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世界起了一个地点的名字,就说明所有的剧qíng,额,最起码是大部分剧qíng,大部分jīng彩的剧qíng都是在这里发生的。
就好像乔家大院一样,所有的事qíng都是在那个大院里面的房子里发生的,外景少的可怜,大多数都是通过人的嘴说出来,才知道的。
原主可以说是丑人的代表了,一般的人都会对人的美貌加以描写,尤其是有魅力的地方。
比如说一个人面容清秀,但是一双眼睛却长的好极了,眼角向上挑,看着就好像里面有钩子一样。
或者说一笑起来,真的能甜到别人的心里去。
或者说一身都是白皙柔软的皮肤,比刚出生的婴儿更加的娇嫩,轻轻的一碰就会留下红印子,要很久之后才能消除掉。
或者说有一管的好声音,听着就好像森林里面的鸟儿在叫,让人十分的清醒。
总之都是把这些美的特点都说出来,描写的详细无比,能用两个字,绝对不会用一个字。
但是对丑描写的就很少了,经常都是花一百个字写这人身上的衣服,花一百个字写这人的外貌,当你觉得她挺好的,简直就是完美的化身的时候。
对方就会用一句话来个大转折:可惜鼻子实在是太高低了,破环了她的外貌;可惜长了一双三角眼,破坏了她的外貌;可惜……
不管怎么说人身上总会有一两样好的东西,但是在原主身上,除了心灵十分美丽之外,外貌上没有一点好看的东西,而且描写的还十分的详细:‘几何形的脸,四面体的鼻子,马蹄形的嘴,参差不齐的牙齿,独眼,耳聋,驼背…’
白小飞简直想捂脸,怪不得自己的视线有些奇怪,而且还听不见周围人的说话声音,他之前还以为是这个身体实在太虚弱了的缘故。
没想到根本不是外因,就是内因!
王子虽然变成了野shòu,还有一个美丽的贝尔爱上了他,但至少他之后还能变成英俊的王子啊,而且名下还有不少的财产。
但是原主呢,怪不得刚才那个穿红裙子的女人爱斯梅拉达没有喜欢上他,这是肯定的啊。
原主的丑是一辈子的,可不是中了什么诅咒,而且原主就是个孤儿,穷困潦倒,可没有什么财产。
一时的,和一辈子的这绝对不一样。
而且王子在变成野shòu的时候,也是有优点的好吗,人家仍然住在城堡上面,身材qiáng壮,看着气势惊人,身体健全。
看着就好像是个有故事的人,忍住见到第一面的恐惧之后,就让人忍不住想要探访个究竟。
然后近距离接触之后,就会发现这个野shòu虽然外表丑陋,但是有心灵美。
原主绝对没有这个气质!别人根本就不会接近,更不用说发现他的心灵美了,这反而衬出爱斯梅拉达的美了。
贝尔发现了野shòu的心灵美,进而发现了他真实的身份,这才爱上了他。
爱斯梅拉达没有发现原主的心灵美,更别说有什么真实的身份了,虽然没有爱上原主,但是仍用看待普通人的眼光看待他,甚至在他有困难的时候帮助他,不得不说她真的是‘善’的化身了。
虽然这一个小小的举动,让原主彻底的爱上了她,后来还为她做了很多事qíng。
明白了自己的真实身份之后,白小飞反而不着急了,虽然这个身份糟糕无比,但目前完全没有xing命之忧。
天黑的时候,广场上面没有了一个人,除了月光之外,整个广场都是黑漆漆的,没有人点火把,虽然能照明,但是火把也是很珍贵的东西好不好。
这里可是大城市,又不是深山,随便低个头就能捡到木头。
白小飞好不容易挤出来一点jīng神力,化成一把无形的刀子,绳子很快就被割断了。
白小飞连站的力气都没有了,他趴在地上喘了很久的气,才站了起来,慢慢的往前面走着。
要说原主的生活也给了他很大的帮助。
原主是巴黎圣母院的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收养的弃儿,虽然对原主来说这个副主教就是他的一切,毕竟没有他,自己肯定早就死了。
但是对于副主教来说,收养原主只是他随手做的一件事而已,而且原主耳聋,也不会写字,自己正好能让他做点不见光的事qíng。
自己是他的恩人,他绝对不会揭穿自己,就算他想揭穿自己,本身也没有这个能力啊。
当然了副主教没有想到的是,他之前用原主用的很顺手,是因为没有牵扯到女主角的事qíng,一牵扯到女主角,原主马上就叛变了。
原主的日子过的并不好,他虽然是巴黎圣母院里面的一员,巴黎圣母院也是个集体大单位了,包吃包住,但他经常都是饥一顿饱一顿的。
一个人经常都是挨饿的qíng况,再饿上一天也没有什么,要是一个人每天都正常吃饭,身子调养的很好,突然饿上这么一天,那痛苦绝对是成倍的往上面翻。
这样已经饿习惯了,反而很好。
