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谢!”霍远摆摆手,笑道:“你的身手真厉害,就算我没有出手,你一个人也能对付的了,换句话说我没有当倒忙就谢天谢地了!”
封邵从上铺下来,很兴奋,他拉着凌风的手,不满的说:“好厉害,你应该早点叫醒我的,我也想抓小偷!”
“哈哈...”霍远看到封邵冒着光的大眼睛忍不住笑了起来,对于这两兄弟,虽说凌风长的更胜一筹,但论起可爱,他更喜欢封邵,又活泼又有趣,他打趣道:“要想抓小偷还不简单?你只要把你的手机放到你的衣兜里,好多小偷任你挑!”
☆、第77章 十五年后(番外)
十五年后番外
早上,沈穆悄悄的起了床,蹑手蹑脚的穿起衣服洗漱,今天是周六,难得两人都有空闲的时间,昨晚上自己失了自控力,做的有点狠。
房子不大,透着温馨,窗台上种着碧绿的花草开着点点的花朵,沈穆先给花草浇了水,这才围着围裙到厨房开始做饭,凌风不喜欢猪肉跟羊肉这种肉食,甚至闻着都会恶心,所以他们的小窝的冰箱里从来都没有出现过这些肉食,倒是出现了不少的海鲜,沈穆打算做凌风爱吃的虾仁粥。
沈穆将清水浸泡一两个小时的大米洗干净,又开始清洗虾仁,洗净后将虾仁切成了小丁,白皙手指灵巧的给胡萝卜去皮,又手法娴熟的切成了一个个均匀的小丁,将西兰花掰成很小的朵,准备工作终于结束,虽然有点麻烦,但想到凌风满足的眼神,累点又算得了什么?沈穆噙着笑,在汤锅里加了水,又倒入大米、以及切好的胡萝卜丁、玉米粒和西兰花,将火调到了大火,煮沸后转小火,熬煮,算了算时间,就差最后加入虾仁煮熟,要煮熟虾仁大约要二十分钟时间,沈穆又挽起袖子开始收拾房间。起锅时加少量盐调味。
房子大约一百二十坪左右,三室一厅一卫一厨,挤得满满的,一个是他们的卧室,一个是沈穆的书房,另一个则是凌风的风水法器摆放地。
经过这么些年,凌风已经在整个江湖起了或轻或重的地位,尤其是他的法器制作,更是引来了江湖人的追捧,不仅仅是江湖人,商人、政坛不晓得多少人排队想要买到一两件,只可惜,法器可以制作,却不能量产,尤其是凌风在几年前遭到的那场暗算,几乎一命呜呼,要不是清气护体,估计早就见了阎王。沈穆打开房门,地上都是玉石、木头的碎屑,刻刀什么的依旧乱扔在一旁,把手里的扫把放到墙边,又将乱放的工具一件件摆放整齐,将碎屑扫干净,又将屋子整个擦拭了一遍,这才离开。
自从那次的事件过后,凌风的精力也不如从前了,现在已经不再给他人看相看风水,而是将精力全都用来制作法器与写书。
沈穆想到那次事故,他的心口依然止不住的窒息,恍如天塌地陷一般,有时候做梦他还能梦到那人满脸是血的倒在自己身边,没有任何反应,他一遍一遍的叫着,他却始终没有睁开眼睛,即使报了仇又怎样呢?因为凌风的受伤,清气不再护体,凌风的身体日益衰落,一想到凌风时不时的困倦,沈穆依旧恨得牙痒,即使枪毙了一百遍都不够凌风受的罪!
因为沈穆每晚每晚的恶梦,凌风总会不厌其烦的在半夜叫醒他,有时候他也会半夜醒来,恍然大悟,原来自己又做噩梦了,看着一旁安然入睡的人,他才会擦擦头上的冷汗,将他重新抱在怀里,才能接着入睡。
二十分钟很快过去了,沈穆已经手脚麻利的将整个屋子打扫干净,地也拖的一尘不染,算了算时间,改起锅了,沈穆闻了闻,很香甜,尝了尝,又加了少量盐调味,这才端锅盛了一碗,放到保温盒里,
这时候凌风应该快醒了,沈穆对凌风的了解,估计都比凌风对自己的了解程度高,进了卧室,凌风果然已经睁开了眼睛坐了起来,不过看起来还是有点迷迷蒙蒙,有点呆呆的坐着不动,早上的阳光透过窗帘露出一丝丝的光芒,十五年过去了,时间几乎没有在这个男人身上留下岁月的痕迹,容貌越发精致温润,眼若星辰,淡粉色的唇瓣有点肿,多了几分旖旎,沈穆看着凌风的罕见的萌样,整个心脏都软成了一滩水,快步走过去搂着凌风,看着他迷瞪的双眼,沈穆捧着他的脸就来了个深吻,他的味道永远都是那么好闻...沈穆吻得很上瘾,他喜欢这样亲密无间的与他一起亲吻,品尝他嘴里的每一寸贝齿,舌与舌的交缠,一吻过后,两人都有点气息不稳了,沈穆嗓子略带沙哑,眼神深幽,问道:“怎么不多睡会儿?”
“睡不着了。”凌风半靠着身边的男人,皱了皱好看的眉,嗓子有点哑,想到昨晚上的事情,看着一旁关切的沈穆,脸微微有点红,对于一个心理年纪半百的人,忽然有了这么个比自己年纪小了一半的爱人,而这个爱人,咳,一到晚上就生龙活虎的,让这个即使体力好的人也吃不消啊!
“我去洗漱。”凌风淡定的忽视掉在自己腰上摩挲的手,以及股间的异物感,站起身换了衣服,而一旁的沈穆则炯炯的目光如炬的盯着爱人‘优雅’不失速度的脱下睡衣,白皙的皮肤上大片大片的吻痕让它的制造者有一份诡异的满足感,凌风叹气,他就知道,这人一直都不像他在人前那样谦谦君子,面上温和儒雅,实际上是个大色狼才对!每次『哗——』的时候,都一定要在自己身上留下各个不同位置的吻痕,才会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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