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顺回了话半天没听见他吱声,忍不住抬起眼皮子偷觑,见他面露沉思,不知在想些什么,更加忐忑不安,一颗心吊在喉咙口上上下下滚了数次。
萧珞目光朝他扫过来,猛地抬脚踹到他心窝上,一把将他踹翻在地:“混账!皇后待我如己出,你一个贱奴也敢在此挑拨离间、大放厥词!简直该死!”
来顺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继续跪在他脚边,也没了勇气为自己辩驳,只一个劲磕头:“奴婢该死!奴婢该死!”
萧珞看着他,缓缓道:“皇后待我不薄,我明日就要远嫁西北,那么远的路途,连归宁都免了,从今往后再无相见之日,想要对其尽孝恐怕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你将我照顾得很好,皇后必定对你赞赏有加,往后你可要对她尽心尽力。我虽然人在西北,可心里还是会挂念她的,今后我若是遣人来问询她身子安康与否,你一定要如实回答。”
来顺听了他这一席话,心里渐渐安定下来,眼珠子转了转,明白了他的意思,连忙磕头:“多谢殿下教诲!奴婢一定对皇后尽心尽力!”
萧珞敛了一身的气势,端起碗走至一旁的搁架,将羹汤倒入富贵竹的盆子里,那些打理得精致的竹叶很快卷成一片焦黄。
来顺看得心惊肉跳,他也不知这毒药究竟厉害到何种程度,忽然有些后怕起来。成皇后让他给九皇子下药,却不说这药性究竟如何,明天就是迎亲的大日子,这药绝对要不了人的命,九皇子若是想逃过此劫,必定要做戏给皇后看,可他怎么知道要如何做戏呢?万一做错了可不就漏了馅儿?自己恐怕也小命不保了吧?
萧珞看着他惊惧不定的神色,微微一笑,朝门口努努嘴:“可以去交差了。”
来顺抬起头愣愣地看着他。
萧珞笑意不减:“你的家人是住在李家庄吧?”
来顺猛地瞪大了双眼,面色苍白如纸。
“放心,我会安排人好好照顾他们。只要……你懂分寸!”萧珞见他冷汗直冒,又补充道,“别人给你许诺的好处,我也可以给。我的为人你该了解,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只要你不胡来,我自然会保他们一生平安富足。”
来顺定了定心神,若是刚才还有些摇摆不定,这次却只能下死决心了,深吸口气在地上磕了三个响头:“奴婢愿为殿下上刀山下火海!”
“没那么严重。”萧珞嗤笑一声,蹲下去凑近了他,沉着嗓音道,“成皇后不会要你的命,也不见得会重用你,不过你在我身边蛰伏了五年都未曾被我看出端倪,我相信你的本事。”
来顺诚惶诚恐地听着,一句话都不敢说。
萧珞侧眸看着墙上当年被萧启赞扬过的字画,眼中滑过一丝黯然,又迅速让眸光掩去,低声道:“若我父皇有个三长两短,你和家人都别想活了。”
来顺愣了一下,明白了他的意思,连忙磕头:“奴婢会尽心得到皇后信任,若发现异动,一定及时禀报殿下。”
萧珞这才彻底缓了神色,站起来背过身,淡淡道:“你去交差吧。”说着就举起那只碗朝地上一摔,转身走回床边胡乱躺下。
来顺在碎瓷声中麻溜地从地上爬起来,抹了抹脸恢复了正常神色,疾步走出去对院子外面的人小声道:“成了。”
作者有话要说: 奴婢:宦官自称
【那个,补充几句,表嫌我啰嗦哈】
奴才是清朝用的,虽然俺这个是架空,但是不会架空到辫子戏上去哒~
虽然大家都知道男为奴女为俾,但是那是词本身的意思,用来自称的话就要另当别论了。
貌似在汉朝开始就有奴才这种说法,但是那是对别人的贱称,不会有人拿来自称的,到了清朝才开始大规模使用的(除了汉臣),而且如果是满人,女官也自称奴才。
有一次无意间看到有人问,为毛太监要自称奴婢,然后有人回答:因为他不是男人= =
这个可能是开玩笑,具体不太清楚,作者这货是个历史盲,因为看到很多人喷电视里到处都在用“奴才”,所以怕被喷,就多查了点儿~
啰嗦了,勿怪勿怪~OTZ
第3章 迎亲意外
承化一十三年初,锦王朝九皇子萧珞下嫁靖西王府次子贺翎,一个十八岁,德才兼备、风华正茂,一个二十岁,战功显赫、英姿迫人,这件大喜事成了上至权贵下至坊间流传甚久的一段佳话。
车驾次第、羽仪导从、甲盾林列,送嫁的队伍奢华隆重、浩浩荡荡,虽然在皇家待遇中属于次等,可是让百姓看到,必定还是叹为观止。如今的锦王朝颓败不堪,百姓赋税苛重、叫苦不迭,而一个不受宠的皇子出嫁都要如此阵仗,当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萧珞一身大红喜服端坐于马车内,手指差点将衣角攥出几个窟窿,这场亲事不知耗费了多少民脂民膏,更不知是用多少人的血汗换来的,他倒是想请旨一切从简,但他现在必须是个傻子,傻子是不会动这些脑筋的。虽然他是锦王朝的皇子,却没有丝毫的骄傲,他比宫中任何人都看得清楚、想得明白,锦王朝气数已尽,与其治标不如治本。
他从摔了那只碗后就开始装傻,好在他记得自己虽然痴傻,却并不疯癫,因此装起来颇为容易。这成皇后考虑得也算周到,赶在临行前一晚动手的确不会被人发现,第二天各种繁文缛节,身边的奴仆对他反应迟钝的模样视若无睹,想必是成皇后安排的人。这药的效力恰到好处,只是降低人的心智,让人懵懵懂懂如幼龄稚儿,除了眼神有些呆滞木讷,表面看与平时并无太大差别,在他遥遥跪拜皇帝、太后时,他们竟无一人看出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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