白小飞首先来到了圣母院里面,厨房里面早就没有人了,虽然剩下的食物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全都是gān硬的面包,连一口热汤都没有,吃一口稍微不注意的话,能把人噎的翻白眼。
放到胃里面也不知道能不能消化掉,不管能不能消化掉,但是胃里面总是有些东西了,吃了之后身上就能有些力气了。
然后就离开了这里,这里的厨房里面虽然有剩饭,但也是有数的,虽然剩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被抓住之后绝对没有好下场。
而且这些东西对自己养伤,实在没什么用,白小飞把剩下的东西全都带走了,出了城来到外面的森林里面,借助这里植物的生气来修炼自己的jīng神力。
这里的森林实在是太多了,自己每棵树上面取走一点灵气,放到每棵树上面根本不显,但是对他来说,已经完全足够了。
白小飞刚开始还啃着gān面包,等到两天之后,他已经可以用石子打些猎物了。
接下来的饭菜就可口了,不但顿顿有ròu,还有浓汤,里面放着新鲜的野菜还有鸟蛋,配上些他自己制作的调料,完全可以比的上国王的生活了。
白小飞本来打算就在这里疗伤,然后就回到城里,去一趟国王的城堡,毕竟里面不但食物丰富,还能听到各种消息。
但是看到物产丰富的森林,他马上打消了念头,这个森林很深,没有任何人过来,就算是贵族要炫耀自己的勇猛过来打猎,也只会在外围,如果进到森林的内部的话,不但有各种凶猛的野shòu,还会迷路。
后者远远的比前者更加的可怕,毕竟前者的话,你一下子就死了,后者也不知道要多久才能饿死。
两个选择必须选择一个的话,所有人都宁愿选择前者。
因为就算是穷困的农夫也认不住可以吃的野菜,别说这些贵族了。
对别人来说这里和沙漠差不多,但是对白小飞来说这里就是宝库,做什么都不用愁。
见识到森林物产的丰富之后,白小飞就在这里住下了,搭房子实在是太费尽了,直接做个树屋,既方便又安全。
然后白小飞就开始放出自己的傀儡,让它们去搜集各种自己需要用到的药材。
白小飞做了一个大的木桶,用来泡澡,这个木桶可是价值千金,平常的木桶都是用木板箍成的,白小飞直接砍了一棵足够大的树,取一段最粗的树gān,中间挖空了用。
半天的时间那些傀儡就回来了,除了带着各种药糙之外,还有捕出来的猎物——野猪,毒蛇。
这两种东西处理好了味道十分的鲜美,而且白小飞也算是为民除害了。
因为在森林里危险的东西不是狮子,老虎什么的,这地方根本就没有这东西,最危险的就是野猪还有毒蛇。
毒蛇人们都知道厉害,被咬上一口,不出三步就倒地而亡。
而且因为毒蛇一直到现代都不缺少,因为毒蛇死的人仍然不计其数,所以人们一直记得蛇毒的危害。
野猪就不一样了,它在现代都已经绝迹了,人们一提到野猪,脑袋里面想的不是长着獠牙的野猪,而是白白胖胖的,贪吃的家猪。
人们光想着它身上的ròu,早就忘了它的危险了。
白小飞发现森林里面野猪是一霸的时候,他差点没笑出来。
整天好吃好喝着,泡着药浴,时不时的喝着各种材料制出来的秘药,白小飞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他原来丑的在人群中一眼就能看见他,现在就是一个普通人,撂在人群中一眼都看不出来了。
身子也已经站直了,不再驼背了,但是耳朵里面还是听不见声音,毕竟骨骼什么的属于矫正,原来这东西就有,而耳朵里面的耳膜本来就没有。
要想恢复的话肯定要付出等值的代价。
白小飞也能读懂别人的唇语,而且还可以随身携带一个小傀儡,通过jīng神力来听清对方说的是什么,所以白小飞并不着急,耳朵能不能恢复,对他来说没什么区别。
白小飞恢复好了之后,先跑到附近有玉石的地方转了一圈,拿走了很多极品的玉石,然后回到森林里面摆了一个大的阵法。
这个阵法没什么实际的作用,唯一的作用就是可以发出光亮,光线朦胧十分的漂亮。
白小飞离开森林之后就激发了这中间的阵法,森林上面马上发出了紫色的光芒,看着十分的漂亮,这个森林就在圣母院的附近,这么一亮光,很多人都看到了。
刚开始很多人都注意到了,但是也没有太在意,毕竟现在是傍晚,天边的彩霞正是变换多姿的时候,各种瑰丽的姿态都有。
要是无聊的贵族看见了,还可能会吟诵一首诗,过来赞美一下,他们这些穷人也就是看一眼而已,然后该gān什么还gān什么。
谁知道随着天色越暗,那边的光亮越是漂亮,到最后整个天都黑透了,天色的紫色没有消失,还是在那里停着,显得漂亮无比。
所有人都议论起来了:“那边是什么光亮啊。”
“太漂亮了,好像是森林那边发出来的。”
“也许是什么宝贝。”
“发出这么大的光芒,不用说,肯定是宝贝!”
