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花哥逆袭_洛蓉【完结】(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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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当然的了,一会儿你见着就知道了,不光模样长得好,又乖巧可爱,实在是让人喜欢。”

  “哎,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能抱上孙子,阿龙那家伙每天忙着办他那几个店铺的事,根本抽不出时间来谈恋爱,让我好忧心。”事实上沈微龙是忙着吃喝玩乐,根本就没交一个正经的女友罢了。

  “这个就是命,急不来的。就像我,没承想就有了小豆豆这么个小天使,这是上天的惊喜。”

  王氏听了她的话心里很有两分不屑,只觉得对方是在嘴硬,接口道,“好在我们家有两个孩子,除了阿龙那混蛋,我还有阿金,不然光指望阿龙那个不靠谱的家伙,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能抱上孙子。”

  说到这里,她故意停顿了一下,看了沈母一眼,见她面色不变,自觉没趣,便继续去夸赞自家儿子新交的女友。

  “大嫂您是不知道,我家阿金这么多年都没遇到喜欢的姑娘,可把我们这些当父母的给急得哟,每天求神拜佛就为这事。今年他终于有喜欢的人了,那回带回来我看了,长得可好看了,跟个天仙似的,脾气性格又好,说话温声细语的,和我家阿金在一起,实在是再合适不过了。”

  沈母就是被她刺激得越来越坚强,因为知道提起过世的沈微云,她的难过只会让对方看了笑话,因此如今她已经能够完全无视对方的挑衅了,听了她的话,说道,“阿金的女朋友是哪家的小姐?”

  “就是吴家的千金啊?”

  “是吴市长家还是永恒集团的吴老板家?”沈母可不觉得凭着沈微金的地位,能攀上这两家的关系,跟那两家的女儿走到一起。

  “不是他们,她爸爸是新世纪百货老总。”

  新世纪百货是一个本土的大型卖场,对于普通人来说算有钱人家了,但看在沈母眼里,那实在是不值什么。

  她母家本就是大户人家,贵不可言,沈懿又是沈氏集团的老总,更是富不可言,一个开超市的,她还真没看在眼里。不过配沈微金倒也够了,因为沈懿早前架空了沈悦,所以沈微金虽进了公司,又持有一部分沈悦的股票,但地位也不算高。

  “嗯,她和阿金倒是也算般配。”

  “是啊,金童玉女,别说多般配了。那孩子大方得很,大嫂您看,这是她上回见面送我的手镯,国外的名家设计产品呢,好像是那个叫什么jk的设计的。听说他的设计贵得不得了,全世界这个款只有十条。我就说那孩子太浪费了,您猜她怎么说,她说,‘送礼物就是讲求个心意,只要贴心就行,钱不是问题’,还让我不要觉得贵,因为这就是她的心意。”

  说着把手里的链子摘了下来,递到沈母面前要她看,“您看,这亮闪闪的多好看。”

  沈母什么好东西没见过,最受不了这种爱显摆的人了,偏偏大家还是亲戚,寻常总是要碰头的,尽管不耐烦,还是把东西接了过来。

  她用的哪一样不是最昂贵的品牌,jk设计的东西更是收藏了不知多少件,一入手就知道这链子不是她说的那样,是jk的作品,拿近了看眼,说道,“你这链子是仿的,而且还是低端仿制品。”

  “什么?”王氏面色变得有些扭曲,满脸的不相信,只觉得是沈母在骗她。

  “jk不会用18k金,而且你这个上边钻的成色也不好,这种钻他更不会用。再说这上边钻的切割手法,也不是他惯用的方式,至于这整个链子的风格,也和jk的不符。他设计出来的东西大气却不失庄重感,色调的选择上更是会十分大胆采用深色系,让每一款设计都深入人心,而你这一款明显不是这么一回事。除了上边写着个jk,再没其他的和jk能扯上关系了。”

  ☆、50

  沈母一手捏着王氏递过来的手链,另一手慢慢地拨弄着,顺便跟王氏说起了自己的看法,分析这条所谓的jk设计的链子。

  她家境优渥,富庶的出身让她自小锦衣玉食,生活甚至可以用奢华来形容。从小被家人宠着,就是要天上的星星,家人也会替她摘来,再没有比她更幸福的了。

  后来嫁给了沈懿,虽说是下嫁,但因为沈懿的能力极强,赚钱什么的对他来说从来不是难事,加上沈懿对她宠爱有加,所以她这之后的生活,并不比在家时要差。

  生活上的富足,让她拥有足够的财力,去做任何她想做的事情。也正因此,喜好这些名品又热衷于收藏的她,对这世界上大多数有名的设计师的风格都有所了解。而jk 更是她特别喜欢的一个珠宝设计师,对他的风格更是十分了解,所以王氏这条链子只要一眼,她就能看出真假。

  也正是这种物质的富有,让她从来都要比别人贵气许多,而这种贵气不只表现在生活上,更体现在见识上。看到过不一样的世界,眼界开阔的她,见识比起愚昧无知的王氏不知要多多少,胸怀也要宽广得多。

  所以在说这话时,她的态度并不和王氏脸上总有的,那小人得志的模样相同,相反显得尤其的真诚,而她的语调就像在叙述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让人根本听不出一丝嘲讽的意味。

  尽管本可以借着这事让王氏丢一回脸,但她本就不是王氏这种,最爱幸灾乐祸落井下石的人。更不想和王氏这样的人太过较真,只觉得和她们较真,除了拉低了自己的水平,根本就不会有任何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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