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启的官场,素有“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潜规则,想有朝一日能像戚老爷子那样成为大启首辅,站在世界的顶多呼风唤雨,那就得一步步的来。
但每次科举之后,就要这么圈一票人,圈着圈着,翰林院不知不觉就变得十分臃肿了。
换言之就是,这位吴大人能在这个日期,这个点,出现在郊外朝天宫的路上,可想而知他是有多闲。
人浮于事,越来越闲。闲来无事,就要搞事。
而文人的搞事,总是搞的很别致。秉承着“君子能哔哔,就绝不动手”、又怂又毒的精神,连吴情对戚一斐的落井下石,都透着那么一股子神经病的味道。
“殿下,前面的路被堵了。”下人这么来报。
戚一斐皱眉:“怎么回事?”
“吴大人的家丁说……说是在追狗。”下人隔着帘子,小心翼翼的回答,生怕戚一斐不痛快。连他都觉得气氛,更不用说是戚一斐这个当事人了。
“追狗?”
不等戚一斐再问。只听得马路那头,吴公子独特如公公的奸细嗓音,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响起:“快给我拦住那狗仗人势的东西,爷今天就要替天行道,痛打落水狗!”
这样的指桑骂槐,不需要智商都能听出来了。
戚一斐也不用问吴情好好的发什么疯了,就是故意来找事的!戚一斐也是个暴脾气,坚决不忍。可惜,不等他掀帘回一句“落不落水的不好说,但至少好狗可不应该挡道”,再教会吴情一个——“先撩者贱”的人间真理,摄政王的雕玉车架,就已经紧随戚一斐之后,气定神闲的驶了过来。
马踏车停,亲卫势凶,整条街都静了。
一个真.公公的声音,随之响了起来:“哟,吴大人,好大的官威啊。”
这般无故拦街,不懂的提前避让,可是再标准不过的礼仪犯罪了。礼仪犯罪,是一个很特别的罪名种类,在大启已有了十分成熟的体系。不只体现在朝堂君臣之上,也体现在各个阶级的方方面面。
礼仪犯罪,可大可小,处罚结果一直是因人而异。
若这街上,只有戚一斐和吴情二人,戚一斐未必就能用礼仪犯罪来和吴情硬刚,毕竟戚老爷子在朝中的威望,已经随着政权的更迭日渐衰落。
吴情就是见戚一斐终于要落难,这才特意找到了朝天宫,想要当面讥讽。
吴情知道戚一斐是郡王,却自持翰林院的身份,觉得戚一斐想要治他的罪,怕也是不容易,还会让人觉得戚一斐大题小做,甚至有可能还会成为戚老爷子的又一罪证——纵容家人鱼肉乡里,侮辱朝廷官员。
但如今闻罪来了,情况就又不同了,在小的无心过失,在摄政王这里,那都会变得比天大,更不用说吴情这还是故意的。
都不需要闻罪亲自出面,只他身边这个丁姓太监,熟悉的一声之后,就当场吓破了吴情的胆子。吴情一心钻营着想要往上爬,不可能不知道如今外朝内廷都有什么红人,是万万不能得罪的。摄政王不喜内侍,丁太监能以公公之身,在摄政王身边立稳脚跟,就足够证明他的本事。
“丁公,饶命啊。”吴情差点吓死过去,但他更害怕晕过去之后就更解释不清楚了,只能坚强,连滚打破的带头下马,第一个跪的五体投地,呼啦啦的带着整个场面上的人就跪了下去。
只有戚一斐还坐在马车里,持续懵逼。
这、这七皇子的画风,和说好的不太一样啊!
作者有话要说: 注:来自【四川】的厨子,这个……真的……在明代,就已经有【四川承宣布政使司】这个称呼了,简称【四川布政司】_(:з」∠)_。
甚至,早在比明朝更远的元朝,就已经叫【四川行省】了。
第12章 放弃努力的十二天:
“大胆!放肆!”丁公公是干唱戏的出身,打小就嗓音洪亮,入了宫后更是不得了,如今直接又突破自我,飙高了一个八度,尖锐道,“你本就堵了路,如今还敢来加剧?快来人啊,给我把他嘴堵上,带到一旁!一会儿杂家再和你算账!”
戚一斐也听出了这是丁公公的声音,却只觉得恍惚,这还是那个刚刚在朝天宫内,对自己笑容和蔼的就像邻宅管家,提醒自己练习也不要忘记休息的内侍吗?!
还可以这么凶的哦。
不等戚一斐恍惚完,丁公公就已经带着白拂尘,一路小跑,亲自颠到戚家车旁。别看丁公公头发斑白,身手却十分矫健,这都是唱武生时打下的好基础。
拥有两幅面孔的丁公公,前一刻还鬼见愁盛气凌人般,这一刻却已经笑的如沐春风,毕恭毕敬的站在车窗下,讨好中甚至略带敬畏:“郡王爷,您没事吧?可被这起子小人气到了?”
戚一斐几次措辞,最后才道:“我没事,你家殿下呢?”
“殿下都好,派小的来问您,要不要过去坐坐。”
这感情好啊!
戚一斐黑白分明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还有什么会比和他的寿命金主,能够同处一室更重要的?吴情找茬算什么,丁公公前后两张脸又算什么?这一刻,在戚一斐的眼中,除了七皇子,其他人都通通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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