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眼睛有些酸了,盯着手机屏幕许久的余恒却莫名地笑了。
谁能告诉我,爱错了人该怎么办?
次日临近中午,秦耀亲自登门拜访,他想得到一个准信。
按动门铃无数次,里面却无人应答。
急躁的他伸手拍响了防盗门:“郑凌,我是秦耀,出来。”
屋内没有丝毫响动。
他拍门的力气更大了,大到隔壁的门打开了,一个中年男子从里探出头来,问:“你找郑凌?”
秦耀看了他一眼,松开手插进兜里,站在那里点了点头。
中年男子说道:“他搬走了。”
“什么?搬走了?”想过无数次郑凌会有怎样的反应,但他却从未想过郑凌会搬走。秦耀皱着眉,上前一步问道:“什么时候走的?搬哪去了?”
中年男子往里缩了缩脖子,把门也往里关了关,只留了条缝,然后这才说道:“好像是搬到国外去了,昨晚就收拾东西搬走了。”
“国外?”他孤身一人,怎么会突然搬到国外去?秦耀又问道:“他有说什么时候回来吗?”
中年男子抬头看了看门框,似是在回忆,说:“好像说是不会回来了。”
不会回来?秦耀不相信,“那你知道他为什么会搬走吗?”
“好像是他在国外的一个亲戚觉得他在国内孤苦无依,就把他接了过去,或许是想让他在国外跟他们一起过年也说不定。”
“那你知道他去了哪个国家吗?”
“这个就不知道了,他没说。”
秦耀没再说话,兀自愣神,中年男子见他似是在想事,便也就关上了门。
秦耀不知道在这里站了多久,久到他的双腿已经发酸。
其实早在五年前他就认识郑凌了。那时郑凌还是个稚嫩的孩子,但他的表现却并不像外表看起来那样的稚嫩,他的言行很是老成,且总是皱着眉,不苟言笑,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
有些手欠扁的人就喜欢欺负他这样的。
记得初次遇见郑凌的时候,那时他正被几个地痞流氓收拾,整个人惨兮兮的,被揪住衣领提起,一声不吭地像个快要风化的破布娃娃。他难得的一时心善,上前呵斥了那几个人。
他走近了些,弯腰盯着被扔在地上的人。
他说:“小鬼,你能自己回家吗?”
当时的情景他记得很清楚,小小的郑凌扶着墙壁慢慢爬起来,顺手抹了把被揍出来的鼻血,嘴里咬牙挤出一个字:“能。”
说着,小小的个子就缓缓地沿着墙脚挪动,每一步都走得艰辛。
看着看着他鬼使神差地说了一句:“我帮了你,你好像还没谢我。”
小孩身影一顿,接着才说道:“谢了。”然后又慢慢挪动。
竟是头也未回,这么酷。
当时的他没想着要去帮忙,他没那么好心。
但奇怪的是,从那天起,他就把小孩的样子记在了脑海中,这一记便是一生。
之后他打听了这个小孩的一些家庭情况,只是那时的他听后没再留意。他不是个慈善家,也不是个喜好插手别人家务事的人,这一忽视,便是整整五年。直到那天在烧烤摊遇到郑凌,他一眼就认出来了。
那双黑亮的眼睛一如他幼时。
他从那双眼睛里看见了他的改变。此时的他已经褪去了周身的棱角,改用被人鄙夷的懦弱来保卫自己,好让别人不要关注他,从而无视他。
他确实做到了,他身边的人没一个正眼瞧他,都在嘲笑他,当听到这里的时候,他恼了,但没表现出来。而那时他也有些生气,气那个倔强的小男孩变了。
可是不知怎地,他却对这样的郑凌愈加在意起来了,他会去想知道他每天都在做什么。
因为这样子的他更值得人疼爱。
若不是生活艰辛,谁又能轻易改变自己的心性。
正当他悄然关注郑凌的时候,余恒来到了他的身边,开口便说喜欢他。
秦耀只觉得好笑。突然有一天,一个行走的闪光点找上自己,说对自己一见钟情。他只觉得这人另有所图。
但他还是留下了他,他想知道这人究竟想干什么。
某一天,他无意间提到了郑凌,余恒的眼神瞬间就变了,变得阴鸷凶残,像是跟郑凌有不共戴天之仇。虽然他很快就用平和掩盖了,但他还是瞧见了,瞧得一清二楚。
拥有如此骇人眼神的人,绝非善类。
从那以后,他不再当着他的面提起郑凌,他怕他会伤害郑凌。在他还未强大之前,他暂时还保护不了他。
可在他还未靠近的时候,郑凌就走了,去了国外。
天大地大,人海茫茫,他去哪里找他。
此刻,他想变得强大的心再次汹涌起来。
我一定会找到你,然后不再放你走。
这晚,他拨通了郑凌好友耿晨鑫的手机号码。
对方竟也不知道他去了哪儿。起初他以为他是在骗他,以为他是跟郑凌串通好了,不愿意告诉自己罢了。
但后来耿晨鑫的一系列举动,让他不得不相信他是真的不知道郑凌去哪了。
得知此事,他的心并未好受。他这时才清楚地认识到,原来他们从未在他的心中占有一丝一毫的位置。
郑凌依旧如他幼时那样,不,是比以往更甚,他的心更狠了,有些人有些事,说丢就丢。
52书库推荐浏览: 水墨荧光 快穿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