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笑珍早已断定雷霆是个外表冷酷内心单纯的人,却没想到竟是如此纯正的白纸一张。她咯咯咯机灵一笑:“听老爸手底下人说,你的枪法可好了,不如你教我射击,我做你的爱情导师,如何?”
雷霆浓眉拧了拧,傻傻点头应允:“成交!”
后视镜里,阿坚紧张而充满期待地竖起了耳朵,不时瞄过一眼,迫不及待旁听一下这难得的情感讲座。自从十几岁怀抱着对“浩南哥”、“山鸡哥”们的美好憧憬,只身来到里岛,还从没尝试过什么腥风血雨中的爱恋,更加没有遇到过属于自己的“小结巴”或者“丁瑶”。
笑珍清清喉咙,拿出她研究莎士比亚的腔调,一字一句耐心传授道:“其实喜欢一个人呢,有很多表现,比如你每天一起床,睁开眼睛,自然而然就会想到他……”
雷霆努力回忆着自己早上起床的情景。当他带着烦躁的睡意,迷迷糊糊睁开眼,第一个看见的,总是床头那盒存放了十年之久,先发霉、后变硬、最终成了石块状的齐记蛋挞。这仿佛是个仪式,每天提醒着自己曾经犯下的错误,提醒他记得,还有人需要他去弥补和守护。
“……总是担心他,牵挂他,一天见不到他就不安,好像缺少了什么……”笑珍循循善诱着。
在雷霆孤零零的童年里,有仇恨、愤怒、 不平,也有感谢、高兴、畅快。却从不知什么是担心、牵挂和不安。因为那时,他的世界里只有自己一个人。
直到后来,卷毛狗遇到了瘦皮猴,一切都不同了。他的全部心神一分为二,有一半,放在了对方身上。其间形单影只的十年,对他来说,竟好像空白一样。
那人受伤住院,那人跟在他身后冲入混战之中,那人独自骑上机车去射杀崔炎,那人被丁爷质疑……每次每次,都比他亲身涉险更加痛苦难熬。
“……当你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总是不自觉被他吸引。见到他,就会精神兴奋,心跳加速,想到他,就会觉得温暖。甚至他的一句话,一个眼神,都会让你欣喜异常……”
那到底是什么,总能在暴躁的时刻让自己很快安定下来?总是不经意之间浮现于眼前?总会无数次在他梦里循环播放?
对,是笑容,就是那些旁人难得一见、却独独展露于他面前的美妙笑容——眼神幽幽撇过来,眉目弯弯,嘴角俏皮地上挑,露出一口整齐闪亮的小白牙——
医院短暂分别,那人笑着提议:“记得后巷卖甜品的齐叔吗?最近忽然很怀念,去找找吧,找到了咱们一起去吃。”
明月山顶,两人亭子中躲雨,那人笑着牵起自己的手:“快走!”
丁爷寿宴,自己盛装出席,彬彬有礼,那人笑着认同:“你及格了。”
大战前夕,表明只进不退的决心之后,那人笑着点头:“从今以后,这也是我的选择。”
刺杀崔炎,为了谁去动手争执不下,那人笑着开解:“雷霆,一辈子很短,说好一起玩儿,就要玩到尽兴。”
……
雷霆发现,自己太需要那人的笑容了——哪怕不是笑容,哪怕是瞪眼、不耐、烦躁,都让人甘之如饴,不可或缺。
“……喜欢一个人,就是想尽一切办法,要使他幸福,快乐,没有烦恼。想一辈子和他生活在一起……”
雷霆永远也不会忘记,因为他的贫穷,一无所有,才需要那人拿出零花钱帮他买新鞋子,才会为了区区一盒蛋挞,耽误了生死攸关的一刻钟。
他告诫自己,一定要足够富有,足够强大,足够有能力来保护那个人,让其不必再受自己牵连,不必再为自己忧虑。
未来会怎么样,会和谁生活在一起,他都没想过。但有一点,雷霆知道,他所居住的地方,不管多大多豪华,都只是一间房子而已,只有那个人存在房子,才能称之为——家!
雷霆平生第一次显露出了心事重重的样子,他懵懵懂懂地轻声自语:“要是这样的话,我貌似……有喜欢的人了。”
刚被刀刀送到家门口的丁冉,毫无来由地,猛打了个大喷嚏。
笑珍下车之后,雷霆和阿坚都安静无话。
车子行驶的路线变得有些诡异,七扭八歪,阿坚手中的方向盘转动得毫无章法,有两次,还差点闯了红灯。直到被雷霆挥起铁拳敲了一记之后,阿坚才暂时恢复了正常。
有惊无险开到家,一进门,雷霆就看到阿坚脸色苍白,满头都是虚汗,赶紧询问:“怎么了这是?”
阿坚五官纠结,语无伦次地说道:完了,完了!雷哥,我恋爱了……我好像喜欢上花姨了!”
“花姨?是谁呀?”雷霆一头雾水。
阿坚眼望着窗外沉寂的夜空,失神地说:“花姨就是你家楼下卖肠粉的那个。”
“什么?”雷霆瞬间有点短路。
“唉……”阿坚惆怅地叹息,“听了陆小姐的话,我很肯定自己就是恋爱了。我每天一睁开眼,就会想到她,一天不光顾她,就觉得少了点什么。有时她给多一块肠粉我,或是舀多一勺酱汁,我都觉得无比幸福。其实我一直在担心,要是你搬家去了金水湾,就再没机会吃到她的肠粉了……”
这个夜晚丁冉失眠了。虽然他嘴里死撑着说不会吃醋,心里却止不住闷闷的。一闭上眼睛,眼前就不断回放着雷霆与笑珍有说有笑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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