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是因为胡思乱想,无法宁心入睡,现下脑花都被他脸上热气蒸熟了,一片空白,闭上眼发了会呆,竟是郁郁沉沉地打了好长一个盹。
至季鸿叫他下车时,他还迷迷瞪瞪地不知到了哪里,于是揉了揉眼睛,双手一展,软绵绵叫季鸿来扶。
季鸿借力拽了他一下,疑惑地看着他的脸,伸手一摸,道:“怎么脸这样红,病了吗?”
余锦年猛地清醒,使劲拍了拍脸,赶忙跳下车:“没有没有。这是在哪儿了?”
季鸿狐疑地看着他,道:“帽儿山脚下。往上无法行车,只能徒步上去……真没病?”
两人正说着,远处丛叶无风自响,哗哗一阵,季鸿下意识偏开半步,挡住了身后的少年。不过片刻,那枝叶被拨开,钻出一个人来。
余锦年踮着脚,从季鸿肩头露出半张没睡醒的脸,见来人原来是钱大。
钱大憨厚笑道:“可来了。我在前头给你们带路!”
山路难走,只有坑坑洼洼的小径,还免不了被草叶勾住腿脚。其实一夜不眠也没什么,前世夜班时他经常二十四小时连轴转,可如今不比前世,虽然日子苦了,可是生活也慢,每天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真是无比规律,反而不能适应熬夜了。
余锦年神情恍惚,走两步歪一脚,季鸿回头看了他一眼,生怕他一个不留神,一头栽下去喂了花儿,于是伸手叫他牵住。
三人磕磕绊绊,终于眼前豁然开朗,只见茂林四合,围住了一栋小木屋,屋中翠烟袅袅,外面还散养着几只白毛乌脚的老母鸡,见来了生人,纷纷四散而逃,倒是有一只小鸡崽胆子大,竟敢跑来啄余锦年的脚。
他弯腰将黄绒绒的鸡崽抓起来,恐吓它道:“把你红烧了吃!”
鸡崽子一点也不怕,叽叽乱叫,又去啄他的手指。
季鸿见那鸡崽子啄得挺凶,将少年的指头都叼红了,他伸出食指将鸡崽的小尖嘴推开,轻轻揉了揉余锦年被啄红的那处。谁知鸡崽不仅不害怕季鸿,反而低着头在他食指上蹭了蹭,清脆好听地叫道:“叽!”
余锦年险些笑倒:“你看,难得有不怕你的小东西,快认个干儿子罢!”
那鸡崽软软蹭完季鸿的手指,在余锦年手心里蹦跶了两下,脖子一梗,忽地吐出一条没吃完的小白虫来,余锦年气得正待要收拾它,木屋门吱吱一开,走出个农妇打扮的女子。
“大郎,回来了?”那女子虽然面容毁了,声音却很好听,她与钱大擦了擦汗,才转头注意到余锦年二人,不由神色微顿。
钱大握了握她的手,五大三粗的男儿此刻竟然羞涩起来,摸着头笑道:“乔乔,外头风大,你身子不好,快进屋去歇着。”将女子送回屋中,他又回来招呼道:“年哥儿,你们也快进来!”
这处木屋虽小,却是五脏俱全,一应桌椅杯碗、床榻布帘,虽称不上有多好,却都是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的,或许是专门给女儿家备的,都多多少少带着些花色,很是温馨。木屋当中有一张四方桌,摆着烛台茶盏,以及一个针线篮,篮中放着个绣了一半的香囊。
那名唤乔乔的女子局促地坐在桌前,钱大进进出出又是烧水又是泡茶,时而问乔乔冷不冷、饿不饿,仿佛在他眼里,这姑娘并非是满面刀痕的丑八怪,而是貌若天仙的精致好女。
乔乔捧着钱大泡的粗茶,笑道:“大郎,院里的鸡闹了,你去喂喂它们罢。”
“哎!”钱大连声应下。
待钱大走出去,余锦年仔细打量过这姑娘,试探唤了声:“……雪俏姐姐?”
乔乔叹了声气,苦笑道:“真是……这样都瞒不过年哥儿的眼睛。”
“啊!”余锦年一时惊讶,他只是听此人声音与雪俏极为相似,又想起清欢所说雪俏毁容之事,这才有所联想。这可真是阴差阳错了,没想到那日余锦年救起的溺水女子,竟然就是雪俏,他疑惑道,“雪俏,你怎么……你病了?”
“嗯。”雪俏讲起那日遭遇,终于将余锦年自清欢那儿听来的前半段对接上了。
原来那日她们分头逃开,雪俏听清欢的指引,一路往城北跑去,却不料在河边撞上了丁府的家奴,正四处查找她与清欢二人,她担忧清欢被人抓住,便引了一波人来追她,扭打间不知是谁朝她挥了一棍,她眼前一黑,这才栽进河里。
那伙家奴沿河看了看,没找着她,又怕闹出人命牵扯上丁家,这才悄悄离去。
被余锦年救活后,钱大好心将她带回家中,灌了热汤,还买了金疮药与她敷脸,只不过脸上的伤虽好了,却留下了难看的疤。钱大也不过是个靠打渔为生的农户,能如此尽心待她,她已是感激不尽,伤好后,便尽可能地与他打理家务,做菜烧饭,缝缝补补,照顾孩子。
如此一来二去的,两人便渐渐互生出些情意。雪俏无家可归,钱大鳏居多年,二人也没再办什么嫁娶之礼,买了新衣新被,便算作结为夫妇了。钱大整日在河上飘摇,以船为家以橹为车,日子也算过得去,只是总不能叫一个女人一直住在湿冷的船上,与他一起吃苦。
所幸祖辈上曾是猎户,在帽儿山里有栋木屋,也算是个不错的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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