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还真不想恢复身份,也不怎么想回去过年……
天幸的信和自己父亲的信,傅蕴安全都烧了,又让人打扫干净,然后找了些不怕穆琼看到的信件来看。
穆琼拿着自己的衣服回来的时候,已经晚上九点了,傅蕴安正在看信。
“蕴安你在看信?”穆琼把东西放好,又道:“已经很晚了,明天再看吧。”
“好。”傅蕴安把信放下,等穆琼收拾好,就关了灯。
他要和穆琼在一起,这身份的事情,还是要坦白才行。
要不然……他以后怕是没办法去处理那一堆堆的事情。
但这要怎么说,却又是个问题。
傅蕴安纠结的时候,霍英也在纠结。
那穆琼简直了,竟然一直待在傅蕴安那里不走!
他担心傅蕴安,很想再过去看看,但穆琼不走,他就没办法过去。
这穆琼怎么就那么闲!
好吧,这么抱怨也不好……穆琼愿意照顾他弟弟,那也是好事……
霍二少又是郁闷,又是高兴。
正好,他也收到了霍大帅寄来的信……
“你们去给我爹发电报,就说我找到了要共度一生的人,不回去过年了。”
不能就他一个人郁闷!
第174章 生日
傅蕴安这一病, 病了好几天。
几天后,他身上的红疹完全退去, 只留下淡淡的要不了几天就能消去的暗色印痕, 整个人看着竟比生病前要精神。
而这几天,穆琼一直待在医院里,陪着傅蕴安, 顺便写小说。
他已经把《丝乡》写完了。
这部书他没有扯开去将朱家所有人都细写一番,全书算下来不到二十万字,因而写得挺快的。
当然,他能写得这么快,还有一个原因, 那就是他如今写字的速度,越来越快了。
他刚来的时候, 就算脑海里有很多想法, 一小时下来,拿着钢笔最多也就写个七八百字,但现在,他全神贯注写一小时, 肯定能写一千多字。
当然,字迹少不得会潦草一点,有些笔画很多的繁体字,写的时候还会缺胳膊少腿。
不过这些没什么关系, 其实这会儿,很多人会这么干, 那些在上课时奋笔疾书做笔记的人,他们做的笔记,有时候就只有他们自己看得懂。
穆琼的字已经算是不错的了,至少誊抄的人抄的时候从没弄错过。
《丝乡》的大结局,傅蕴安是第一个读者。
重新回到朱家的朱绸,在见识过种种龌龊,得知自己那总是夸他的二叔,恨不得他去死之后,心肠就硬了起来。
他将朱家的权柄收拢,将想要害他的朱家人赶走,又花钱雇了一些青壮男子,组成护卫队,然后从百姓开始,改变丝绸行业。
至于小桑,她跟富贵的朱家格格不入,跟恢复记忆不再处处以她为重的朱绸也有了隔阂,尤其是在朱绸很忙顾不上她的情况下,她更是觉得自己和朱绸走不到最后。
她一度有些抑郁,喜怒无常,也就是这时候,她发现自己有了身孕。
为母则强,小桑彻底抛弃了原先的哀怨,开始为了自己肚子里的孩子努力。
她找人教自己读书不说,还用朱绸的路子,从上海买来许多稀罕东西,然后在认识的妇人间售卖,赚取差价。
手上有了钱,她的精神也好了起来,然后就开始想更多的赚钱的法子。
几年后,朱绸成功了,他的工厂生产出了质量上等的生丝和华美的丝绸。
小桑的成就比不上他,但她也变了。
她刚到朱家的时候,什么都不懂,闹出许多笑话来,并因此自卑,而现在,她依旧很多不懂,但她足够自信,便完全不在乎那些。
她和朱绸也终于和好如初。
当有人问朱绸,为什么会喜欢上小桑这样出生乡野的人。
朱绸道:“我们的国家,现在正处在泥泞之中,跟列强相比,就是村姑和名媛的区别,但我依然喜爱她,努力让她变好,我为什么不能喜欢我的妻子?”
“我的妻子一直很努力,我相信,她会越变越好,就如我相信,我的祖国会越变越好一样。”
之前的书里,穆琼写过感情,但基本都是一笔带过的,倒是这本《丝乡》,他把朱绸和小桑的感情写得极好。
从一开始的甜蜜,到中间的纠结,再到最后的相知相守,穆琼写得很是细腻。
“你这次的感情写得不错。”傅蕴安忍不住道。
“那是,毕竟我现在有了喜欢的人。”穆琼笑道。
傅蕴安心里一动。穆琼非常会说情话,他总觉得自己有点招架不住。
然后他就被亲了一口。
穆琼亲了人,又道:“蕴安,我今天要去一趟大众报编辑部,你在医院里好好休息。”
“好。”傅蕴安道。
穆琼收拾了一下就离开了,而穆琼一离开,傅蕴安就叫来孙大林,让孙大林把需要处理的事情交给他。
“没有收到天幸先生的信?”傅蕴安好奇地问道。
“三少,没有。”孙大林道。
傅蕴安有些无奈,但也不好说什么。
而穆琼这个时候,已经叫了一辆黄包车,前往大众报编辑部了。
大众报编辑部的李总编看到穆琼,立刻就笑开了花。穆琼这次写的《丝乡》比之前的《流浪记》受欢迎多了,又让大众报的销量增加许多,讨论度也高了很多……在他的眼里,穆琼就是个招财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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