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他妈的……”张蒙还没完全骂出来,被张扬拽的几乎要向前栽倒。我用手遮住阳光,看着他们两个闹。
张扬把张蒙拽到前面,让他站军姿,手指若有若无地摸他的身体,口中说:“眼要正,胸要挺,腿要直——”
张扬的手摸到了张蒙的后背上,搔痒一样抚摸一下,然后抻了抻张蒙的T恤。
张蒙脸色一变,却强忍着没说脏话。
张扬脸上的汗流到了下巴上,应该很累,但是笑了。
研二那年寒假比以往都要冷,刚十月份,风吹在脸上就像是刀子一样。我开着车和孟穹回小别墅,那里交通不好,公交车和地铁都不通那边,这就是我要学车的原因。因为地势偏远,路上没什么人,我开的很慢,不过孟穹也不在意,从今天起学校放假,我有的是时间陪他。
在家里休息了两天,孟穹就闲不住了,他说就快春节了,城里那两个店都忙的要命,孟穹不放心雇佣的人,觉得那些那些人肯定靠不住,要是资金再出现纰漏就麻烦了,春节人那么多,是理不清头绪的。
于是我们又开车回到城里,每天在那店里打下手。孟穹作为蛋糕店的老板,对员工有一种威慑力,不过他为人亲和,很快员工就放开了,偶尔还会和孟穹开玩笑。
他们问得最多的就是孟穹有没有结婚,孟穹每次都说没有,他们偏偏不信。
员工道:“您今年二十几?”
孟穹笑着,没说话。
员工说:“没结婚也要谈恋爱了吧,您这样的条件,女孩儿都要倒着追呢。”
孟穹垂下眼皮,还是不说话。那些曾经让他痛苦不堪的自卑都变成了别人无法理解的事情,他们只看到了孟穹现在光鲜的一面,却不曾见过他洗车时,为了一千块钱辗转反侧。
就像是外人能看到我身上名牌大学的标签,却不知道我曾经被生活逼得去当童工。
正是因为没看见、不知道,所以无法和别人亲近。
快到我生日了,那天早晨我就闻到家里馥郁的香味儿,孟穹一大早起来给我做蛋糕,纯手工,连奶油都是自己熬的,又干净又新鲜。他这么急是想赶在中午前做出来,他对我脆弱的胃担心不已,生怕错过中午,晚上吃让我犯胃病。
我醒了一次,在那浓郁的香气中昏昏沉沉,再次睁眼的时候已经是早上九点多了。
“启明。”孟穹叫我,托着我的后背把我从被子里挖出来,伸手把我的睡衣解开,换成衬衫和毛衣,毛衣口袋里,是满满的一把奶糖,摸起来还有那种温热的感觉。
“生日快乐。”
第69章 求婚
新开的那家店和其他店都是一样的名字,那是一个生僻的英文单词,我都不认识。一开始我以为他是为了吸引那些喜欢英伦风的小女孩,才故意起了这么个生僻的名字。后来发现不对了,因为每次设计牌子的时候孟穹都会非常认真,他会仔细挑选字体,然后选择颜色,质量要求很高,一点都不含糊。
最后我查了查词典,才知道那个花体写出来的‘Phosphor’是启明星的意思。
研二下半学期,我们学校附属的医院接收了一位特殊的病人。她的特殊在于,我们都认识她。
那位病人名叫‘余之轩’,和我是初中同学——现在是赵耳朵的女朋友。
她得了血癌,也就是日常说的白血病。余之轩在上体育课的时候突然晕倒,然后流血不止,被送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深度昏迷,几乎有生命危险。
余之轩有个双胞胎哥哥,可他们两个长的一点都不像,是异卵双胞胎,在进行骨髓匹配检测时,发现他们两个不合。
那时候我正和孟穹忙新店的事情,所以一开始并不知道这件事,后来回学校,我就看到赵耳朵躺在宿舍床上,无声的流眼泪。
我问他怎么了,赵耳朵一句话都不说,那时我才知道出事了。因为我很久都没见过这样哭泣的赵耳朵了,他那么绝望,一瞬间我仿佛看到了赵婶儿刚跳楼时的他。
我和孟穹拿着鲜花去看望余之轩。她的脸色惨白,几乎和床单一个颜色,嘴唇都是紫的。那时她正在睡觉,但是很快就醒了,她并不吃惊,很温柔地笑。
我和孟穹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以前孟穹对这个女孩剑拔弩张,现在他看着余之轩就像是看赵婶儿,眼神中只有同情,没有厌恶。
我们不说话,余之轩也不说话,三个人安静地坐在房间,阳光顺着窗外缓缓爬进来,有的被树叶挡住,在余之轩脸上倾泻出斑驳的阴影。
余之轩很温柔地说:
“麻烦你们帮我照顾一下他。”
我和孟穹都知道她的那个‘他’指的是谁,所以我们都没说话。
余之轩就那样看着我们,她已经知道我们的回答了。
那天余之轩一直仰着头,阳光照在她的眼睛里,使得她的眼眸映出如同琥珀一般的黄色。那黄色让我想起几年前我在寺庙看到的那个孤独的老人,那时他的眼神和余之轩如出一辙。
祥和、安静、沉稳、内敛……
似乎每个词都可以形容他们的眼神,可每个词语都无法精准的形容这眼神带给人的震撼。
和余之轩匹配的骨髓一直都没有出现,她越来越虚弱,到后来她也认命了,不再继续化疗。可药物的副作用让她头发全都掉光,不停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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