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吴墨的外表在岑筝眼里还看得过去,尽管那掉色的黄头发不敢恭维,但整个人至少干干净净的。而且普通话也很标准,听得出是念过书,没什么乡土口音。
然而他年纪轻轻的,不找点正经工作做,整天卖力气跟那么一丁点观众赔笑脸,实在是有点浪费大好青春。
收拾好茶几以后,吴墨在阳台洗手。
岑筝犹豫着走过去了,这几天以来第一次叫出他的名字:“吴墨。”
“嗯?”
“我想出去工作。”
“要去打工?”吴墨双手在水龙头下甩了甩。
岑筝斟酌着“工作”和“打工”的区别,回应吴墨:“对,我想出去打工。”
吴墨表情很开心,说:“你终于肯出门了,太好了。”
接着他又问:“是要穿现在这种衣服吗,还是……裙子?”
岑筝愣了愣,合着这原主还有女装癖啊。
“噢……只穿这个就好。”岑筝捏了捏自己的T-恤,“天气越来越凉了,裙子不合适。”
吴墨点头,又欲言又止。
岑筝瞥了他一眼,“怎么了?”
“那以后,你还穿裙子吗?”吴墨小心翼翼地问。
“以后再说。”岑筝含糊回答,不再看他。
吴墨拿起手机看了眼时间,“晚饭的时候再出门吧,我们可以在外面喝鱼骨汤,庆祝你嗓子好了。”
“哦。”
艺人当惯了,在外出之前,岑筝得好好整理一下自己的形象。
原主的发质很好,就算蓄到脖子的长度也不会显得凌乱邋遢,更何况还有这么一张五官俊美的脸,这让岑筝很是庆幸。
只不过这个长相偏向于柔美的漂亮,眼尾稍长,乍一看甚至还有些烟花气,这和岑筝上辈子玉树临风的模样截然不同。他照镜子的时候,一时半会儿还不能完全适应。
如果用这副身体重回娱乐圈……
岑筝这几天一直在琢磨这个问题。
现在的脸型线条圆滑流畅,五官和头的比例没有缺陷,笑起来也不见任何多余的皱纹。根据自己多年的经验,这张脸面在对中长焦镜头时,是十分上镜的。
——但也仅限于上镜。
就算他还拥有合格的演技水平,可光是这作为男性过分漂亮的长相,戏路也不会宽。至少受众最多的角色类型,比如什么荷尔蒙爆棚的霸道总裁、风流倜傥的古代侠客、当下流行的这狼狗那奶狗等……都基本与他无缘。
顶多用这张脸在大众面前晃几眼,让他们图个新鲜,粉丝疼爱个把月后迅速爬墙,“岑筝”这个名字很快就埋没进娱乐圈流量时代的洪流中。
最后……被人遗忘。
他绝不甘心新的人生活成这样。
岑筝用头绳简单扎了个小马尾,看起来更加清爽了。
今天是他重生以来第一次出门,这种小镇子街道不会太宽,走在路上总要担心后面的自行车会蹭到自己。街边的店铺牌匾也是一家比一家脏,看起来都没什么生气。
吴墨偶尔路过认识的人家,会笑着打招呼。对方说着一口乡音,而吴墨还是依然用普通话回答。
岑筝估计,吴墨也不是本地人。
“这周围都不缺人手,咱们去白羊街那边,给钱多,还不累。”吴墨说着,下意识想去拉岑筝的手,结果被对方不动声色地躲开了。
吴墨也不觉得尴尬,只是手指微微蜷缩了起来。他悄悄离岑筝近了两步,紧挨着对方走。
岑筝问他:“这离市区有多远?”
“嗯……坐车要两个小时吧。你想去玩吗?我可以攒钱。”
“不用。”
两人走了好几条街道,再前方是一大片平旷而贫瘠的土地,踩上去能听见窸窸窣窣的枯草断裂声。
岑筝一路上都在旁敲侧击地跟吴墨打听情况,时不时装自己一氧化碳吸多了记性不好,很顺利地从吴墨嘴里获取不少有用的信息。
自己目前所在象牙镇,想去市区只能挑每周的一三五七,一大早到客运站等车。而这小县城还没机场,要去首都就得先坐火车到隔壁的城市,路程不远,半个小时就到。
岑筝大概算了一下所需的费用,加上期间的酒店住宿,按最低标准怎么也得攒够三四千块钱。
……世事难料,几千块对于以前的自己来说,吃顿饭就没了。
他正多愁善感着,忽然听到远处隐约传来轰隆隆的机械响动。一回头,才发现这片废弃的土壤旁边不是桥,而是火车轨道。这个距离感觉不到火车是怎样呼啸而过,只能看到它载着一排排车厢的乘客匀速驶向前方。
岑筝望着车尾逐渐远去,再慢慢消失,鼻梁忽然因此一阵酸涩。他仓促地深吸一口气,把情绪稳定住了。
吴墨听见他呼吸的声音,以为是走路累了,便贴心地问他:“要不要我背你?”
岑筝望了他一眼。
不知道原主这时候该怎么选择。岑筝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抬起手臂,趴在了吴墨宽大的背上。
就这样走了十几米岑筝觉得有点不大对劲,自己一个大男人,怎么现在都没有不好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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