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锦年掀了帐子出去,听外头人喊着:“抚州大捷!抚州大捷啊!”
一群人欢呼着,把他们着银甲的闵将军迎进来。他那甲也不该算是银的了,缝里都腻着血,也溅的脸上全是污迹。他手里拿着把人高的长枪,与手下将领谈笑风生,英姿焕发。马蹄是踩着敌人的血水回营来的,踏到地上到处都是血红的泥坑,但人人脸上又都是兴高采烈的笑容。
这就是打了胜仗的模样。闵家的嫡公子,看着是个文人,却也有热血,有铁骨,拿得起笔,也耍得动枪!这般风姿,普天之下也找不出第二个人来!
余锦年也高兴道:“阿鸿,听见吗,抚州胜了!”
季鸿动了动,低声道:“会胜,还要继续胜。胜到他面前,我要问问他,二哥究竟是哪里对不住他。”
他抬头看了余锦年一眼,心又平静下来,他取了自己头上的簪子,替少年将垂在肩后的头发绾起来,干净利落地束在头顶:“去罢,外将军得胜回营,该是我们的内将军出手了。”
余锦年一手好医术,金创伤疡,发脓溃烂,军营里常得的病,没有他不能治的,他带着一批年轻医士奔波在各个帐子间,瞧着是最文弱最不堪大用的,却又是整个军营里最能带给人希望的人。闵霁打不赢的仗,他能打,闵霁救不了的苦难,他能救。伤兵营私底下管他叫内将军,虽然是说着打趣的诨号,但活命的恩情却是实实在在。
余锦年摸了摸发上的玉簪,点点头,叫上苏亭,点了还在帐子里瞌睡发梦的御医士,直奔着伤兵营去了,也是气干云霄,那是他的战场。
季鸿目送他隐没在来往兵士中间,伸手给了段明一张玉令,一扭头,看到闵霁。
“闵将军,恭喜。”
闵雪飞摆摆手,厚重的盔甲在阳光底下熠熠生辉,他扬开唇角:“季军师,同喜!”他撒了撒远去的段明,笑里多添上几分狡黠,“季军师又有什么好主意?”
季鸿异常平静:“没你的事。杀个人。”
一个又一个的伤兵抬进来,血肉模糊地躺在帐子里哀嚎,余锦年都来不及辨清究竟谁是谁。之前都打的太轻巧,这回是真刀真枪与燕昶那装备精良的侧翼军遇上了,余锦年这才第一次见了战争的残酷。两军相遇,没人把敌军当人看了,刀斧砍在身上,就像是屠夫剁肉,狠极了。
一盆盆的热水和烈酒,浇得帐中痛嚎阵阵,酒不够了就熬葱水,熬得整个帐子葱气熏天,但就是这般在伤口上生浇的痛,也挡不住士兵们打了胜仗的豪迈激情。
他带着苏亭,一边给人缝合,一边听这皮开肉绽的小兵讲在战场上是如何的畅快淋漓,打得那些狗贼血花四溅。
也有不行了的,整条手臂只余一点筋皮连着,身上戳了几个窟窿,白花花的骨头从身子里戳出来,血都流尽了,余锦年按了这儿就按不住那儿,血崩似的流,连苏亭都看出他不行了。
临死前想喝口热的暖暖,消毒用的烈酒从嘴里倒进去,又从鼻孔中呛出来,咽不下去了。
抚州大捷的喜悦只是短暂的一刻,摆在余锦年面前的却是长久的无能为力的伤痛,是近可触及的死亡。燕昶挑起的这场战争,将有数万人家破人亡,无数孩童失去他们的父亲,成千上万的妻子失去他们的丈夫。
战线越往前推进,战况越是激烈,死人只是最寻常不过的场景。
天气入了秋,早就过了月夕日和重阳节,约莫着京中该落叶了,南方却还是郁郁葱葱的一团。闵雪飞打回了凌昌城,城中多水多花,一簇簇的木槿拥在水边,朝开暮落,淡紫粉白,如今也都迸上了红,似泣血的斑痕。
凌昌是座雅城,古往今来出了多少翰林学士、墨客骚人,城中荟萃坊的酒肆墙壁上,还留着诸多诗句,时下也都雅不起来了,只余满目疮痍。木槿花溪被铮铮铁骑踏成一地碎红,冲天的煞气盘绕在人的头顶,乌泱泱地压着半边烧红的晚霞。
凌昌的士族豪绅被惊破了胆子,纷纷屯粮聚财,躲在家中闭门不出。燕昶的越字旗颓丧地倒在路边,被烧得只剩下个半边。街上除了清理残局的士兵,和巡城哒哒的马蹄,就只有一伙穿着清蓝色医褂的医士,在满大街地收拾伤兵。
一个脸颊被炸了半边的伤兵用一只血肉模糊的手攥着余锦年,挣扎着把腰上的铭牌塞过去,他一边大口大口地吐血,一边声嘶力竭:“改嫁……让她改嫁……”
余锦年才握住了铭牌,救也救不及,他就睁着眼去了,半拉手掌抹在余锦年的襟子前,泥混着肉,拖下来长长的一条血痕,死不瞑目。
打了胜仗尚且如此,吃了败仗的又该如何?
……若再有一次,余锦年是打死也不下战场了。
燕昶自恃数十万大军,南方十三郡的兵力都被他吞了个七七八八,战线从东边沿海拉到中原沐阳,野心太大了,殊不知人心不足蛇吞象。
西行的战线被闵霁横来一刀,在凌昌咔嚓一下,当中截了,西翼五万兵马被困在沐阳寸步难行,成了闵雪飞的俘虏。
燕昶只得率兵往东,走仲陵,仲陵是南方数一数二的大城,城高池深,城中风物繁华,堪比夏京。仲陵往北,就是江,过了江,就直捣大夏江北平原腹地,直指夏京卫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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