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男友一起穿越了[种田]_孟冬十五【完结+番外】(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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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郎媳妇扑哧一声,笑了,“可别花那冤枉钱,买了也没地儿使。”

  众人一笑,这事算是揭过去了。

  叶凡倒是上了心,当地的人买酒都是自备酒器,就算是给酒楼里送,也是用满缸换空缸。

  不过,自家也该准备些,若再遇上这些远道而来的,总不能不做生意。

  于是,叶凡便拿出来一串钱,叫于叔去买罐子——说起来,这钱还是他装疯卖傻朝林生要的,这不,就用上了。

  “不用去县里买,河西那个土窑村家家户户都是烧窑的,明儿个我就去他们村订,还便宜。”

  叶凡笑笑,“那正好,于叔顺便问问他们村有没有石炭。”

  于叔面色一整,“要那个做什么?那物可吃死过人!”

  叶凡愣了愣,“不用石炭,如何做清酒?”

  “静置便可。”于叔理所当然地说。

  叶凡:……

  倘若没有专门的东西吸附杂质,就算放上一年,也不是正正经经的清酒!

  原身从没关心过自家酒坊,叶凡自然也就没有制酒方面的记忆,没想到,传说中可为贡酒的状元红,竟是告着如此原始的方法来提纯。

  叶老爹可以忍,他却不行,若每次出酒都费这么多时日,不知道何时才能回本。

  “于叔,我有个好法子,你大可买些石炭来,保管十天就能做出清亮醇香的好酒来。”

  于叔听了这话,不仅没有丝毫欣喜,反而皱起了眉头,“酒是入口的东西,石炭有毒,断不能用。”

  叶凡忍不住笑,石炭,也就是现代所说的煤炭确实有毒性,但若是想毒死人,不知得吃多少才行。

  然而,无论他怎么解释,于叔依旧是一脸的不赞成。

  于二郎难得站到了叶凡这边,跟着劝,“爹,您就听小郎的吧,若十日就能做出清酒,以后不就省了大事?”

  于叔不便说叶凡,对自家儿子却是毫不客气,“就知道省事!省事能省出叶家几十年的招牌来?”

  叶凡既无奈,又好笑,只得说:“你若实在担心,不如跑一趟药房如何?石炭还能当药用呢,不过是在酒里放一放,断不会吃死人。”

  这下,就连于大郎都忍不住开了口,“爹,不然我去问问?若大夫说能用,咱就用。”

  话说到这里,于叔也不好再犟,只得点点头,勉强应了。

  对于他的顽固,叶凡丝毫不觉得反感,相反他十分感激。说到底,于叔也是为了状元酒坊,为了他叶家的名声。

  他的……叶家。

  叶凡笑笑,自己真是越来越适应这个身份了。

  他摸了摸颈后的黑痣,胖团回应般拱了拱他的指肚,焉焉的,没什么精神。

  “凡凡,困……”

  “乖,睡吧。”

  “好……”胖团软软地应了一声,再次进入休眠状态。

  叶凡突然生出浓浓的自责,没跟他绑定的时候,小家伙还能自己收集蘑菇、自己储存能量,如今有了他这个宿主,日子过得反而比不上从前了。

  叶凡想着,等着闲下来还是要去收集蘑菇,不然这小家伙想进进出出都不行。

  粗略地在脑子里做好未来几天的计划,叶凡例行往坡上转了一圈,朝着李家庄子瞅了一会儿,便回到窑洞,舒舒服服地钻被窝了。

  真是充实的一天。

  ***

  第二天,天还没亮,于叔便早早地起来,赶着牛车去了土窑村。于大郎和他一同出门,去了县里的药铺。

  他们俩走了足足一个时辰,叶凡才从炕上爬起来,顶着乱蓬蓬的鸟窝头,眯着眼睛吃完早饭。

  于婶看到他这副没睡醒的样子,忍不住笑,“不是说今日要去走亲戚么?就这么去?”

  叶凡抹了把脸,嘿嘿一笑,“我三姐又不是别人,不怕丢人。”

  于婶拿勺子往锅底搅了搅,稠稠地给他盛了碗粟米粥,笑道:“那也得要样些,再过半年除了服,就该说亲了。”

  当地习俗,普通百姓守孝一年半,只有那些有官职或者想要做官的才会遵照朝廷律令正正经经地守上三年。

  叶凡几乎要把头扎到碗里——那还是守着吧,别说亲,省得耽误了人家姑娘。

  吃过饭,叶凡胡乱抹了把脸,提上小包袱就要往外走。

  猛地听到东边传来“嚯嚯嚯”的声音,他才反应过来,今日是初五,李家的府兵要上大操。

  所谓“大操”就是集体操练,李曜大多会在场。

  如今村里都传遍了,李家要在江边建码头、修校场。校场修好之前府兵护卫们暂时在谷地里操练——那里原本就是李家的田地,没人敢有意见。

  想到这些,叶凡顿时精神了,兔子似的跑回屋里,把衣箱打开,铜镜扯到光线好的地方,早起随便套的衣裳也扒下来。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他才终于选中了那身天青色的衣裳,又搭了件银白色的半臂,换上叶大姐新做的厚底鞋,重新梳了头发,这才精精神神地出了门。

  于婶从灶间出来,冷不丁跟他打了个照面,脸上堆满了笑,“这才是我叶家小郎该有的风采,保准儿迷住娘子们的眼!”

  能不能迷住娘子叶凡不在乎,他是去迷那个渣男的——至少不能让他小瞧了!

  出了门,下了高坡,果然看到了操练的兵士们,叶凡的视线就像拴着绳似的,瞬间锁定了李曜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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