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墨正准备下车回家接林书,忽然收到一条短信:亲爱的,我今天要去一趟H国,预计三天后才能回来,不要太想我哦,╭╮。
林墨快速给韩勋回了一条:嗯,绝对不想。
韩勋:我就知道,没良心的家伙。
林墨:哦。
韩勋:哦什么哦,混蛋,看我回家再找你算账!金爵什么都给我说了,我警告你啊,我不在的时候,坚决不准勾三搭四,离那朵烂云远点,不然,哼。
林墨想了半天才想起来‘烂云’是简芸芸,想到韩小人气急败坏的模样,不由笑了笑,十指翻飞飞快回复道:不然怎么样?
韩勋:不怎么样,顶多把你做得起不来床而已。
这下换林墨面红耳赤了,果断将短信删除得一干二净,关机,下车,刚走进小区,林书就换了身衣服从楼上走了下来。正处于发育期的林书,带着少年特有的瘦削和稚气,蓝色的牛仔裤,白色的t恤,干净的球鞋,简单又帅气,小时候乖巧圆胖的脸蛋渐渐长开,五官不如林墨那样出色,却带着别样的斯文俊雅。看着逆光走来的弟弟,林墨不禁在心底感叹,难怪金家的小胖妞会回去发花痴,弟弟真的长大了。
“哥,不是说话今天晚上在家里吃饭吗?”林书这三年一直跟林墨住在一起,大约是因为在陌生环境里只有哥哥一个亲人,又没有上辈子那些隔阂误会,小时候的兄控属性不减反增,每次一放假回家就黏着林墨,着实让韩勋头痛得不行。
“班上有活动推不了,只好带你一起去了。”
林书有些踌躇:“可是你的同学我都不认识。”
“怎么不认识了?金爵、雷祥、常轩他们你哪个不认识?”林墨看着林书憋气又别扭的样子,忍不住笑了笑。
“我跟他们又不熟。”
“多见几次就熟了,反正也就吃个饭而已,吃完了我们就回来。今天作业多吗?”
林书眼珠子一转,装出委屈的样子说:“超多。”
林墨戳了戳他额头,宠溺地笑道:“你哟。不过这借口不错,一会儿吃完饭我们就用这借口溜。”
“哥,我想吃章哥做的杨枝甘露,还有芒果班戟,百味汤。”
“全是些甜食,不怕胖回小时候那样?”
“不怕!”
“下次牙疼的时候别叫唤。”
“谁叫唤了,谁叫唤了?”
兄弟俩笑着闹着,林墨无意间瞥见街角似乎闪过一个人影,心莫名跳了下,定睛细看熙熙攘攘的人群似乎没有什么特别的,便没多想,跟林书一起上车前往班上订的聚餐地点。
班上并不是每个学生家里都富裕,新上任的班干部们收上来的活动经费有限,吃了饭还想出去唱唱歌,因此订的吃饭的地方并不多好,就学校外头一家普普通通的火锅店。约定的时间到了,班上的同学陆陆续续到来,林墨兄弟俩来得最晚,一到场大家就起哄要求罚酒。结果林墨说自己是开车过来的,一会儿还要送弟弟回去,大家就不好再劝什么了。林书年纪小,林墨从不让他在外面喝酒,兄弟俩一人要了一听可乐,跟金爵他们坐一块儿,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吃菜。
“……这家火锅真难吃,跟你们家的比起来真是差太远了。”金爵因为金鑫的关系,知道林墨家里的情况,早在家那边的时候就去吃过林氏的火锅了,那味道吃多少遍都不腻,哪像这儿?
“行了,你就少帮我宣传吧。”
“等哪天你们家店开到京城了,你可别小气啊,给哥弄个免费卡什么的,以咱俩的关系没问题吧?”这两年,林氏火锅楼以锦城为中心,向外扩展,在相邻的几个省市里开了三四十家分店,那生意红火得不知有多少人眼红,偏偏有韩家掺着股,愣是没人敢整什么幺蛾子,顺风顺水的,照这架势下去,最多再等一两年能开遍全国,开到京城来不过是早晚的事儿。
“一边儿去,我跟你有什么关系,你谁啊,我不认识你。”
“林墨,咱做人不能这样,翻脸不认人了是吧?”
“那谁先翻脸的?我怎么觉得我身边好像出间谍了?”
金爵顿时心虚了,拿着桌上的啤酒瓶就站了起来,转身去跟人敬酒,遁了。
雷祥坐旁边端着就被摇头晃脑得:“林墨真有你的,咱爵爷以前啥时候这样孬过,也就你,一句话就能把他给吓跑喽。”
“那是他做贼心虚。”林书在旁边帮林墨打抱不平,金爵是韩勋的眼线这事儿林书知道,不过他就没搞懂韩勋为什么要这样做。
“咱弟弟可真够犀利的,来,哥敬你一杯!”
第120章 过渡
军训结束后,林墨的大学生活很快走上了正轨。上辈子他是靠陈俊曦走后门才踏进青大校园的,在一群天之骄子之间没有丝毫底气,用自傲死死藏起心底的自卑,读完四年大学,愣是一个朋友都没交到。这辈子,他靠自己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青大,同寝室的又都是先就相熟的朋友,大家一起上学放学,没事儿打打闹闹,互相帮助偶尔相互拖个后腿,日子过得简单又热闹,到了这一刻,林墨才觉得自己似乎找到了遗失了两辈子的青春。
他现在能这样恣意地享受青春,也离不开爸爸的功劳。这两三年里,林氏火锅楼从两家迅速变成36家,最开始的一个荒山农场,变成了现在的十座农场,为了方便配送食材,林建还提出组建了物流配送公司。当初在组建物流公司时,林建只是单纯从管理层面考虑的,林墨却知道,物流公司会随着网络和网上购物的迅猛发展,迎来广阔的市场。因此在创建之初,林墨不仅相当的支持,还提了不少意见,让公司在组建之初构架就趋于成熟,少走了无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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