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连忙快步的走了过去,把床上的人扶了起来,用一只手拍着他的后背为他顺气。
“大儿,好些了吗?”
“咳咳咳,咳咳,爹,咳咳,我没事′”
“大儿,你的病马上就会好的,爹今天把琉璃珠都卖光了。”
“咳咳,爹,咳咳咳,真的?”
“真的,那还有假,你别说话了,好好躺着,爹这就去做饭,等会儿咱们吃了饭,我再去烧几个去,很快就有钱给你买药了。”
老汉把儿子安顿好,转身出去了。
老汉名叫张直,儿子叫张思,是张家村的村民,唉,说起这一家子,也是怪可怜的。
张老汉的媳妇,也就是张思的娘把张思生下来以后就去了,这些年,老汉是既当爹又当娘的把张思抚养大,还给他娶了媳妇。
媳妇也是张家村的,叫张晓,那时张晓他爹得了重病,放岀话来,谁家要是能拿岀10两银子,就把张晓嫁给谁。
张晓有个青梅竹马,叫张庭,也是本村人,可是他家实在是穷,都是土里抛食的,谁家能拿出10两银子,张庭给不起聘礼,正赶上张思从外地回来了。
要说张思这几年,并没有呆在张家村,他是个心思活络的人,他觉得,自己年轻,而且脑子灵活,为什么不能去外面闯一闯,学一门本事,回来也能让他们爷俩过上好日子呢。
跟张老汉一商量,便在三日后远行了。
这一走就是5年,留下张老汉一个人,在张家村种地,守着他们这个家,每年的年夜饭都是自己一个人简单的吃上一口,他是日日都在盼着他家大儿能早日学成归来。
他的期盼终于实现了,张思在五年后的一天回到了家,还别说,张思这次回来可谓是学成归来,他学的本事,就是烧制琉璃。
张老汉烧的琉璃珠就是张思教的,可惜,本事不到家,只能烧出大小不一而且还有杂质的琉璃出来。
张思回来听说了张晓家的事,他觉得他这些年对张晓的情愫终于可以得偿所愿了。
他比张晓大5岁,打小就喜欢张晓。
小的时候就喜欢跟他玩,他觉得张晓长的好看,小小的软软的,比隔壁的王二丫好看多了。
虽然张晓是个小哥儿,但是他就是喜欢。
后来他离开家,出外闯荡,最开始他并没有目标,他不知道自己应该学什么,他一路北上,途中听说有一个地方,会烧制出一种彩色的琉璃,他花了10文钱,打听到,那是一个有很多色目人的地方。
他刚开始的时候很犹豫,听那人说,色目人长的很高大,而且还很凶,像蛮人,还劝他不要去,可是他渴望学本事的心太强烈了,他想着他爹现在一定还在地里干活,如果他不能学到本事,他怎么让他爹过上好日子呢。
于是他狠了狠心,他做了一个这辈子说起来都会引以为傲的决定,那就是无论如何他都要去试试。
他走了很久,大半年的时间都用在了路上,风餐露宿有过,碰到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时,忍饥挨饿也有过,可是他最终还是找到了。
刚开始的一年,为了学手艺,他都是免费给人做工,好在包吃包住,不然真的是很难熬下去。
第二年才好一点,给他开了工钱,但是也不多,一个月200文钱,干了半年以后,涨到了40文钱
年底,老板给他们队10个工人每人发了10两银子,算是这一年的红利。
第三年就好多了,每个月的工钱已经到了2两银子。
在外这些年,他也遇到了不少的哥儿或者姑娘,但无论是哪个,他都会拿来跟张晓比较,比来比去,还是觉得张晓最好。
所以他一回来,听说张晓的爹只要10两银子就把张晓许人,那是他想了这么多年的梦中情人,他哪有不应的,捧着银子就去下聘了。
这次从外地回来,他带回了50两银子,并不是很多,其实还能更多,不过他从色目人那里,买了一套制作琉璃的工具,雇车,吃饭,沿途又给家里买了许多东西,最后就剩下这50两了。
他想着,反正有了手艺,还愁赚不来更多的钱吗。
下了聘,定了日子,张思又给张晓买了不少好东西,金首饰,玉镯子,毫无保留的都一股脑的送到了张晓家,只等着新婚大喜的那一天。
可是没想到,等待他的,却是张晓与张庭私奔的消息。
私奔?张思感到夭旋地转,犹如晴天霹雳砸在他的脑袋上,私奔啊,这可是多大的罪过啊!
若是被村子里的人找到,会被侵猪笼,若是被官府抓到了,是要上刑的,他怎么敢。
张思只一晚上,嘴上的燎泡就有如黄豆那么大了,他是真的喜欢张晓,比起自己对他的失望,他更担心张晓的安危。
如果张庭真的喜欢张晓,真的是个有担当的男人,为什么不来找他,他跟张庭虽然几年没见了,但是他离家以前,两个人可是最好的哥们,他从来不知道张庭喜欢张晓,如果张庭跟他坦白,说他张庭跟张晓是两情相悦的,他难道会棒打鸳鸯不成。
他无法释怀,爱人与兄弟双双在同一时间以同一方式背叛了他,这让他如何接受。
第82章 老汉的决定
张思终日郁郁寡欢,每天早岀晚归去寻找他们的踪迹,他并不是想抓他们回来,他只想问个为什么,他想问张庭为什么不坦白,想问张晓为什么那么傻,瞒着不说,他想不通,难道从小到大,他张思在他们的眼中是个黑白不明,是非不分的大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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