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证明给您看的。”
“口头承诺都是空的,我就等你证明。”简母顿了顿,说,“另外,琛琛,我们唯一的要求是,你必须有孩子。”
简淮琛刚要说话,肖珩就开口了:“如果是代孕,可以。”
“那很好。代孕人我和你父亲已经挑出了,下个月你过美国一趟,肖先生也可以同来。”
“吃饭吧,今晚你们就住这里,回去也累。”简母说着,示意桌边的秦姨把刚上的汤煲端到他面前,“妈妈去找的土方,治伤风。”
“妈……”简淮琛叫了一声,“谢谢……”
在外从来都铁打不动的女人眼圈红了:“妈去收拾一下再来,琛琛先吃。”说着起身往楼上走去。
秦姨快步跟上她,客厅里便只剩下两人。
简淮琛看着汤煲,轻声道:“阿珩,你说我是不是太不孝?”
“你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你说的话吗?”肖珩摸着他的头发,说。
青年转头看他。
“你说我们是有缘人,因为琛、珩,都是玉的意思。”
“你要是不孝,我陪你不孝,若是要天打雷劈,我也替你挨。”他温柔地说,“既然有缘,谁离得了谁?”
“……傻瓜。”
——那样一句话,你记了这样久?
他们的路确实还很长,但他还要等简淮琛说他一辈子都不后悔,怎么能现在就放手?
——当然,你不知道么,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永以为好啊。
———end———
☆、第31章 第四发我的情人不可能那么坏
苦涩的药味萦绕在鼻间,他伸手抚过唇角的药汁,轻轻一舔——一样的味道,熟悉进了骨子——他喝了一辈子的药,直到死。
“大、大公子?”侍奉在旁边的紫鸢小心翼翼地问道,“可要奴婢替您拿蜜饯?”
她觉得今天的大公子有些不同,可又说不上来哪里不同。
季北似笑非笑地看向她:“不,苦得好。”
紫鸢喏了声,上前道:“那奴婢服侍您起身。”
“不用,”季北闭上眼睛,靠在床头,“你且说说近来有何大事。”
“……是。”她虽心有不解,但还是恭敬地回答,“若说近来最大的事,便是我朝大胜北狄,今日镇国侯班师回朝,街上十分热闹。”
大胜北狄,班师回朝,那么接着就是镇国侯嫡孙十六封将,季北无声地笑了。他记得那么清楚,是因为他打从娘胎里带了病根,因而第一次听见消息时,对那个驰骋疆场的少年满腔的羡慕和向往,是这辈子的十六岁都记忆犹新的。
是,这辈子的十六岁。
不知老天何意,一朝轮回,重生年少,但他能确定的是,这一次,他决不会再愚蠢地被人欺瞒至死,毒发着在那女人面前凄惨断气,更万不可能将偌大的季家拱手相送!
三姨娘,呵,那张道貌岸然的面皮下,到底是怎样的丑恶嘴脸?你背后又有谁在撑腰?天,他捂住眼睛笑,他真是迫不及待了——这皇商季家内里的暗潮汹涌,他上辈子没发觉,那就再来一辈子!
“备膳,迟些我要去趟帐房。”
紫鸢一愣,迟疑道:“大公子,今日小王爷要驾临我府,老爷吩咐设宴迎接,您这时候赶得紧……”
小王爷?季北眉头一皱。
大陇朝无人不知,崇安帝第七子萧向南,是年纪最小也最得圣宠的皇子,因其母难产而亡,一度由崇安帝不顾众议亲自抚养,而仅是甫一出生即有封号“安乐”这一点,得宠程度也可见一斑。
传闻中,这位全大陇唯一能让皇帝屈尊服软的小王爷,身娇体贵,性子刁蛮,喜穿红衣,容貌是难得一见的出色——曾经有人评价皇城第一美人顾倾玥时说,“美则美矣,不如安乐一笑间。”,关于小王爷的样貌,也就成为坊间最流行的话题,经久不衰。
事实上,上辈子季北见过来府昭示圣恩的萧向南,只不过是在三年之后。那些传闻也并未夸大其词,记忆里只有一面之缘的小王爷虽然模糊,但还依稀记得那一时的惊艳。
可惜除了美人,就不算是什么太好的回忆,季北勾起唇,提前三年的见面,自己的重生,都意味着一切还没开始,轨迹已经改变,完全……来得及!
刚入申时,季府一众便在门口候驾。
临近黄昏,季府门前才停下一辆朴素的马车。若是细看就会发现,那灰扑扑的车篷用的皆是上贡的奎绫,防水避火,刀枪难破,拉车骏马双目炯炯,肌腱有力,堪称宝驹。
车上先下来一位眉清目秀的少年,手里抱着个小软凳,端端正正地在地上放好,才说:“爷,该下了。”
“嗯。”车里传来一声懒洋洋的应答,声音还是处于孩童和少年之间的暧昧期,有些雌雄莫辨。
侍立的少年忙揭起车帘。
众人只觉一片热烈的红燃了起来,飘然而过,定睛望去,便见那小王爷正弯腰跨出马车,乌发漆黑,肌肤雪白,垂眸看向软凳时卷翘的睫毛便扑扇出点心痒的情绪,一只手搭在少年肩上,指如玉葱——未见正容,已教人赞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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