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道菜也极具西边的粗犷风情,比中原一个萝卜都恨不得雕出千百种花儿的细腻风格来说,简直是对厨子的宽容了。切好的羊肉码在碗盏里,上头铺些简单杂菜,浇上之前炒出来的松花杏泥酱,放到屉子里去蒸。
半个时辰出锅,肉酥烂,汁香浓,羊膻气被松花香所中和,肉块也嫩而不腻,加之余锦年也并未完全按照原谱一丝不苟地做,多了些改变,这菜便更符合大夏人的口味了。
待他将后厨的事都料理好,雅间也都收拾齐整了,正窝在后院里淘豆子,由忍不住怀念起当初在信安县,季鸿委屈地抱着木盆给他捡豆子的时候,那才算得上是清闲呀……前头伙计忽然来叫,说是贵人到了。
余锦年忙放下豆盆洗干净手,出门去迎,却见从马车上下来一位着干练骑装的魁梧中年人,气势非常,乍见便觉得眼熟,一时又有点想不起来。
“余小先生,上次吾儿多亏你!”对方进门二话不说,先行了个大大的谢礼。
经他这么一提醒,余锦年才恍然记起来——原来这位喜食羊肉的贵人,竟然是那位威名赫赫的卢将军。
第137章 蜜黄蜂糕 上
雅间里清香袅袅,新酒淡淡,卢尉用小瓷盏舀了几勺羊杂羹的汤水,泡上撕碎的软饼子,递给一旁乖巧坐着的三岁小儿。虽说那杂羹中的物料已被余锦年处理得精细干净,几无腥臭,但羊肉本身总还是带着一点膻味的,那小儿被爹娘夹坐在中间,一手捧碗,一手持勺,一口一口慢慢地扒着里头泡软的小饼吃,乖极了。
这孩子乳名阿喜,生得也喜人,如今病愈,脸色白里透红,可爱得紧。
卢尉是军营出身,没有那些娇矜习惯,边疆的腥风血雨吃多了,自然不爱饮茶,只爱吃酒,且对酒的品相也没什么要求,唯一个爽利滑喉而已。余锦年便给他打了一壶今春才酿的新酒,虽不够老辣,但滋味醇美甘甜,既能过了酒瘾,也不至于叫酒气熏坏了孩子。
卢将军饮了一口酒,又用了些盏蒸,立时眼睛一亮,点头道:“许久没吃过这样好的盏蒸了!想起上次吃盏蒸,还是在三汤关,才咬了第一口肉,便闻敌袭之声……可惜了、可惜了,之后竟再也没想起去吃那盏蒸。”
他那夫人笑话他道:“老爷又提这陈年往事了,可不就是老了。”
余锦年正好从后厨来,听见自己的手艺被人赞美了,他自然也高兴,忙又端上一份盏蒸,并一碟新炒出来的肉沫茄丝,他正要回谢,那桌上便有人替他答了:“将军若是喜欢,就多吃些,以后常来。”
卢尉好容易提起来的食欲,又被打回了肚子里,一脸厌倦地深呼了一口气,这才抬起眼睛朝桌对面看去,道:“季世子,今日是卢某的家宴,缘何季世子却在此处?”说罢又转头瞧了余锦年一眼,“余小先生不必忙进忙出,快一起坐下说说话。”
先前卢尉进门,余锦年才将他引到楼上,季鸿便不知打哪儿得了风声,驱车而回,不请自来,莫名其妙地就要加入这场庆生宴。余锦年猜测他是想与卢尉修好,凑着上菜时还贴在他耳旁飞快地笑了他一句“狗鼻子”,后便觉得他有自己的考量,也就不用他多管,他不方便多说多话,就只当个跑腿的就是。
奈何宴会的主人并不领情,只想与他这个“跑腿的”叙旧,反而觉得某千娇万贵的国公世子才是个大大的麻烦,恨不得他下一刻就起身离开才好。
余锦年笑了笑,卸下最后的一盘蜜黄蜂糕,也不由朝季鸿看了一眼。
季鸿安之若素,朝他招了招:“既是将军盛情,锦年,莫要忙了。”
“……就来。”余锦年将用不着的零碎杯碗交给伙计,叫他退下,也只好从善如流地走了过去,此时小桌旁还有三两空位,一则是那卢将军身侧的,一则是季鸿手边的。他想了想,还是闷头挨着季鸿坐了,又将股下木凳朝男人处瞧瞧挪了挪,也不夹菜,只捧着一碗杂羹清汤啜饮。
这饭吃得尴尬,卢尉和季鸿好似都有话说,可又都不愿率先开口。卢尉更是没话可聊,只不停地感谢余锦年救治阿喜,又叫阿喜给他叩个头。余锦年吓得立刻阻止,清咳两声,用新筷夹了新出屉的蜂糕,给那个乖得不行的孩子,哄他道:“治病救人是医者本分,行这大礼可是要折我寿了。来,阿喜吃这个,热乎着呢,又香又甜!”
这蜂糕乃是用他之前发好的鸡蛋糖水湿面团,一股脑地倒进铺好棉纱布的屉子里,铺匀了,上面点缀些葡萄干、金糕丝之类,阖盖去蒸。笼屉下头的热水气会将面团内部顶出一个个细密幼小的空泡,同时也将面顶得蓬松,宛如蜂窝状,所以叫蜂糕。
蜂糕金黄软绵,又易消化,小儿是最爱吃的,一会儿就吃去了一小碟,末了还意犹未尽,许是家教严格,他心中虽馋,却也不敢张口再要,只能眼巴巴地望着余锦年。余锦年笑着看他,又向门外瞥了一下,那孩子古灵精怪,很快与余锦年对上了暗号,在桌子底下轻轻地拽着卢尉的衣角,小声地唤:“父亲,父亲,阿喜想去更衣……”
卢尉尽管疼爱他,但到底是个粗人,养孩子也并不精细,低头看了他一眼就说:“自己去,莫出门乱跑。”卢夫人也要起身,卢尉便责了一句,“这么大的孩子,不能总惯着他,叫他自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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