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侜:“其实还有别的选择,比如一个大腹便便中年发福的商人。”
但是陛下不想亲一个胡子拉碴的中年人,当众舌吻听起来很变态。
孟侜:“那你为什么一定要当众!”不亲不就没事了。
“不行,爱卿太可爱,朕想随时随地都能亲。”
“你这样有伤风化。”
“亲自己媳妇天经地义。”
孟侜反抗,他才不想穿女装,会让他想起第一回见面时的那场即兴“春宫”表演。
不堪回首。
就因为这个,陛下每次上床都有很多借口。比如“爱卿为什么不叫出来,那次朕不想听,你不是还故意换着花样叫给朕听”,“朕想看你穿嫁衣,然后自己把衣服拉下去”……
真是够了。
“我现在才是一家之主!”孟侜一字一顿强调,“你要听我的。”
“驳回。”陛下轻飘飘落下一句话,“圣旨回京补。”
孟侜炸毛,愤愤地把啃了一半的地瓜塞给陛下:“吃不下了你吃。”
你这种以权压人的,最多只能吃剩的。
楚淮引从善如流舔了一下孟侜的唇角,“这里还有。”
作者有话要说:
钱能买到地瓜,却买不到地位。——孟侜
第69章
待卫队和季炀解决完缀在身后的疯狗, 立马返回村子找人, 眼前却是一片冲天火光,从村口一直烧到村尾。间或有一两条狗从火场里冲出,立刻被暗卫砍杀。
这些狗不知怎么养的,只只眼珠赤红,放出去只会伤到过路人。原本就毁坏地差不多的小客栈被烧得一干二净。
“清点人数!暗卫分为四队, 陛下昨晚往东北去,你们三队去这个方向, 剩下的一队其他方向都找一遍。陛下带着丞相, 定然不会挑一些诸如荆棘丛的小路。立刻行动!”
季炀吩咐完这头, 对卫队道:“被咬出伤口的立马请柳太医医治, 万不可掉以轻心。其他人分成两队,一队随我进村看看,另一队重整仪仗, 稍后继续上路。陛下没有找到之前, 任何人不得声张,违者杀无赦。”
暗卫一一排查楚淮引可能的离开方向, 因为采石场以石块居多,不像泥土地, 容易留下走过的痕迹。
季炀站在一片灰烬前,这里是他们下榻的客栈,大量文书和行礼挥之一炬, 幸好和奉国签订的条约一直由他随身保管。
显然,客栈是被村民故意烧毁的, 脚下还落着一根未燃尽的火把。但昨夜风大,小客栈的烈火瞬息之间蔓延到了隔壁,再席卷到整个村子的茅屋。
四周倒着横七竖八的尸体,多数是被烟呛死的。
“倒是死得痛快。”季炀踢开一具焦尸,谋反刺杀,不千刀万剐难泄心头之恨。
李氏祠堂也被烧得光秃秃,地上建筑消失,露出一个巨大的窟窿。季炀往下探头,被里面阴沉腐蚀的气味惊到。这是一个至少两层楼深的地下室,空间宽敞,终年不见天日。墙上三分之二高的地方嵌着长条食槽,每条食槽都架着一个长梯连接地底。
可以判断,村民们每日把食物倒在食槽里,圈养在底部的大型犬想要获得食物只能通过长梯,久而久之熟能生巧。底部还有几只被分食的狗尸,说明食物并不是准时到来,在某些时刻,它们互相残杀,慢慢狂化成恶犬。
在阴暗的地底,视力不再那么重要,嗅觉和听觉大大提升。含有特殊气味的食物、和村民倾倒食物的声音,二者成了恶犬们最大的生存依赖。因此,当入住客栈的人沾了同样的味道,就成了被精确攻击的对象。
“顾公子,你记性好,不如帮我看看,这村里的尸体有没有少。”季炀眼神晦暗,李家屯的人,一个都不能跑。
“行。”经过一晚上的心惊胆战,顾连珠颇有种劫后余生的庆幸。庆幸他们陛下是个爱民如子的好皇帝,在昨晚那种危急时刻,竟然不是让卫队保护陛下撤退,反而惦记着客栈里的无辜之人的生命。
大魏之福,生民之幸。
“清点之后,人畜尸体都扔进这个坑里,浇上火油,烧个干净!”自作孽不可活,愚蠢恶毒,人性泯灭,做人不为善反做恶,那就跟着这些恶畜一起入轮回道,下辈子当畜牲!
季炀见了好人他便是好人,见了恶人他就比他们更恶。
寻找陛下的暗卫找遍附近山头都没有看见人影,采石场的悬崖空荡荡的,暗卫来了两次,探出头才发现侧壁上有一大滩血迹,触目惊心。
“快、快看!”第一个发现的暗卫花容失色,他们心里陛下武功天下第一,一开始压根不觉得陛下会被逼到悬崖,可是这滩血……
“镇定,是狗血。”
另一个暗卫惊了一瞬,但他视力比较好,看见血上面黏着许多杂色狗毛,一看就是狗撞上去的。如果是我们主子的血,应该沾着金光闪闪的龙鳞才对。
他同情地拍拍兄弟的肩膀,让你不要晚上看话本。
他眯起眼睛,看见更远一些的崖壁上,有一道新磨出的擦痕和零星血迹,一直向下延申到看不见的地方。
“回去找季统领,陛下应该在下面。”
季炀闻讯赶来,点了几个暗卫下去查看,他极目远眺:“下面是不是庆州地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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