来替皇商沈家开拓了不少市场,自己手里的产业也是越来越多。

  “下去看看,那儿在卖什么?”沈子越拿下巴点了点窗外,吩咐道。

  沈庆生得了令,忙转身下楼,也没谴店里的小二,自己亲自去了刘聪的摊子。

  沈庆生原本是在定春镇的“盛香居”当掌柜的,后来因为做成了山楂酱的买卖,被提拨到平良县城来了,如果他还在定春镇,这会儿怕是早就已经知道灵疏新种出来一样小菜了。

  沈庆生排了好一会儿队,这才买到了绿如意菜,又细细询问了刘聪一番,拿着几把豆芽上楼去见沈子越。

  “九爷,楼下那刘小哥说这菜名叫‘绿如意’,五文钱一把,一把应该有半斤,”沈庆生一字不漏地回报道,“其实这菜就是豆芽,黄豆生的,不过不知道是怎么种出来的,能让这叶芽绿盈盈的,据那刘小哥说,这菜他是在定春镇里严家村的灵掌柜家买的,您看要让厨房现在去做一做试试吗?”

  沈子越抽出几根了绿色豆芽菜,举高了迎着光线仔细打量,旋即饶有兴致地问道:“你说的灵掌柜,是做出那山楂酱的灵掌柜么?”

  沈庆生道:“正是。”

  “哦?”沈子越扬眉,“修涯住在他家?”

  “卫少爷确实住在严家。”沈庆生回道。

  “有点意思,”沈子越忽然一笑,转头朝身旁的少年说,“玉儿,你不是一直想见见我那外甥么,咱们明天就出发好不好?”

  第33章

  这天晚上, 卫修涯终于见到了他的小狐狸。

  灵疏今天来的很早, 他的手终于好了,可以蹭卫修涯暖暖的被窝了!

  卫修涯的左腿不方便挪动,而且还要平放,这些天他不是躺在床上就是靠在软塌上, 要是换了一般人,只怕早就已经耐不住了,幸好卫修涯现在最不缺的就是时间,之前又有过一段消沉的经历,那时候就成天把自己关在房里看书,什么急躁的性子都会磨平,更何况卫修涯原本就是个沉稳的人。

  现在不过是要多在屋里休养些时日,且休养好之后, 他的腿就能恢复原状, 卫修涯当然能忍着。

  冬天天黑的早, 晚饭也吃得早,这会儿天刚擦黑,卫修涯的房间里燃着好几盏灯, 明亮如同白昼,他不习惯太早睡觉,正靠在软塌上看一本游记。

  小狐狸偷偷把窗子推开一条缝隙,小心翼翼地从缝隙中挤进来, 马上就发现窗口多了一个小小的木质平台, 灵疏的爪子顿了一下。

  是因为他总是爬窗, 所以卫修涯特意让人加上去的吗?

  呜哇——他对我好好哦!

  小狐狸用尾巴把窗子关上,防止冷风吹进来,然后轻盈地跃下了窗子。

  房内燃着上好的木炭,一股暖意扑面而来,空气中带着淡淡草木清香,还有白天里卫修涯喝药残存下来的若有若无的药香味儿,灵疏舒服地眯了眯眼睛,抖抖身上的毛,朝着卫修涯跑去。

  卫修涯早就看到了小狐狸,他向小狐狸伸出一只手,笑道:“小东西,野够了,终于舍得回来了?”

  灵疏钻进卫修涯怀里,窝在他的大腿上,嗅着他身上的气息,心里美得冒泡泡。

  卫修涯一手揉着小狐狸毛茸茸的小脑袋,看书的眼神心不在焉,问道:“最近跑到哪里玩去了?天冷了就别往外跑了,外头吃的又难找,乖乖在家烤暖炉不好么?小疏有没有告诉过你,像你这种皮毛好的狐狸,冬天猎人们最爱猎,再往外跑被人抓了你这小命就没了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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