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是肉都好吃!腌肉也是肉,可是吃过大哥那天煮的最最好吃的烧猪肉,再吃这个,就觉着又糙又腥,真是被比到地底下去了。
阿奶嗔笑着骂了一句,点头答应下来。
勉强把一碗番薯粥灌下肚,剩了几片粗盐腌的肉片,曹富贵闻着都是一阵腥膻,他悄悄瞄瞄周围几个,大人孩子都不动声色吃得干干净净,连宝锋都皱着眉头把肉吞下肚。这个年月,能温饱已经是幸事,哪里能因为吃过一餐好的,就连肉都敢嫌弃了?
要是没有炼庐在手,他估摸着也是见肉就吞,哪里还顾得上好吃不好吃,可如今不是宝贝在手么,可怎么吃得下?
曹富贵苦大仇深地瞪着碗底的肉片,不动声色地躲开阿奶的眼光,端起碗起身走到旁边方椅凑成的小桌旁,英子、苗儿和乔应年三个孩子坐在一起吃饭。英子、苗儿都已经吃完,帮着在收拾碗筷,乔应年的番薯粥也喝光了,他默默地拨着碗底的稀饭粒,剩着两片完完整整的腌猪肉,一动未动。
曹富贵眼一抖,立时端起他的碗,板脸说教:“你腿伤还想不想好?把肉都吃了!家里再穷,也不靠省你这口粮食。”顺手夹起自己碗中的几片肉,一股脑迅速拨到他碗里,喝道:“吃肉补肉,改天烧了猪蹄子,猪筋,你也通通给我吃干净,补补你的脚筋。”
乔应年沉默地看着自己碗里突然又多出来的几片肉,缓缓抬头,定定看着他,突然又低下头去,连撕带咬,囫囵吞地把肉吃个精光。
“啧!好,有血性。是个汉子,就要这么大口吃肉,大碗喝酒!”
曹富贵在那里胡说八道,把英子和苗儿都逗得捂嘴直笑,宝锋也嚷着要吃大块肉。阿奶气笑了,顺手撩起筷子敲在大孙子的脑门上。
吃过午饭,各人都开始忙碌。
阿爷和二叔要把灶台重新砌一砌,安上新买来的大锅。阿奶要做手工,二婶忙家务,家里几只细脚伶仃的瘦鸡则是英子和苗儿负责喂养,小乔也帮着她俩弄鸡食喂鸡。宝锋倒是空闲,溜了出去找小伙伴们玩。
曹富贵正想溜出去办“正事”,眼角瞟到小乔手里的鸡食,他一楞,走过去问道:“英子,鸡就吃这些?怪不得长得一身全是骨头。”
破陶盘里是斩碎的小鸡草,和着烂番薯块,半粒米都没有,更不要说螺蛳、虫子之类的肉食。吃这些东西能长肉才怪了。
英子忧愁地皱着眉,说:“只有这些了,冬日里连虫子都不好抓,又吃不饱,几只母鸡都不下蛋了。”
曹富贵精神一振,眼珠一转,也皱起眉头:“这倒是犯难。这样,反正都不会长肉了,留着也费粮食,索性我抓几只去换粮。英子你和阿奶说一声。”
也没等惊愕的英子回话,他极为熟练地伸手一捉,把家里唯一的一只大花公鸡夹到腋下,它连叫声都来不及发出,就被夹牢。顺手再一捞,花公鸡的爱宠,最能下蛋的黑尾巴母鸡也捞进手里。
在英子楞怔的功夫,富贵哥已经手夹双鸡,飘然而去,转眼不见了踪影。
只留下两个小丫头苦着脸面面相觑,不知怎么和大人们交待。乔应年默默看着曹富贵远去的方向,稳稳地拿着鸡食盘,嘴里“咂砸”作声唤鸡,努力喂养剩下的几只鸡。
富贵哥嫌它们太瘦!
第30章 帮手们
出了家门往僻静处一躲,曹富贵带着一对瘦鸡进了炼庐。如今他精神力长进不少, 带这两只进去几乎都没什么感觉。
一进炼庐便见药田里麦子长势狂野, 野草和虫子也是茁壮繁盛。他抽着眼角一时也顾不得这些,先抓紧料理两只鸡。
举目四望, 看到那只他费了大力气挖的,坑死野猪精的陷阱,上头血渍已经凝成了一滩滩褐斑。幸好冬日里没啥苍蝇, 万一不小心带了几只进炼庐, 那可真让他要烦得挠头。
顺手把两只鸡丢下陷阱,底下的尖头毛竹又粗, 竖得也不密, 对付大点的野兽很犀利, 倒不用担心这公母俩的小身板被戳伤。
暂时安顿好鸡,他闪身出炼庐, 到竹林里砍了几枝细长的毛竹丢进去, 转头去找约好的壮劳力。
在溪边的石滩上, 曹富贵找到了自家的跟班小弟。
二傻趴在溪岸边,正伸长了手往下捞,想拔起几根细长枯黄,顶着穗子的糖芦稷,旁边还有几个小屁孩子指手划脚使劲起哄:“傻子,加点劲道。哎哎!别拔断了。哈哈哈!真是憨大!”
“去去, 再闹腾, 阿爷要打屁股了!”
富贵哥一声吼, 孩子们顿时惊惶作鸟兽散。
他走上前去,一把拉起二傻,骂道:“你傻啊!芦稷现在哪里还能吃,比竹子都硬……哎?”
曹富贵眼睛一亮,看到了那几根糖芦稷顶上枯萎熟透的棕红色穗子。
好东西啊!
糖芦稷是乡间孩子们最爱吃的零嘴之一,这东西长得像是高粱,却又细瘦矮小许多,多半都长在田边溪畔。秋季里成熟时,孩子们将其折断,去了叶子和皮,咬着细细的青竹似的一节节的杆子,吸吮里头蜜甜的汁水,往往吃到舌头被硬渣蹭破才肯松嘴。
这东西自然是比不上南方的甘蔗,可甘蔗虽好吃,本地种不了,去买又老贵,糖芦稷自然成了最好的替代品。疼爱孩子的人家甚至会在房前屋后种上一小片,专门给孩子甜甜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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