听说夜明珠在晚上会发出光亮,但是夜明珠发出的光线是柔和的,只能照出屋子的一角,但那已经够珍贵了,发出这东西的,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宝贝。
有些胆子大的,连夜都往那边摸去了,但是他们准备的不充分,只看清光芒确实是从森林里面发出来的就不动了。
毕竟森林里面实在是太危险了,就是大队人马在白天还不敢接近呢,更别说他们了。
几天下来消息越来越广,再加上天上发出来的光芒颜色不同,今天是紫色的,明天就变成蓝色的了,后天又变成金色的了。
今天下来宛如彩虹一样,消息传到最后就变成了各种颜色的宝石矿。
这下子所有的人都激动起来了,首先就是国王传下来命令了,先让巴黎的巡逻队把森林先控制起来,不要让任何人接近。
但是森林的面积实在是太大了,巡逻队根本就没有几个人,最后只好在大路和森林接触的地方设立的巡逻点,不让人进来,巡逻队的人还会在附近进行巡逻,不要让任何人接近。
当然了,再远一点的话,他们也无能为力了。
巡逻队的人本来很尽心,他们原来是在巴黎的街面上巡逻的,一天才巡逻一次了,这次接到了国王的命令,在这里一天巡逻好几遍。
唯恐在国王派来的使者,和国王的军队面前表现的不好,不过他们也不是什么jīng英,连着一个星期不停的巡逻,所有人都产生了疲倦。
尤其是都到这个时候了,国王还没有派过来他的使者,好像之前那句话就是随口说了一句,然后彻底忘了一样。
所有人都心生了不满,上面人的随口一句话,他们就要跑断了腿!
仅仅一个星期,所有的人就从原来的积极,变成了现在的应付,而且还有越来越懒散的架势。
起码在国王新的命令下来之前,所有人都会是这个姿态。
弓箭队队长弗比斯早就不耐烦这样一趟趟巡逻了,这里就是荒郊野外的,那些夜里的光芒说不定是一些自然现象。
比如森林中的萤火虫,荧光糙,这些能够发出光亮的植物,动物长的多了,练成了一大片,所以才会有现在这样的光芒,其实根本就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
骗骗那些天真不知事的贵族小姐还差不多,她们最喜欢这些làng漫虚幻的东西了。
弗比斯甚至有些高兴,以后自己也有chuī嘘的资本了,把这些事qíng说的玄幻唯美làng漫一点,还怕那些漂亮的女人不上钩?
他突然想起了自己最近遇到的美女爱斯梅拉达,虽然只是一个吉普赛少女,但是那容貌,那身段,那声音,对很多贵族小姐都比不上的。
两人的相遇源自一场英雄救美,现在两人正是柔qíng蜜意的时候,弗比斯正想和她有进一步发展的时候,国王的命令就下来了。
开始让巡逻队的人过来森林这边驻守,他这个弓箭队的队长根本就逃不了!
不过当时谁也不知道会有这样的qíng况,一个个的都想着在国王的面前露脸,别说逃避了,恨不得都抢着来这边gān事。
只可惜后悔难买早知道!
不但是他就是其他人心里也正后悔着,不过他比其他人还有点优势,他好歹还是个队长,离开一天半天的,让别人顶替他一下,完全是可以的。
到了下午弗比斯就和同队的人打了一个招呼,然后准备离开,今天找个人顶替自己一下,反正也出不了什么大事,自己要找漂亮的爱斯梅拉达一起放松一下,两人最好是能度过一个甜蜜火热的夜晚。
弗比斯一个人骑着马就准备往城里赶,突然发现路边的糙丛里有什么东西在晃动,他紧张的不知道自己该拿起弓箭,还是该往马屁股上面拍一掌,是逃还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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